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

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

中國鐵路總公司(原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是中國鐵路總公司(原鐵道部)的下屬司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鐵路總公司運輸指揮中心 
  • 隸屬中國鐵路總公司 
  • 職責:擬定鐵路運輸行業政策
  • 技術管理:行車組織和信號顯示部分
  • 原名:原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
  • 行銷戰略:國家鐵路客貨行銷戰略
  • 原名: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
名稱設定,具體負責,

名稱設定

中國鐵路總公司(簡稱“中國鐵路”)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設立,由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註冊資金10360億元。
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實行鐵路政企分開,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年3月14日,中國鐵路總公司正式成立。
中國鐵路總公司以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負責國家鐵路客貨運輸經營管理,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和特運、專運、搶險救災運輸等任務。負責擬訂鐵路投資建設計畫,提出國家鐵路網建設和籌資方案建議。負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設項目。負責國家鐵路運輸安全,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具體負責

1.提出國家鐵路固定和移動運輸設備發展規劃意見。
2.擬定鐵路運輸行業政策、法規。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和信號顯示部分)和國家鐵路運輸規章、辦法及設備維修技術標準,承擔擬定鐵路運輸主要技術政策、 技術標準的有關工作。
3.擬定國家鐵路客貨行銷戰略,指導部屬運輸企業客貨行銷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客貨運價。組織編制年度、月度運輸計畫和全路性的列車運行圖、列車編組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客貨服務質量監督。
4.集中統一管理全國鐵路運輸調度指揮,負責國家鐵路軍事運輸、專項運輸、特種運輸工作。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5.負責國家鐵路運輸保價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自備車的運用和檢修工作。
6.提出國家鐵路運輸生產布局調整方案並指導實施。
7.提出貨車購置計畫意見,負責貨車管理。提出機車、客車配屬的指導意見,擬定報廢標準。
8.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設備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準和運用標準,並監督執行。
9.承擔運輸設備新技術、新產品試製、審定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以及大中型建設、改造項目的設計鑑定和驗收的有關工作。
10.代部承擔國家鐵路防洪、綠化、土地、無線電和抗震等管理工作。
11.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運輸管理工作。
12.為部屬運輸企業完成經營目標提供必要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13.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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