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惠民殯葬及生態葬獎補辦法

銀川市惠民殯葬及生態葬獎補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發揮殯葬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和完善生態葬式葬法獎勵補助機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惠民殯葬補助辦法
(一)補助對象
本市戶籍居民具備以下條件者,亡故後遺體火化的,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
1.城鄉低保對象;
2.城市三無人員;
3.農村五保對象;
4.在鄉老紅軍、在鄉老復員軍人、在鄉革命傷殘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
5.我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及收養救助人員。
(二)免除項目及金額
免除費用按區、市兩級物價部門殯儀服務項目定價收費標準執行。
1.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接運50公里以內300元;
2.普通火化爐火化費240元;
3.遺體冷藏3天以內150元;
4.骨灰暫存費3年以內144元(家屬不要求暫存骨灰的不再另行補貼)
5.館內遺體抬運(兩次)120元;
6.骨灰整理包裝費100元;
7.消毒費和屍袋費100元;
8.500元以下骨灰容器一個。
非正常工作日加收費用不在免除之列。
每具遺體免除火化基本殯葬服務費總計1650元,超出以上殯葬服務標準或選擇其他殯葬服務項目所產生的費用由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自行承擔。
二、生態葬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
1.本市戶籍居民亡故後遺體在銀川市殯儀館火化的,給予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1000元生態葬獎勵;
2.本市戶籍以及自願在本市安葬的非本市戶籍居民亡故後將遺體火化,且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處理逝者骨灰的予以獎勵:
(1)參與銀川市組織的“黃河葬”活動的;
(2)在市殯葬管理所協助下將骨灰在指定區域撒散或進行無害化、不占地處理的;
(3)在銀川市殯葬管理所指定公墓內將骨灰實施花壇葬、樹葬、草坪葬、深埋等節地生態安葬的;
(4)銀川市戶籍居民在其他省市亡故後,在當地以生態葬形式安葬且未享受相關獎補的,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在銀川市殯葬管理所領取獎勵金;
(5)我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及收養救助人員亡故後將遺體火化且按照本條第(1)-(3)項方式之一處理逝者骨灰的,有關單位配合實施,但不再給予生態葬獎勵。
(二)獎勵標準
1.對符合規定將逝者骨灰進行不占地處理的,給予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一次性生態安葬獎勵4000元;
2.將逝者骨灰在指定公墓內進行生態安葬的,給予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一次性生態安葬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花壇葬、骨灰深埋:將逝者骨灰葬入指定公墓集中安葬區域,採用可降解器皿盛放骨灰或不用器皿盛放骨灰,不單獨立碑的,給予3000元生態安葬獎勵;
(2)樹葬、草坪葬:將逝者骨灰葬入指定公墓的指定區域,只單獨設立一座小型臥碑,給予1000元生態安葬獎勵。
三、辦理程式
(一)惠民殯葬補助相關事宜在銀川市殯儀館辦理,具體程式如下:
1.辦理逝者遺體火化時,憑逝者身份證明、死亡證明以及城鄉低保證、農村五保供養證、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在殯儀館服務視窗辦理,正常死亡(包括因病死亡)的應出具醫療衛生機構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第四聯《居民死亡殯葬證》;非正常死亡的應出具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
2.因病或其它原因在外地死亡的本地居民,憑當地殯儀館的火化證明、收費證明原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稅票)、逝者身份證明、城鄉低保證、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銀川市殯儀館核報基本殯葬服務費,在當地已享受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不再核報;
3.逝者為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嬰幼兒及流浪乞討人員等,需出具醫院、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違反國家殯葬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小區內搭建靈棚、占道治喪,隨意焚燒冥紙、冥具、拋灑紙花紙錢和逝者遺物的,不享受基本殯葬服務費的減免。
(二)生態葬獎勵相關事宜在銀川市殯葬管理所辦理,具體程式如下:
1.本市戶籍居民亡故後將遺體火化的,持火化證明、收費證明原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稅票)、逝者身份證明、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到銀川市殯葬管理所領取生態葬獎勵金;
2.骨灰撒散的,應向銀川市殯葬管理所提供逝者火化證明、收費證明原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稅票)、逝者身份證明、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撒散過程由市殯葬管理所全程協助進行,撒散完成後,由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到銀川市殯葬管理所領取生態葬獎勵金;
3.將逝者骨灰在指定公墓內採取花壇葬、深埋、樹葬、草坪葬等節地生態葬法的,入葬活動結束後,持火化證明、收費證明原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稅票)、逝者身份證明、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以及入葬公墓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銀川市殯葬管理所領取生態葬獎勵金;
將逝者骨灰在指定公墓以外其他區域安葬的,不享受生態安葬獎勵;
4.銀川市戶籍居民在外省市實施生態葬的,需提供火化證明、收費證明原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稅票)、逝者身份證明、逝者親屬或喪事承辦人身份證明以及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生態安葬證明材料,經銀川市殯葬管理所核查無誤後,按照本辦法規定予以獎勵。
四、惠民殯葬補助資金及生態安葬獎勵資金列入市本級財政預算,市財政局每年按實際獎補情況結算。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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