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指本詞條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於1992年08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高俊芳

從2014年4月起,在生產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國家藥品標準的有關規定,其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部分批次向後標示生產日期。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稱,國家藥監局在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中,發現該企業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對此責令吉林食藥監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並責令狂犬疫苗停產。7月22日,國家藥監局負責人介紹長春長生疫苗案件:責令停產、立案調查,組織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飛行檢查

2018年7月23日訊息,深交所對長生生物相關股東所持股份實施限售處理。長生內部員工均已放假,所有生產線全部停產。2018年8月1日,長春長生9處房產和61台車輛被查封。8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情況匯報並作出相關處置決定;部署以改革舉措破除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障礙,激發經濟活力和動力。

事件主詞條:長春長生疫苗事件

2018年9月,ST長生公告稱,經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研究,決定從2017年度起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018年10月16日,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多項行政處罰。2019年5月,長生生物公司被立案調查。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成立時間:1992年08月27日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登記機關: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業簡介,經營範圍,企業領導,企業事件,疫苗事件,銷售賄案,立案調查,股份限售,資產查封,公開譴責,司法凍結,國務院常務會議,取消高企資格,違法事實,行政處罰,賠償方案,退市風險警示,深交所,證監會,國家藥監局,

企業簡介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的全資子公司。
2017年,長春長生營收為15.39億,占上市公司營收比例超99%。
2018年7月24日晚間,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自 2018年7月26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 稱由“長生生物”變更為“ST 長生”。
2018年11月1日,*ST長生晚間公告稱,自11月5日起,公司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股票簡稱將變更為*ST長生”。

經營範圍

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經營本企業和本企業成員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本企業和本企業成員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部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本企業的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設備)(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不得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

企業領導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高俊芳
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張洺豪
非獨立董事:劉良文、王祥明
公司非獨立董事、副總經理:張晶
公司非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趙春志
公司獨立董事:徐泓、馬東光、沈義
公司監事會主席:桂巍
公司監事:陳曉傑、張曉林
公司副總經理:張友奎劉景曄蔣強華鞠長軍萬里明
公司研發總監:王群
公司行政總監:趙志偉
公司銷售總監:楊鳴雯

企業事件

疫苗事件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 企業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採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2018年7月16日早間,長生生物發布公告稱,長春長生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長春長生對此次事件的發生深表歉意。長春長生將密切跟蹤事件進展,積極配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監管部門開展後續工作,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截至7月17日中午12時,河南全省上報封存的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數量是141380.8人份(每人份是5支),據估,這占到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河南市場總量的90%以上。
2018年7月18日國家衛健委疾控局訊息,自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後,疾控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組織對企業的調查工作。國家衛健委疾控局表示,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此前接種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狂犬病疫苗產品,但還沒有完成全程接種程式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式繼續接種。
2018年7月18日,重慶市已經全面停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
2018年7月23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官網被黑客攻擊,黑客稱:不搞你對不起祖國的花朵。

銷售賄案

在整理裁判文書網上已公開的檔案發現,在過去十多年中,不完全統計,長春長生及其母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涉入了12起受(行)賄案(註:受賄和行賄主體相同只計算一次),案情多為該公司銷售人員或者地方經銷商向當地負責疫苗採購的相關人員提供好處費、推廣費、回扣款,以獲得疫苗的優先採購或更大的採購份額。
這12起案件集中發生在安徽、河南、福建、廣東四省,時間跨度從2001年至2017年,受賄人員大多為縣市一級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員,也有醫院免疫門診的負責人,屬於典型的“蠅貪”,只有一起案件被告人為安徽省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另外,一些案件中常常一人受賄,多人分得好處。而行賄人則多為醫藥代理公司的銷售人員。12起案件中,直接牽涉長春長生工作人員的為4起。行賄方式主要為按疫苗的銷量提供回扣和提成。
長生生物的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各項工作按照既定計畫穩步推進,疫苗產品保持了良好的銷售勢頭。2017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5.53億元,同比增長52.60%,;淨利潤為5.66億元,同比增長33.28%。其中疫苗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99.1%。
營收增長的同時,長生生物的銷售費用也大幅高企,在2017年銷售費用約為5.83億元,增幅高達152.52%。在上述5.83億元的銷售費用中,推廣服務費超過4.42億元,占銷售費用的75.95%。公司解釋稱,銷售費用的增長主要是行銷模式受疫苗流通條例影響,推廣費、市場服務費、會議費和運輸費增加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長生生物的整個銷售團隊只有25個人。
相比之下,長生生物在研發上的投入遠不及銷售費用。2017年研發投入1.22億元,同比增長182.01%,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7.87%。當年新增研發人員僅3人。
對比同行業中其他公司, 2017年,沃森生物的研發投入為3.33億元,占營收的比重為49.87%;康泰生物的研發投入為1.19億元,占營收的比重為10.27%,均遠高於長生生物的研發占比。

立案調查

2018年7月22日,通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關情況。這位負責人說,國家藥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同時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國家藥監局將組織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飛行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這位負責人說,現已查明,企業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該企業已上市銷售使用疫苗均經過法定檢驗,未發現質量問題。為進一步確認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啟動對企業留樣產品抽樣進行實驗室評估。藥監局已部署全國疫苗生產企業進行自查,確保企業按批准的工藝組織生產,嚴格遵守GMP生產規範,所有生產檢驗過程數據要真實、完整、可靠,可以追溯。國家藥監局將組織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飛行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這位負責人說,該企業是一年時間內第二次被發現產品生產質量問題。2017年10月,原食藥監總局抽樣檢驗中發現該企業生產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該產品在停產中,有關補種工作原國家衛計委會同原食藥監總局已於2018年2月進行了部署。
經查,長生生物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定披露問題疫苗不符合標準以及停產和召回的相關信息;二是披露子公司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藥監局調查的信息;四是違規披露狂犬疫苗GMP證書失效致主業停產以及該證書重新獲取的情況;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股份限售

2018年7月23日訊息,深交所:為確保公司相關股東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規定,深交所已對長生生物大股東、董監高所持有的股份進行限售處理。

資產查封

2018年8月1日,公司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查封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長春長生9處房產和61台車輛被查封。上述資產被查封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將產生重大影響。

公開譴責

2018年8月3日,深交所發布多個公告,經查明,高俊芳、張晶在作為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以及蔣強華、劉景曄、張友奎、趙志偉在作為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存在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等規定的行為,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7.3條的規定,擬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司法凍結

2018年8月13日,ST長生在深交所發布《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凍結的公告》。公告稱,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8月13日在核查股東持股情況,從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統申請查詢股份凍結數據時獲悉,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洺豪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情形,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張洺豪持有公司股票174,062,400股,占公司總股份17.88%,司法凍結股數7,200,000股,凍結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4.14%。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高俊芳、張友奎、張洺豪共持有356,876,714股,占公司總股本36.65%;司法凍結合計190,014,314股,占公司總股本19.51%。

國務院常務會議

2018年8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情況匯報並作出相關處置決定;部署以改革舉措破除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障礙,激發經濟活力和動力。

取消高企資格

2018年9月,ST長生公告稱,經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研究,決定從2017年度起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收到稅務部門通知,其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將被追繳自2017年度起因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而不繳少繳的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

違法事實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八項違法事實:一是將不同批次的原液進行勾兌配製,再對勾兌合批後的原液重新編造生產批號;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實際生產日期;三是使用過期原液生產部分涉案產品;四是未按規定方法對成品製劑進行效價測定;五是生產藥品使用的離心機變更未按規定備案;六是銷毀生產原始記錄,編造虛假的批生產記錄;七是通過提交虛假資料騙取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八是為掩蓋違法事實而銷毀硬碟等證據。 

行政處罰

2018年10月16日,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多項行政處罰。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國藥準字S20120016)藥品批准證明檔案;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吉林省食藥監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罰款72.1億元,罰沒款總計91億元;對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對其他涉案當事人給予30萬元以下不等罰款,同時擬對張友奎等3名當事人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將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後,依法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

賠償方案

2018年10月16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於子公司設立狂犬病疫苗專項賠償金的公告》。按照《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有關要求,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公司”)設立狂犬病問題疫苗專項賠償金,用於支付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續種補種、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賠償、損害認定、諮詢服務及臨床觀察等費用。長春長生公司將認真落實《方案》要求,及時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賠償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退市風險警示

2018年11月1日訊息,ST長生公告,董事會未通過《2018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股票11月5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長生”變更為“*ST長生”。

深交所

2018年12月,*ST長生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深交所擬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觸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本所於2019年1月14日向其送達《關於對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深證上〔2019〕23號)。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14.1.1條、14.1.6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本所決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暫停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證監會

2018年12月,證監會決定:對長生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劉良文、王祥明、徐泓、沈義、馬東光、鞠長軍、萬里明、王群、趙志偉、楊鳴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2019年5月10日午間,長生生物發布公告稱,公司於5月10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國家藥監局

2019年4月4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註銷鐵蛋白放射免疫分析試劑盒等85個藥品批准文號,其中19個藥品批准文號被註銷是由於企業被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53個是由於企業主動申請,13個是因已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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