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戰役

長春戰役

1946年4月14日,東北民主聯軍向據守長春的國民黨東北保全第二總隊(原偽滿鐵石部隊)、東北保全第四總隊、吉林省保全大隊等部發起攻擊,經過5天4夜戰鬥,打死打傷守軍2500多人,俘虜1.4萬人(其中日軍200多人),我軍傷亡1700多人,繳獲飛機1架,大炮56門,機槍432挺,步槍11570枝,子彈110餘萬發,鈔票1.8億元。

基本介紹

  • 名稱:長春戰役
  • 地點:長春
  • 時間:1946.4.14
  • 參戰方:東北民主聯軍、國民黨軍
  • 結果:長春和平解放
  • 傷亡情況:東北民主聯軍傷亡1700多人
第二次長春戰役,戰役過程,

第二次長春戰役

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3月至10月,在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中,東北人民解放軍對吉林省會長春國民黨守軍的圍困戰。
長春戰役

戰役過程

東北人民解放軍的1947年冬季攻勢,將東北國民黨軍壓縮於長春、枕陽、錦州三個孤立地區(參見東北冬季攻勢)。3月,解放軍先以5個獨立師對長春形成初步包圍;4月增加兵力,並組成圍長指揮所;5月,集中兩個縱隊及3個獨立師攻擊長春,未克,遂實行長圍久困,展開政治攻勢和經濟封鎖。至9月,解放軍多次粉碎長春守軍突圍和搶糧的企圖,共殲其4000餘人,並爭取1.8萬餘人投降。10月14日,解放軍攻克錦州,東北戰局發生急劇變化,困守長春的國民黨第60軍軍長曾澤生將軍於17日率部起義。解放軍控制長春東城。19日,西城防區內的新編第7軍官兵也紛紛投誠。隨後,東北“剿總”副總司令兼第一兵團司令鄭洞國率部放下武器。至此,長春和平解放。
6月1日,林彪簽發“東總”電:
“5月30日決定圍困及嚴密封鎖長春之部署:
……
3.嚴禁糧食、燃料進敵區。
4.嚴禁城內百姓出城。
……
7.……兩個月來幾個獨立師團圍困長春成績不大,未看成嚴重戰鬥任務,無周密計畫和部署,應該改正,要使長春成為死城。"
龍應台在所著《大江大海1949》中認為,餓死人數確實有六十萬左右,不下南京大屠殺造成的死亡人數。國民黨方面認為,解放軍圍城期間的行為構成戰爭犯罪,共產黨應為這一問題負責;共產黨方面則認為,造成大量平民餓死是國軍不肯放糧給城內市民所致。作為圍城方,而且解放軍已經向難民發放救濟糧。而國軍寧肯眼睜睜讓大量饑民餓死也不肯交出城池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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