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都

閩都

閩都是福州的別稱,正如三山、左海、榕城是福州的別稱一樣。不同的是,後者是以地理和物產為稱號,而前者是以人文事象作為象徵。

基本介紹

“七郡輻輳,閩越一都會也”,福州被稱為閩都,不僅是因為它曾是閩越國五代王閩政權的國都,更是基於其八閩首府的傳統地位。由於長期居於八閩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福州日漸形成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璀璨文化,被譽稱為“閩都文化”。對於這一悠久深厚的“閩都文化”,可以從多層面去理解和把握。
閩都帶了“都”字,遂令人心生猶疑或多幾分躊躇,需知我們是極講究上下尊卑禮制的民族。如果偶爾隨口稱謂閩都猶可,若要冠以“閩都文化”,而且大事宣傳,作為特定文化樣式的名詞,那應該有所講究、說明理由才行。因為我們是有著講究“名正言順”傳統的國度。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因此為了成事,先要正名。
“都”的本義是古代的城邑,因此它的右邊旁是古代“邑”字,而且有都會、通都大邑的詞說;引伸則為古代行政區劃名稱,即所謂“四縣為都”,“州十為都”。商周時期,諸侯的封地也稱都,但只有作為天下共主的國王的宮廷、宗廟所在地稱首都、京都或大都,以此區別各地諸侯小邦的低等級“都邑”。
福州稱都,實在是歷史悠久、實至名歸的。在漢高祖反秦滅楚、統一天下之後,因功實封無諸為閩越王,而且讓他仍舊“王閩中故地,都東冶”。是福州第一個地名,就成為閩越王國之都。閩越國滅後,又過千餘年,王審知受冊封為閩王,再次以福州為王都。宋代,福州因經濟和人口的發展,政治上又成為八閩首府,故被稱為“東南都會”。宋代福建地理學家祝穆在《方輿勝覽》中稱福州為“東南一都會”,還引用前人何述的《祭文》稱:“無諸國為東南一都會。”可能在宋代因經濟發展,人口大增,國內出現許多大城邑,故都會之稱屢見不鮮。宋詞中常見:“東南形勝,三吳都會,錢塘自古繁華。”(柳永《望海潮》)“堯之都,舜之壤,禹之封,於中應有一個半個恥臣戎。”(陳亮《水調歌頭》)可知不管是特指或泛指,都會之詞已被普遍使用。
宋代名宦梁克家在任福州知州期間編纂的《三山志》中載,閩縣縣治之前立有牌坊稱“閩都坊”,作者特加旁註說明:“舊曰閩會”。可知福州城在宋時已稱“閩會”、“閩都”,可以通用。南宋末年,元軍大舉南侵,小朝廷奔命之不暇。幼帝趙昰由諸大臣擁戴,流亡到福建,在福州市郊的林浦建行宮,居留時間不長又悽惶逃難。福州因此而與帝都沾上了邊。不想過了三百多年,歷史再次重演,明王朝滅亡後,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登基當上隆武皇帝,建立了南明小朝廷,福州再次成為流亡帝都,也稱行在或行都。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1933年11月,李濟深、蔡廷鍇、蔣光鼐等國民黨十九路軍將領,因為不滿蔣介石的反動政策,公開發動“福建事變”,號召國人抗日反蔣,與蔣介石分庭抗禮,自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以福州為臨時首都。時間只有一個多月,比前面兩個小朝廷存在的時間更短,但其影響不可小覷。
正是基於歷史上福州作為東南大都會的傳統地位,明清時期人們沿襲歷史習慣,通稱福州為閩都。明萬曆年間,由福州學者王應山撰著的包含閩東13縣的地方志書稱《閩都記》。清代,以記述福州地區史事、傳說為主體的章回小說書名叫《閩都別記》,還有《閩都佳話》或《閩都志》的別稱。當然,我們無意論證福州歷史上稱“都”的政治合理性,主要在於說明“閩都文化”提出的正當性。一來可以突顯福州文化的歷史地位,二來可以體現福州文化的主體性特徵。因為作為都會城市的福州文化,其歷史內容自然地具有傳統(正統)、儒雅的特質。這較諸省內其他以區域或族群命名的文化定位更加準確,表述也更加得體。在閩都文化的名目下,人們對它的歷史內容、文化面貌、品格特徵等展開深入研究。不管是取得共識,或是得出各自的結論,都不妨礙我們對閩都文化的概念、內容與特點作出恰當的解讀或闡釋。因為,閩都文化這一名稱本身,反映了它的惟一性(或個性)特徵,即地域特徵與文化內涵特性。它容易讓人聯想到這一文化產生地的政教地位、學術傳統、歷史變遷、傳統優勢、文脈傳承,吸引人們對閩都文化資源、文化面貌以及文化品格特徵(如主體性、包容性、開先性、親和性等)的認識與了解,激發人們研究與弘揚閩都文化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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