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同業往來

銀行同業往來是國家各專業銀行之間為辦理結算等業務而相互代收代付款項所發生的資金往來。往來的雙方自行商定往來的具體方式。如往來雙方將一定數額的資金存入對方銀行,在存入的額度內進行往來;往來雙方商定一定的額度,在額度內進行往來,超過額度部分,即劃撥資金給對方行; 往來雙方互相代收代付資金,相互占用資金定期進行清算等。

應設定“同業往來”科目對此進行核算,各專業銀行以往來的對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同業往來科目為資金來源與運用雙重性質的科目。委託對方銀行代收款項時記入“付 (借)”方,代付款項時記入“收 (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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