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水口水暖衛浴行業協會是開平市從事水暖衛浴五金產品的生產、銷售的企業和與之密切聯繫的企業、相關人士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平市水口水暖衛浴行業協會
- 外文名:Kaiping Shuikou Sanitary 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 地址:廣東省開平市水口鎮龍塘東路1號中國水口衛浴博覽城19棟三樓3302
- 成立時間:2003年7月
協會性質
協會宗旨
協會使命
協會現狀
現任領導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英文名稱:Kaiping Shuikou Sanitary 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條: 開平市水口水暖衛浴行業協會(下稱協會)是開平市從事水暖衛浴五金產品的生產、銷售的企業和與之密切聯繫的企業、相關人士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與政府及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溝通,做好企業會員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樑作用;為會員服務,團結水暖五金業同行,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強化行業規範和行業標準;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本行業以及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推崇守信用、講信用、重信義;發揮協會的群體優勢,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水口鎮與各地衛浴五金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打造水口水暖衛浴行業協會的品牌;促進會員單位共同發展,為促進業內持續、有序、健康發展而努力。
第四條:協會接受社團管理登記機關開平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開平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協會的住所:開平市水口鎮中國衛浴城二樓(暫定)。
第二章 業務範圍
(一)向會員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會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範企業行為,促進行業自律;
(二)組織會員進行商務考察、經濟信息、技術交流,開展人才培訓、學習班,研討會等,提高會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三)為會員提供市場、技術等信息平台,提供生產、管理、融資、會計、審計、法律法規等諮詢服務;
(四)通過會刊、網站、報刊等渠道發布行業信息,宣傳行業動向,為會員企業拓展市場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五)廣泛聯繫各地區的同業協會、同業公會等組織和機構,組織會員參加各類產品展銷會、交易會、博覽會、開展交流、互訪、考察等活動,促進會員的國際經貿交流與合作;
(六)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困難、意見和要求,幫助會員排憂解難,爭取政府最大的支持與幫助;
(七)教育、引導會員關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
(八)組織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增進會員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密切會員之間友誼合作;
(九)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和會員委託交辦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履行章程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的企業。
第九條 :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議確定;
(三)由協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活動;
(三)享受本會的各項服務;
(四)對協會作出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要求協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提供相關幫助。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 承辦協會委託辦理的事項;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辦事機構,並交回會員證。會員自動退會會費不予退回。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會費不予退回。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五)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恰當的決定;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半數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執行會長、監事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副監事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增補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及財務開支事項;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副會長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副會長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協會設會長一名,執行會長兩名,監事長(兼任)一名,常務副會長若干名,副監事長(兼任)兩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理事若干名。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主持全面工作,執行會長協助會長主持全面工作。
第二十二條: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由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組成,作為本會理事會的常設機構,主持本會日常工作,決定會員大會、理事會的各項事宜。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採取通信形式召開。監事長、副監事長列席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
第二十三條:由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組成的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決定會員大會、理事會的召開和籌備;
(三)決定其他一般事項。
第二十四條 協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熱心協會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協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協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理事任期5年。
第二十七條: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發)有關重要檔案,或由會長授權秘書處處理相關工作。
第二十八條: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領導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根據協會實際需要,向理事會提名聘任榮譽職務和名譽職務。
第二十九條: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協會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列席理事會會議;
(三)監督協會會費的收取以及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
(四)監督協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五)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六)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進行調查取證,也可委託秘書處辦理;
(七)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八)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一)會費:包括常規會費和特別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標準如下:
(一)會長:每屆(5年,下同)人民幣25萬元;
(二)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每屆人民幣12萬元;
(三)副會長:每屆人民幣5萬元;
(四)理事:每屆人民幣5000元;
(五)會員:每屆人民幣3000元。
(六)政府公職人員兼任以上職務的,免會費。
第三十三條: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一)協會開展各項活動的費用;
(二)協會辦事機構辦公採購及用品的採購;
(三)協會辦事機構的日常辦公費用;
(四)協會辦事機構的人 員工資福利和辦公經費;
(五)其他有利於協會開展工作的費用。
第三十四條: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管理登記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構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重要大事
舉辦各項業務培訓班,針對產品質量提升、技術研發創新、企業管理等多個專題開展培訓學習,讓各會員企業做到自查自檢,整改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