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5年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商務部委下發的通知檔案。

條例,目的,

條例

做好展覽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範圍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舉辦的經濟貿易展覽會。
(二)節慶活動、展銷會,商務部主辦和參與主辦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各級黨政機關主辦或參與主辦的投資貿易類綜合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已獲地方政府財政支持的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
二、申報推薦標準
(一)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程度高,地域特色鮮明,行業特點突出,品牌效應良好,對相關行業及地區經濟發展帶動力強,有一定發展潛力;
(二)展覽會主題涉及國家重點支持領域或發展前景較好的行業,且積極踐行節能降耗理念;
(三)參展商達200家以上,展會期間觀眾及專業觀眾達到一定規模,並連續三年呈上升趨勢;
(四)連續三年未發生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及其他違法違規事項,無重大參展商及觀眾投訴,無重大責任糾紛。
三、申報推薦方式
(一)推薦申報:國務院各部門、貿促會、各中央企業、各國家級行業聯合會可直接向商務部推薦展會項目。各地方有關行業組織及機構(包括各地會展業協會、會展業發展辦公室、有關行業協會、展館企業等)可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展會項目。
(二)自行申報:符合申報推薦範圍和標準,且經商務部正式批覆同意舉辦的展會項目,可由主辦單位經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自行進行申報。
請各單位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項目申報工作,並於2015年1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和電子版)提交至市商務委。

目的

各有關企業:
為有效發揮重點展會示範效應,進一步發揮展覽業在拉動消費、調整結構、帶動產業發展和促進經濟合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展覽行業健康發展,2015年,商務部將繼續對符合國家戰略發展方向、社會效益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展覽會進行引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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