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

2011年11月16日,財政部、國家人口計生委以財教〔2011〕558號印發《關於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基本原則、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主要內容、工作要求4部分。主要內容是: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劃分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類別,建立和完善經費分級負擔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籌資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
  • :充分認識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
  • :保障機制的基本原則
  • :保障機制的主要內容
意見內容
關於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
財教〔2011〕5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人口計生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公共財政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保障責任,支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
計畫生育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明確了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就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保障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發[2006]22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做到“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按期實現了到2010年末“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的投入目標,促進了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穩定健康發展。
但從長遠發展來看,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仍存在經費投入總量不足,財政分擔機制不盡合理,獎勵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基層財政負擔過重等突出問題。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人口發展既存在老問題,又面臨新情況,人口總量持續增長,人口結構和素質問題凸顯,人口對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增強,進一步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意義十分重大,任務十分艱巨。根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等要求,必須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解決財政投入問題,建立健全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協調發展的投入保障機制。
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基本原則
按照建立健全政府間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改革方向,建立健全“財政為主,穩定增長,分級負擔,分類保障,城鄉統籌”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
(一)財政為主。繼續完善堅持以公共財政為主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切實落實社會撫養費“收支兩條線”規定,各地依法徵收的社會撫養費按規定繳入地方國庫,所需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穩定增長。繼續堅持“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的要求,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逐年穩定增長。
(三)分級負擔。明確中央與地方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管理、服務的支出責任,完善中央與地方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分擔機制。
(四)分類保障。合理劃分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類別,建立和完善分類別、分區域、按比例的投入保障機制。
(五)城鄉統籌。對城鄉計畫生育家庭和育齡民眾提供統一、均等化的計畫生育獎勵和服務。
三、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主要內容
進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機制,明確投入主體,突出投入重點,細化投入措施,強化投入責任,不斷健全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政策體系,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穩定增長。
(一)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把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逐年增加投入,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扶助和優惠政策、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計畫生育經常性工作、計畫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
(二)合理劃分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類別,建立和完善經費分級負擔機制。根據全國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改革與發展任務,將各級財政負擔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按支出功能劃分為利益導向、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和管理運行四大類,具體為:
1.利益導向類。主要包括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計畫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扶助和保障性支出。
國家規定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重大項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按照對西部地區負擔80%、中部地區負擔50%的比例安排專項資金,對東部地區給予獎勵性補助。逐步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畫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建立獎勵和扶助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
加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制度改革。按照國家和各地區有關規定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經費。其中:國家公務員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財政部門核撥的行政運行經費中列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事業單位經費中列支;企業發放給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企業負擔,在企業福利費中列支,並可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農村居民以及城鎮非從業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的農村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制度的地區,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獎勵經費。
2.公共服務類。主要包括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常住人口(含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優生優育、免費技術服務、宣傳教育等支出。
國家免費提供的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繼續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並依據育齡人群實際需求核定經費。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經費,中央財政按照對西部地區負擔80%、中部地區負擔50%、東部地區負擔20%的比例給予補助。
農村地區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經費由地方財政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具體分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財力狀況和技術服務工作量等因素統籌確定,中央財政對西部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城鎮非從業居民的計畫生育手術費用,由地方財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在人口和計畫生育事務經費中列支。城鎮職工的計畫生育手術費用按現有渠道解決。
3.能力建設類。主要包括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設施修繕,流動服務車和設備運行維護,信息化建設,改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條件,隊伍建設與人員培訓等支出。
根據基層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功能和實際需要,按照最佳化資源配置的原則和規定的標準,研究制定技術服務、信息、宣傳、培訓等業務裝備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4.管理運行類。主要包括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服務部門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村(社區)聘用計生人員補貼,人口發展戰略研究,人口出生性別比綜合治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及實施重大項目的管理運行等支出,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三)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籌資體制。國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投入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人口和計畫生育公益基金。積極運用項目合作機制,吸引國內外資金。
四、工作要求
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財政和人口計生部門要從全局出發,充分認識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紮實實把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各級財政和人口計生部門要按照中央關於“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辦法。財政部、人口計生委要加強對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落實分擔責任,確保投入到位。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人口計生部門研究制定本地區各級財政的經費分擔辦法,進一步加大對下轉移支付力度,統籌考慮與相關部門政策和制度的有效銜接,有效利用醫療衛生資源,增強基層計畫生育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建立和完善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保障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所必須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扶助和優惠政策、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等民生支出。
(三)完善考核辦法,強化資金管理。各地區要將財政投入納入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明確責任。人口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預算管理,健全各項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確保資金分配及時、使用規範、安全和有效;要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會計核算等財務基礎工作,全面推進財政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和人口計生委將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實績好的地方,在安排中央有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給予獎勵。
財政部 人口計生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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