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青海玉樹地區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做好青海玉樹地區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是2010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青海玉樹地區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0-4-16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做好青海玉樹地區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金融保險
保監發〔2010〕37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0-4-16

法規內容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樹發生7.1級地震,給當地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為充分發揮保險的功能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災區保險服務工作。青海保監局和各保險公司要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把抗震救災和做好保險理賠服務作為當前重點工作,抓緊抓好。要堅持以人為本,勇擔社會責任,顧全大局,為民分憂,通過保險服務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
二、認真排查災區承保情況和保險標的受損情況。各保險公司要迅速行動,仔細排查本單位在受災地區的承保情況和保險標的受損情況,儘快蒐集相關信息。青海保監局自即日起,應每日蒐集、整理受災地區在此次地震災害中的承保、損失、接報案及理賠情況,並於每日下午16時前報中國保監會辦公廳。
三、迅速開展保險理賠服務工作。各保險公司總公司要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領導,統籌公司資源,在支持災區分支機構儘快做好自身救災工作的同時,指導協調當地保險分支機構和中介機構,認真部署和督促落實理賠服務措施。按照“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要求,簡化理賠程式和環節,建立理賠綠色通道和24小時值班制度,提高理賠效率,力爭讓受災民眾和受災企業儘早得到保險賠款,儘快恢復生產生活。青海保監局要積極指導轄內各保險機構做好理賠服務,特別是對涉及人身傷亡、基礎設施等財產損失相關業務的保險理賠進行指導協調,確保保險理賠及時到位。
四、主動配合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工作。青海保監局和相關保險公司要主動與受災地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繫,及時報告保險業參與抗震救災的有關情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開展抗震救災和應急處理工作,努力幫助受災民眾和受災企業排憂解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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