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和小城鎮建設的建議

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和小城鎮建設的建議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和小城鎮建設的建議
  • 目的:進一步提高城鎮化水平
  • 戰略:小城鎮大
  • 戰略部署: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
簡述,問題及制約因素,對策,

簡述

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和小城鎮建設,進一步提高城鎮化水平,是我國新時期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根本途徑,是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有效擴大內需、最佳化產業結構的重要內容,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現實舉措。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十分重視小城鎮建設,提出“小城鎮大戰略”,實施“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戰略部署,把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城鎮化進程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措施來部署推進。2012年,我省以實施“百鎮建設示範行動”為抓手,在全省培育一批經濟強鎮、區域重鎮、和文化旅遊名鎮,全面提高小城鎮建設整體水平。進一步明確城鎮化發展思路,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我省城鎮化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2003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小城鎮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小城鎮規模不斷擴大,城鎮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截至2012年10月,全省1224個小城鎮建成區面積達3100平方公里,鎮區人口1275萬,全省城鎮化率已超過50%,提高了13.2個百分點。但總的來看,我省小城鎮建設與先進地區相比還存有較大差距,城鎮化率依然較低,城鎮化水平依然滯後。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鎮化滯後於工業化;二是城市實力普遍較弱,輻射和帶動能力差;三是城鎮化區域差異較大,並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四是城鎮化的質量不高,城鎮的吸納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明顯不足等。

  

問題及制約因素

分析其存在的一些問題及制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城鎮化建設認識有偏差。近年來,不少地方在城鎮化建設方面存在著兩種傾向:一是對城鎮化建設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小城鎮建設工作推動力不強,影響城鎮化進程;二是對城鎮化建設定位不準確,把推進城鎮化簡單理解為增加城鎮數量和提高城鎮人口比重,甚至片面理解為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大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二)城鎮化建設規劃滯後。目前,不少地方在編制城鎮建設規劃時由於規劃意識不強、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等原因,致使城鎮規劃滯後於國家總體規劃,缺乏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且剛性約束不力。一是縣(市)、鄉(鎮)規劃不夠完善,規劃編制不及時,起點較低,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精品和特色,不能與城區整體規劃很好的銜接。二是城鎮總體規劃缺乏前瞻性,急需修編。
(三)對城鎮建設用地使用不當,加劇了土地供需矛盾。目前,我省大部分小城鎮在建設過程中出現了無視國情而貪大求全、盲目占用耕地的現象。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當地政府沒有對建成區內土地挖潛和對國家土地政策認識不到位。當前,我省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推進的重要時期,無論是產業最佳化升級還是城鎮的建設,都面臨著用地不足這一瓶頸。一方面,總體上看我省建設用地緊缺;另一方面,對已審批的建設用地又存在著土地閒置、利用效率低的問題。據統計,約有40%的閒置土地是企業囤地待沽等自身原因所致;50%的閒置土地則由於地方政府的城市規劃調整、拆遷拖延以及違規違法批占等問題造成;另外,一些城鎮工業園區由於產業定位、規劃布局不當或缺乏後續資金投入等原因而長期閒置。以上做法加劇了土地供需矛盾。
(四)城鎮建設資金匱乏。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資金的支撐,然而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多數市、縣小城鎮建設資金不足已成為阻礙小城鎮進一步發展和加速城鎮化建設的最大障礙。近年來,由於縣、鎮(鄉)兩級財力有限,銀行對小城鎮建設提供貸款較少,民間資金潛力挖掘不夠,使主要依靠社會資本的小城鎮建設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機制運行不暢。上述因素,導致小城鎮建設資金投入不足,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安全設施建設等方面配套滯後,嚴重影響了小城鎮的建設和功能發揮,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調查發現有的鄉鎮每年只有3到5萬元的城鎮基本建設經費,無力進行供排水管網、垃圾衛生填埋、道路綠化等較大型工程建設和改造。
(五)城鎮化建設產業支撐能力不足。我省是一個傳統農業大省,有較多的城鎮6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農村並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農村現有的產業結構層次較低,制約了小城鎮經濟的發展。同時由於一些小城鎮建設偏重於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能夠大量吸納農村勞動力的第三產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太少,產業技術含量低,很難形成較強的鎮域綜合經濟實力,缺乏凝聚力和輻射功能。因此,產業支撐力不足致使城鎮吸納人口能力受限,多數農民還不能徹底脫離農業生產進入城鎮生活,導致城鎮化步伐緩慢
(六)城鎮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城鎮管理體制有待完善,管理職責需要進一步明確。一是鄉鎮管理權責需要進一步明晰,小城鎮管理職能弱,擴權強鎮力度有待於進一步加大。二是小城鎮普遍存在管理體制粗放、監管機構不健全等問題,影響小城鎮健康發展。三是配套政策不完善,現有的土地、戶籍管理以及計生、社保制度等都帶有不利於城鎮化發展的因素,支持小城鎮建設、推進城鎮化的政策措施仍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創新。特別是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滯後,進城農民不能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社會保障待遇,導致農村勞動力多屬半工半農,就業者離土不離鄉,農村剩餘勞動力只流動不轉移,制約了城鎮化進程。

對策

二、對策建議
針對我省小城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
(一)堅持科學規劃,實現小城鎮建設規範化。科學規劃是引導小城鎮健康發展的關鍵,也是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行動指南。應儘快建立和完善城鎮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和協調機制。一是統籌城鄉規劃,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對小城鎮規模、性質、功能分區等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達到規劃目標與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統一。二是做好小城鎮規劃修編工作,確保規劃的科學性。針對各鎮發展實際,搞好控制性詳規、村鎮體系規劃、新型農村社區規劃以及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規劃等編制工作。三是做到因地制宜,特色鮮明。城鎮規劃規模與布局,要延續歷史、傳承文化、突出特色,要符合當地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地質構造等自然承載條件,並與當地經濟發展、就業空間、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相適應。同時,城鎮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要通過人大備案來強化約束監督,避免一屆政府一個規劃、一個領導一套搞法所造成的建設用地以及人財物的巨大浪費。
(二)扭轉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
在國家對土地巨觀調控不斷加強和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來支撐經濟高速增長和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兩化”互動發展,就必須充分挖掘有限建設用地潛能和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尤其要特別重視土地投資強度,用好用足已征未用的每寸閒置土地。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嚴格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畫管理,從嚴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抓緊完善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和措施,控制總量、增加流量、盤活存量。並應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和範圍,抓緊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嚴格控制城鎮用地擴張。加快轉變粗放落後的生產方式,依靠科技創新和充分挖掘空間承載潛能等形式,提高城鎮建設用地的產出效益。
(三)夯實產業支撐,增強城鎮化發展後勁。產業是小城鎮發展的重要支撐。沒有產業的發展,小城鎮就會缺少吸納力,失去發展動力和後勁。應立足各鎮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產業優勢,把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現代農業結合起來,使小城鎮成為農民與市場最基礎的聯繫點、農村經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城鄉經濟融合的最佳結合點和農村向城市化轉變最具希望的突破點。一是充分發揮縣域經濟帶動作用。做大做強縣域經濟,充分發揮縣域經濟帶動作用,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有效途徑。堅持把發展縣域經濟和小城鎮建設有機結合,充分發揮縣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使更多的鄉鎮成為縣城發展的次中心。二是培植壯大主導產業。城鎮化建設不是人口的簡單聚集,只有形成強大的產業積聚力和具有比較優勢的支柱產業,才能真正實現新型城鎮化。第一,依託小城鎮豐富資源,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按照“精、專、特、優”方式,培育小城鎮支柱產業,使之成為城鎮化建設的有力支撐。第二,出台優惠政策,加快小城鎮企業科技創新步伐,提升科技含量。同時,利用優惠政策,引進和培養一批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為小城鎮建設提供人才支持。第三,加快小城鎮農業發展,充分發揮小城鎮自身優勢,形成“一鎮一業”、“一鎮一品”的農業產業模式和本地特色,延長產業鏈,逐步走向規模化。第四,盡最大可能鼓勵與扶持鄉鎮企業發展,促其做大做強。
(四)廣辟籌資渠道,建立小城鎮建設多元投資機制。資金問題是制約小城鎮建設的“瓶頸”,應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拓展小城鎮建設資金渠道。一是實行財政、金融扶持政策。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支持小城鎮發展的各項政策,特別是要加大縣級財政對小城鎮建設的投入力度,支持城鎮化建設。要積極推進城鎮運營及有關政策的落實,引導金融部門資金向小城鎮建設傾斜。二是加快實現小城鎮建設市場化。大力培育市場主體,進行市場化的建設、經營和管理,積極推行特許經營制度,採取招標、入股、拍賣等多種形式籌集建設資金,推進小城鎮建設。三是招商引資,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積極鼓勵民間資本投入小城鎮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利用外資開發建設小城鎮,構築開放式的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
(五)加快城鎮化體制創新,健全小城鎮建設保障體系。推進城鎮化建設要把鼓勵農民進城、擴大農民就業、加快農民脫貧致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應進一步研究落實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戶籍、土地、稅收、投資、房產、土地流轉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引導農民進城。一是放寬戶籍限制,特別是放寬對農民進入城鎮市區限制。二是制定用地優惠政策,簡化土地徵用手續,降低收費標準,縮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建設周期。三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堅持城鄉統籌就業,逐步推進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四是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系,要在辦理城鎮戶口、子女入托入學、就業參軍、社會保障、投資置業等各方面,給予進城農民優惠政策,切實降低“進城進鎮門檻”,促進農民進城進鎮創業就業,解決進城農民工後顧之憂。五是積極發展公益事業,健全小城鎮公共服務和社區服務等功能,增強小城鎮凝聚力。
(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小城鎮綜合承載力和服務功能。城鎮化建設的一個中心任務就是要增強城鎮綜合承載力和服務功能。小城鎮作為城市和農村最直接的連線點,要有所發展,必須著力解決好完善功能和綜合承載能力的問題。要在科學規劃、統籌考慮的基礎上,加強城鎮的交通、水電、通訊、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健全城市防災、防洪、抗震、消防等公共安全設施,增強城鎮綜合承載力和服務功能。
(七)實施規範化管理,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三分建、七分管”是城市發展的黃金定律。應確立“建管並重”的工作思路,把加強管理貫穿城鎮發展的全過程,努力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一是切實加強小城鎮建設的領導和組織工作。把加快小城鎮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目標考核和重要督辦事項,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二是健全小城鎮建設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小城鎮建設管理機構和管理機制,合理劃分縣、鄉、社區在城鎮管理中的工作職責和許可權。建議在鄉鎮設立村鎮建設與環境保護管理站,負責本鄉鎮的建成區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及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三是突出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的管理。大力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和市容市貌、環衛保潔、交通秩序等專項整治,強化社區建設施工監管和綜合管理職能。四是創新管理手段。積極學習借鑑先進地區數位化管理先進經驗,開展“數位化”工程建設,實施智慧型城市管理,加快城市數位化建設。建議大力推廣費縣創新縣城管理的經驗做法,構建服務、管理、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實行工作重心下移,所有鄉鎮(街道)成立城鎮管理隊伍。五是加大擴權強鎮工作力度。建議將市、縣直部門的有關管理許可權直接下放給鎮街,進一步最佳化各鎮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置,理順體制機制,擴大鎮街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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