關於徵集2015年天津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及科技惠民科技專項計畫項目的通知

通知發布,具體內容,

通知發布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國發〔2014〕64號)的有關精神,結合安全天津、繁榮天津和美麗天津建設,推動我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發揮科技進步在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市科委啟動實施天津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及科技惠民科技專項。
現發布《2015年天津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及科技惠民科技專項計畫項目申報指南》,有關申報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專項實施背景、主要目標及任務
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是1986年由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等20家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的一項地方可持續發展實驗試點工作。我市2009年創建東麗區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2015年通過國家驗收。“十二五”期間,我市積極推動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編制印發了《天津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十二五”建設與發展規劃》,並認定了15個可持續發展示範點。2012年國家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啟動了國家科技惠民計畫工作,我市成為首批實施科技惠民計畫的試點省市。“十二五”期間,科技部結合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工作,部署實施了一批科技惠民計畫項目,我市也在美麗天津等科技計畫中開展了一批針對民生需求的科技攻關與示範項目。
本專項將組織創建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1-2個,市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2-3個,建設各類可持續示範工程、企業10個;促進環境資源、公共安全等領域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技術平台2-3個,推動先進技術推廣20餘項。
天津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及科技惠民科技專項圍繞天津市自主創新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通過支持可持續發展示範工程、企業、園區和科技惠民示範項目,培育國家、市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加大成熟適用技術在改善民生中的套用。
二、本年度重點支持方向
(一)結合自創區各園區特色建設,組織建設一批可持續發展示範工程
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二十一園”,圍繞源頭減量、資源循環利用、能效管理、產業共生等方向,支持建立一批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示範效果顯著的示範工程。示範工程應在園區進行整體示範,申報主體應具備為園區所有駐區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二)加強成熟適用技術推廣套用,支持建設一批科技惠民示範項目
針對城市建設的科技需求及民生需求,圍繞以下三個方向:
1.工業場地生態修復;
2.天津市建設工程領域基礎數據共享與交匯;
3.天津市公共安全領域數據共享與交匯
集成套用一批先進適用技術,建設一批科技惠民示範項目,通過科技進步改善市民生活。
三、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申報單位及申請人要求
1.項目面向天津市範圍徵集,申報單位須是在本市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多家單位聯合申請時,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並附上合作協定或契約;涉及智慧財產權實施許可或智慧財產權轉讓的須提供相關複印件等材料。申請單位填寫申請書時一般應按法人單位填寫,大學要填寫到學院;中央駐津大型院所要填寫到部、室;大型企業集團要填寫到項目法人單位。
2.項目申請人必須是項目申請單位的正式職工,且需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
(二)資金預算
1.可持續發展示範工程每個項目支持資金為50萬-100萬元; 科技惠民示範工程每個項目支持資金為50-400萬元。
2.各單位在申請項目補助資金時,應根據項目情況據實合理申報,統籌考慮自籌資金與申請補助資金的數量和比例。資助額一般不超過總資金的25%,企業牽頭項目資助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金的50%。
3.項目申報的市財政資助資金額不能全部補助時,不足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或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對申請補助資金額與市科委實際可能提供的補助金額差別較大,預計申報單位增加自籌有較大的困難,或者實施中有可能出現資金短缺問題的項目,將暫緩或不予立項。
(三)申報項目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科技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杜絕項目多頭申報和重複立項,將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具體包括以下3種情況,查重後項目將不予支持,並視情況納入信用記錄。
1. 項目內容查重:在技術研發同一個階段得到過各類市級科技計畫資助的項目。
2. 項目負責人查重:截止2015年9月份,承擔有未結題的市級技術研發類(除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和一般項目、科技發展戰略研究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創新平台類、貸款貼息類項目外)科技計畫項目的負責人。
3. 項目單位查重:截止2015年9月份,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題的市級技術研發類(除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和一般項目、科技發展戰略研究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創新平台類、貸款貼息類項目外)科技計畫項目的企業(不包括企業集團、上市公司和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
(四)不予受理的項目
1. 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
2. 承擔國家或市科技計畫項目,有未經批准逾期一年以上結題項目的負責人申請的項目。承擔市科技計畫項目,未按要求進行2014年年度計畫項目檢查的負責人申請的項目。
3. 承擔國家或市科技計畫項目執行情況存在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申請的項目。
(五)優先支持
1. 能夠顯著提升區域可持續發展水平的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與示範推廣,能推動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的項目。
2. 能夠發揮科技進步在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提升科技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和城市建設能力的項目。
3.優先支持在國家和市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進行示範,並與國家科技計畫項目形成對接的項目。
4. 具有完備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和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較高;具有明確的企業創新發展戰略和規劃。
四、申報流程
(一)單位註冊
在天津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需通過天津市科委網站進入“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公共服務平台”,進入“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說明進行單位註冊,並上傳相關材料。單位通過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審核後,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請人進行註冊並申報項目。如已成功申報過本年度市科委其他類科技計畫項目的單位,可直接使用已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入系統。
(二)申請人註冊
申請人可通過天津市科委網站進入“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公共服務平台”,進入“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說明進行註冊,並在系統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申請人註冊成功後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填寫申請書(已經註冊的申請人無需再次註冊)。如果在系統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註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請人可聯繫單位抓緊進行註冊。
(三)線上申報
申請人登入系統創建項目申請書後,在計畫類別欄和項目類別欄分別選擇“科技重大專項與工程”和 “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及科技惠民科技重大專項”,然後線上填寫申報書,上傳完整附屬檔案材料,並線上提交至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需要通過單位賬號進行審核,並線上提交至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需通過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並線上提交至市科委。
(四)申報截止時間
申請單位線上審核並提交的時間截至到2015年9月30日下午17點,在此之後各單位賬號將自動關閉,不能再進行提交;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線上審核並提交的時間截至到2015年10月10日下午17點,在此之後各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賬號將自動關閉,不能再進行提交。建議各申請人與申請單位以及各局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科委提早做好溝通,以免造成延誤。
(五)紙質材料報送
項目申請人應及時登錄系統關注項目審核狀態。當“項目狀態”欄顯示“技術審查通過”時,說明已完成項目申報流程。對於已完成項目申報流程的項目,請列印報送《天津市科技計畫項目申請書》紙質版一式七份(加蓋科技主管部門公章),其中至少一份為簽字蓋章原件,並在封面右上部標明。每份項目申請書統一用A4紙列印或複印,左側裝訂成冊,申請書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請直接用申請書首頁作為封面,不得採用膠圈、資料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六)項目受理時間及地點
受理時間:2015年10月15日—16日
受理地點:天津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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