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實施意見

2009年3月23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財建〔2009〕128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重要意義;支持開展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實施“太陽能屋頂計畫”;實施財政扶持政策;加強建設領域政策扶持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文號:財建〔2009〕128號
  • 印發時間:2009年3月23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9年3月23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實施意見》。

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實施意見
財建〔2009〕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建設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
為貫徹實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戰略部署,加強政策扶持,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城鄉建築領域的套用,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重要意義
(一)推動光電建築套用是促進建築節能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建築用能迅速增加。我國太陽能資源豐富,開發利用太陽能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套用比重,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抓手。城鄉建設領域是太陽能光電技術套用的主要領域,利用太陽能光電轉換技術,解決建築物、城市廣場、道路及偏遠地區的照明、景觀等用能需求,對替代常規能源,促進建築節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動光電建築套用是促進我國光電產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我國光電產業呈現快速增長態勢,目前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大太陽能電池生產國,有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國際知名度的光電生產企業,已形成具有規模化、國際化、專業化的產業鏈條。但目前國內市場需求不足,過度依賴國際市場,加大了市場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產業發展。推動光電建築套用,拓展國內套用市場,將創造穩定的市場需求,促進我國光電產業健康發展。
(三)推動光電建築套用是落實擴內需、調結構、保增長的重要著力點。推動光電在城鄉建設領域的規模化、專業化套用,可以有效帶動高新技術及節能環保領域的資金投入,可以促進建材、化工、冶金、裝備製造、電氣、建築安裝、諮詢服務等多個產業實現調整升級,對於實現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擴大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支持開展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實施“太陽能屋頂計畫”
為有效緩解光電產品國內套用不足的問題,在發展初期採取示範工程的方式,實施我國“太陽能屋頂計畫”,加快光電在城鄉建設領域的推廣套用。
(一)推進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啟動國內市場。現階段,在條件適宜的地區,組織支持開展一批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工程,實施“太陽能屋頂計畫”。爭取在示範工程的實踐中突破與解決光電建築一體化設計能力不足、光電產品與建築結合程度不高、光電併網困難、市場認識低等問題,從而激活市場供求,啟動國內套用市場。
(二)突出重點領域,確保示範工程效果。綜合考慮經濟性和社會效益等因素,現階段在經濟發達、產業基礎較好的大中城市積極推進太陽能屋頂、光伏幕牆等光電建築一體化示範;積極支持在農村與偏遠地區發展離網式發電,實施送電下鄉,落實國家惠民政策。
(三)放大示範效應,為大規模推廣創造條件。通過示範工程調動社會各方發展積極性,促進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加強示範工程宣傳,擴大影響,增強市場認知度,形成發展太陽能光電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落實上網分攤電價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應;將光電建築套用作為建築節能的重要內容,在新建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城市照明中積極推廣使用。
三、實施財政扶持政策
國家財政支持實施“太陽能屋頂計畫”,注重發揮財政資金政策槓桿的引導作用,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的機制和模式,加快光電商業化發展。
(一)對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工程予以資金補助。中央財政安排專門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工程予以補助,以部分彌補光電套用的初始投入。補助標準將綜合考慮光電套用成本、規模效應、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並將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成本降低的情況逐年調整。
(二)鼓勵技術進步與科技創新。為激勵先進,將嚴格設定光電建築套用示範的標準與條件。財政優先支持技術先進、產品效率高、建築一體化程度高、落實上網電價分攤政策的示範項目,從而不斷促進提高光電建築一體化套用水平,增強產業競爭力。
(三)鼓勵地方政府出台相關財政扶持政策。將充分調動地方發展太陽能光電技術的積極性,出台相關財稅扶持政策的地區將優先獲得中央財政支持。
四、加強建設領域政策扶持
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把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作為建築節能工作的重要內容,完善技術標準,推進科技進步,加強能力建設,逐步提高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水平。
(一)完善技術標準。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推動建築領域中有關太陽能光電技術套用的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貫徹和執行,並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研究制定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築領域套用的設計、施工、驗收標準、規程及工法、圖集,促進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築領域套用實現一體化、規範化。各光電企業也應要制定本單位產品在建築領域套用的企業標準,提高套用水平。
(二)加強質量管理。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太陽能光電技術套用項目的質量管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不符合現行有關標準或不能實現項目預期節能目標的要責令改正。
(三)加強光電建築一體化套用技術能力建設。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依託相關機構,做好光電建築套用示範項目的技術支撐工作;要積極為光電生產企業、設計單位、施工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動太陽能光電生產、設計、施工三者有效結合,提高光電建築一體化套用能力。
各地應建立推進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築領域套用的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加強對推進光電建築套用工作的領導。財政、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依託現有的建築節能機構,由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抓緊制訂光電建築套用實施規劃以及具體實施方案,協調項目實施工作,解決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進行推廣。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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