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金本位制)

金本位

金本位制一般指本詞條

金本位即金本位制 (Gold standard),金本位制就是以黃金為本位幣貨幣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單位的貨幣價值等同於若干重量的黃金(即貨幣含金量);當不同國家使用金本位時,國家之間的匯率由它們各自貨幣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來決定。金本位制於19世紀中期開始盛行。在歷史上,曾有過三種形式的金本位制:金幣金塊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其中金幣本位制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狹義來說,金本位制即指該種貨幣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本位
  • 外文名:Gold standard
  • 提出者艾薩克·牛頓
  • 提出時間:1696年
特點,內容,形式,實行歷史,崩潰,主要原因,影響,意義影響,涵義,引申,金本位制,銀本位制,複本位制,紙幣本位制,介質選擇,類型區分,本幣,原幣,主幣,外幣,輔幣,

特點

1. 用黃金來規定貨幣所代表的價值,每一貨幣單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國貨幣按其所含黃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價。
金本位
2. 金幣可以自由鑄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幣的含金量將金塊交給國家造幣廠鑄成金幣。
3. 金幣是無限法償的貨幣,具有無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權利。
4. 各國的貨幣儲備是黃金,國際的結算也使用黃金,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與輸入。
5. 由於黃金可在各國之間自由轉移,這就保證了外匯行市的相對穩定與國際金融市場的統一。

內容

1、用黃金來規定所發行貨幣代表的價值,每一貨幣單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國貨幣按其所含黃金的重量而形成一定的比價關係;
2、金幣可以自由鑄造,任何人都可按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將金磚交給國家造幣廠鑄造成金幣,或以金幣向造幣廠換回相當的金磚;
3、金幣是無限法償的貨幣,具有無限制支付手段的權利;
4、各國的貨幣儲備是黃金,國際結算也使用黃金,黃金可以自由輸出或輸入,當國際貿易出現赤字時,可以用黃金支付。
從這些內容可看出,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鑄造、自由兌換、自由輸入輸出等三大特點:隨著金本位制的形成,黃金承擔了商品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成為商品交換過程中的媒介,金本位制是黃金的貨幣屬性表現的高峰。

形式

金幣本位制
這是金本位貨幣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稱為古典的或純粹的金本位制,盛行於1880年至1914年間。
以一定量的黃金為貨幣單位鑄造金幣,作為本位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同時限制其它鑄幣的鑄造和償付能力;輔幣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或等量黃金;以黃金為唯一準備金
金幣本位制消除了複本位制下存在的價格混亂和貨幣流通不穩的弊病,保證了流通中貨幣對本位幣金屬黃金不發生貶值,保證了世界市場的統一和外匯行市的相對穩定,是一種相對穩定的貨幣制度。
在該制度下,各國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貨幣的含金量,兩國貨幣含金量的對比即為決定匯率基礎的鑄幣平價。黃金可以自由輸出或輸入國境,並在輸出入過程形成鑄幣——物價流動機制,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作用。這種制度下的匯率,因鑄幣平價的作用和受黃金輸送點的限制,波動幅度不大。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紛紛發行不兌現的紙幣,禁止黃金自由輸出,金本位制隨之告終。
金塊本位制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在金本位制的穩定性因素受到破壞後出現的兩種不健全的金本位制。這兩種制度下,雖然都規定以黃金為貨幣本位,但只規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而不鑄造金幣,實行銀行券流通。
金塊本位制是一種以金塊辦理國際結算的變相金本位制,亦稱金條本位制。在該制度下,由國家儲存金塊,作為儲備;流通中各種貨幣與黃金的兌換關係受到限制,不再實行自由兌換,但在需要時,可按規定的限制數量以紙幣向本國中央銀行無限制兌換金塊。可見,這種貨幣制度實際上是一種附有限制條件的金本位制。
金匯兌本位制
金匯兌本位制是一種持有金塊本位制金幣本位制國家的貨幣,準許本國貨幣無限制地兌換成該國貨幣的金本位制。在該制度下,國內只流通銀行券,銀行券不能兌換黃金,只能兌換實行金塊或金本位制國家的貨幣,國際儲備除黃金外,還有一定比重的外匯,外匯在國外才可兌換黃金,黃金是最後的支付手段。實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要使其貨幣與另一實行金塊或金幣本位制國家的貨幣保持固定比率,通過無限制地買賣外匯來維持本國貨幣幣值的穩定。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這兩種貨幣制度在1973年基本消失。

實行歷史

牛頓最早提出這金本位制度。最早實行金幣本位制的國家是英國,1717年著名的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在擔任英國鑄幣局局長期間將每盎司黃金的價格固定在3英鎊17先令10.5便士。1797年,英國宣布鑄幣條例,發行金幣,規定了含金量,銀幣處於輔幣地位。1816年,英國通過了《金本位制度法案》,從法律的形式承認了黃金作為貨幣的本位來發行紙幣。1819年又頒布條例,要求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在1821年能兌換金條,在1823年能兌換金幣,並取消對金幣熔化及金條輸出的限制。從此英國實行了真正的金幣本位制。到19世紀後期,金幣本位制已經在資本主義各國普遍採用,它已具有國際性。由於當時英國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的突出地位,它實際上是一個以英鎊為中心,以黃金為基礎的國際金本位制度。這種國際金本位制度持續了30年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宣告解體。在金本位制度的全盛時期,黃金是各國最主要的國際儲備資產,英鎊則是國際最主要的清算手段,黃金與英鎊同時成為各國公認的國際儲備。英鎊之所以與黃金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由於當時英國強大的經濟力量,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英國也是國際經濟與金融活動的重心,於是形成一種以黃金和英鎊為中心的國際金本位制,也有人稱之為英鎊匯兌本位制(Sterling Exchange Standard System)。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國際貨幣體系,是典型的國際金本位貨幣體系。這個國際貨幣體系大約形成於1880年延續至1913年,它是在資本主義各國間的經濟聯繫日益密切,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實行金幣本位貨幣制度之後自發地形成的,其形成基礎是英國、美國、德國、荷蘭、一些北歐國家和拉丁貨幣聯盟(由法國、義大利、比利時和瑞士組成)等實行的國內金幣本位制。
隨著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矛盾的發展,破壞國際貨幣體系穩定性的因素也日益增長起來。英國在拿破崙戰爭期間,美國在南北戰爭期間都曾經停止黃金與紙幣的兌換。到1913年底,英、法、美、德、俄五國占有世界黃金存量的2/3,絕大部分黃金為少數強國所占有,這就削弱了其他國家貨幣制度的基礎。到1913年,全世界約有60%的貨幣用黃金集中於各國中央銀行,各國多用紙幣在市面流通,從而影響貨幣的信用,而一些國家為了準備戰爭,政府支出急劇增加,大量發行銀行券,於是銀行券兌換黃金越來越困難,這就破壞了自由兌換的原則。在經濟危機時,商品輸出減少,資金外逃嚴重,引起黃金大量外流;各國紛紛限制黃金流動,黃金不能在各國間自由轉移。由於維持金幣本位制的一些必要條件逐漸遭到破壞,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性也就失去了保證。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停止銀行券兌換黃金並禁止黃金輸出,同時出現嚴重的通貨膨脹。戰爭期間,各國實行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匯價波動劇烈,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性已不復存在。於是金幣本位制宣告結束。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在1924-1928年,資本主義世界曾出現了一個相對穩定的時期,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生產都先後恢復到大戰前的水平,並有所發展。各國企圖恢復金本位制。但是,由於金鑄幣流通的基礎已經遭到削弱,不可能恢復典型的金本位制。當時除美國以外,其他大多數國家只能實行沒有金幣流通的金本位制,這就是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由於不具備金幣本位制的一系列特點,因此,也稱為不完全或殘缺不全的金本位制。該制度在1929-1933年的世界性經濟大危機的衝擊下,也逐漸被各國放棄,都紛紛實行了不兌現信用貨幣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這實際上是一種金匯兌本位制,美國國內不流通金幣,但允許其他國家政府以美元向其兌換黃金,美元是其他國家的主要儲備資產。但其後受美元危機的影響,該制度也逐漸開始動搖,至1971年8月美國政府停止美元兌換黃金,並先後兩次將美元貶值後,這個殘缺不全的金匯兌本位制也崩潰了。

崩潰

主要原因

金本位制通行了約100年,其崩潰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黃金生產量的增長幅度遠遠低於商品生產增長的幅度,黃金不能滿足日益擴大的商品流通需要,這就極大地削弱了金鑄幣流通的基礎。第二,黃金存量在各國的分配不平衡。1913年末,美、英、德、法、俄五國占有世界黃金存量的三分之二。黃金存量大部分為少數強國所掌握,必然導致金幣的自由鑄造和自由流通受到破壞,削弱其他國家金幣流通的基礎。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黃金被參戰國集中用於購買軍火,並停止自由輸出和銀行券兌現,從而最終導致金本位制的崩潰。

影響

金本位制度的崩潰,對國際金融乃至世界經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1、為各國普遍貨幣貶值、推行通貨膨脹政策打開了方便之門。
這是因為廢除金本位制後,各國為了彌補財政赤字或擴軍備戰,會濫發不兌換的紙幣,加速經常性的通貨膨脹,不僅使各國貸幣流通和信用制度遭到破壞,而且加劇了各國出口貿易的萎縮及國際收支的惡化。
2、導致匯價的劇烈波動,衝擊著世界匯率制度
在金本位制度下,各國貨幣的對內價值對外價值大體上是一致的,貨幣之間的比價比較穩定,匯率制度也有較為堅實的基礎。但各國流通紙幣後,匯率的決定過程變得複雜了,國際收支狀況和通貨膨脹引起的供求變化,對匯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而影響了匯率制度,影響了國際貨幣金融關係。

意義影響

金幣本位制是一種穩定的貨幣制度。黃金自由發揮世界貨幣的職能,促進了各國商品生產的發展和國際貿易的擴展,促進了資本主義信用事業的發展,也促進了資本輸出。金本位制自動調節國際收支,促進了資本主義上升階段世界經濟的繁榮和發展。
金本位制下,匯率固定,消除了匯率波動的不確定性,有利於世界貿易的進行;各國央行有固定的黃金價格,從而貨幣實際價值穩定;沒有一個國家擁有特權地位。
但是同時,金本位制限制了貨幣政策應付國內均衡目標的能力,只有貨幣與黃金掛鈎才能保證價格穩定;貨幣供應受到黃金數量的限制,不能適應經濟成長的需要;黃金生產不能持續滿足需求,央行無法增加其國際儲備;當一國出現國際收支赤字時,往往可能由於黃金輸出,貨幣緊縮,而引起生產停滯和工人失業;給黃金出口國很大的經濟壓力。

涵義

本位幣,也稱主幣,是一個國家的基本通貨和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所謂基本通貨,是指一個國家的計價標準單位。在金屬貨幣制度下,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在紙幣制度下,本位幣由國家壟斷髮行。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力。
本位幣可以理解為基準貨幣,貨幣其實就是一種萬用商品,所以本位幣就是衡量一般貨幣或者說一切商品的一個基準。例如金本位,就是以黃金這一金屬作為基準來衡量商品的價值。我國現行的本位幣是“人民幣”,而在過去,幾乎所有文明的本位幣都是“金”和“銀”。
拿金銀作為本位幣的原因,最早可能是由於這兩種金屬稀有而且好看。按道理講金、銀說到底也就是比較稀有的金屬,最多加上可以算是財富的象徵,意義再高,也只是金屬。反過來說並不一定非要把它們作為本位幣,我們也可以用銅、鐵,包括紙幣來作為本位幣。但是在經濟學方面,金、銀有著極為特殊的意義。
拿紙幣作為本位幣,這也無可厚非,但是紙幣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是可以濫發濫印的。貨幣的發行必須受到監管,濫發濫印會造成通貨膨脹,這原因在前面我們也已經提到過。金、銀作為本位幣,他有兩個其他任何物質都無法取代的優勢,那就是稀少以及為所有文明所接受。稀少決定了金、銀不容易濫發,而“為所有文明所接受”則確定了金、銀廣泛的流通性。所有的貨幣種類,無論英鎊、美元、人民幣,只要與金銀掛鈎,就可以把匯率的比值穩定地確定下來。這也是過去很長時期內世界經濟學的大體框架。

引申

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黃金作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
1、金幣本位制
金幣本位制是以黃金為貨幣金屬的一種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點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輔幣價值符號(如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在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之間,根據兩國貨幣的黃金含量計算匯率,稱為金平價
2、金塊本位制
金塊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銀行發行、以金塊為準備的紙幣流通的貨幣制度。它與金幣本位制的區別在於:其一,金塊本位制以紙幣或銀行券作為流通貨幣,不再鑄造、流通金幣,但規定紙幣或銀行券的含金量,紙幣或銀行券可以兌換為黃金;其二,規定政府集中黃金儲備,允許居民當持有本位幣的含金量達到一定數額後兌換金塊。
金匯兌本位制是指以銀行券為流通貨幣,通過外匯間接兌換黃金的貨幣制度。金匯兌本位制與金塊本位制的相同處在於規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國內流通銀行券,沒有鑄幣流通。但規定銀行券可以換取外匯,不能兌換黃金。本國中央銀行將黃金與外匯存於另一個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允許以外匯間接兌換黃金,並規定本國貨幣與該國貨幣的法定比率,從而穩定本幣幣值。
各國政府將本幣與美元掛鈎制定兌換比率,這樣使各國貨幣與黃金間接掛鈎。在這種國際貨幣制度安排中,美元相對於其他成員國的貨幣處在等價於黃金的關鍵地位。所以,這種制度又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制度。

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在貨幣制度的演變過程中銀本位的歷史要早於金本位。銀本位制的運行原理類似於金本位制,主要不同點在於以白銀作為本位幣幣材。銀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其名義價值與實際含有的白銀價值一致。銀本位分為銀兩本位與銀幣本位。

複本位制

複本位制指一國同時規定金和銀為本位幣。在複本位制下金與銀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銀本位制下一樣,可以自由買賣,自由鑄造與熔化,自由輸出輸入。
複本位制從表面上看能夠使本位貨幣金屬有更充足的來源,使貨幣數量更好地滿足商品生產與交換不斷擴大的需要,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具有內在不穩定性的貨幣制度
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即金銀兩種金屬中市場價值高於官方確定比價的不斷被人們收藏時,金銀兩者中的“貴”金屬最終會退出流通,使複本位制無法實現。這一現象被稱為“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銀複本位與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具有排他性、獨占性的矛盾。

紙幣本位制

1、紙幣本位制又稱作信用本位制,概由於從國家法律而論,紙幣已經無須以金屬貨幣作為發行準備。
2、紙幣制度的主要特徵是在流通中執行貨幣職能的是紙幣和銀行存款。
3、紙幣給政府通過調節貨幣數量影響經濟活動創造了條件。
4、對紙幣制度自實行之日起就存在著不同的爭論。
主張恢復金本位的人認為只有使貨幣能兌換為金,才能從物質基礎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為,促使政府謹慎行事。贊同紙幣本位制的人則認為,在當今的經濟社會中,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對經濟的影響十分廣泛,政府通過改變貨幣供應量以實現預定的經濟目標,已經成為經濟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介質選擇

以金銀以外的其他物質形式作為本位幣有什麼不可以嗎?比如說我們國家現行的以人民幣作為本位幣的形式?理論上講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實際存在問題。
對於金銀本位最大的抨擊來自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因為採用金銀本位的話,那就意味著國家發行貨幣的量,將與國庫內庫存的金銀存量掛鈎。可問題在於社會進入急速發展期,必然導致社會商品價值總量的急速提升,不發行足量的貨幣會導致通貨緊縮制約經濟。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國家購入相應數量的黃金白銀,然後按比值發行貨幣。但同時我們要知道金銀的總量是有限的,如果國家沒有購進相應數量的金銀就發行貨幣,那就相當於把貨幣貶值。貨幣貶值是國家不願意看到的。可還有個特例,如果國家要應付的不是經濟發展而是戰爭,那也就顧不了那么多了。
銀本位的地位也不像有的人想像中那么牢固,因為金銀是可以摻假的。在過去那是夠殺頭的罪名,但如果犯法的是國王,那大家也就只能睜隻眼閉隻眼了。既購不得相應數量的金銀,又不貨幣貶值,國王們通常會採取的折中辦法,就是摻假以降低國庫內金銀的純度以增加總量。但這種手法只能在自己國家耍耍,國外可不吃那么一套,所以實際在外匯市場,貨幣仍將貶值,這也是匯率會發生變化的原因。
拋棄金銀,以紙幣作為本位幣,必須找到金銀的替代品。世界標準的本位幣,大體可以認為是美圓,而美圓是與石油掛鈎的。所以貨幣或者本位幣無論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都是換湯不換藥的。而以紙幣作為本位幣拋棄金銀,最大的問題在於紙幣可以濫發濫印,如果貨幣的發行得不到強有力的監管,所有人都逃不出通貨膨脹的魔咒。
銀本位的時代,貨幣的發行由於要受到金銀總量的制約,所以控制起來還比較容易。可取消金銀本位之後,貨幣的發行成為了一個大難題,利益集團出於利益的考慮希望加大貨幣的發行量,並且他們可以以輕度通貨膨脹有利於經濟發展這一事實作為理由。當銀行業對外提供的貸款已經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支付能力時,危機就埋下了。國家不可能希望經濟停滯,所以對銀行業能拉一把就絕對不會放,這就導致了國家不得不加大貨幣的發行量而造成通貨膨脹,為了控制通貨膨脹又不得不放出大量的國債吸引貨幣回流,為了支付發放國債產生的利息又不得不再度加大貨幣的發行量,這一惡性循環。簡單地說,國家發放國債並不是缺錢花,而是為了控制通貨膨脹,而發放國債這一手法本身卻又在進一步加大通貨膨脹,國家每年發放國債的數量就可以看成是這個國家通貨膨脹程度的晴雨表。
我們可以把經濟發展看成是一缸滿滿的水,通貨膨脹造成的泡沫經濟會使水溢出,國家發行國債可以看成是拿了個臉盆在收集溢出的水。臉盆也在不斷換大,但它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通貨膨脹的速度遠遠高於經濟發展的速度,那么遲早會把臉盆也一起填滿,到那時,就是經濟崩潰的開端(甚至不需要人為製造通貨緊縮以最終奪取國家核心資產的行動)。
控制了一個國家的貨幣發行,就控制住了這個國家的命脈。所以關鍵的問題不在於本位幣的選擇,而在於國家自己控制住貨幣的發行權。

類型區分

本幣

指的是某個國家法定的貨幣,除了法定貨幣之外其他的貨幣都不能在這個國家流通。如中國大陸唯一法定貨幣為人民幣,所以這時我們也把人民幣稱為本幣,但這種概念大多是用在匯市上的。除了本幣之外其他的都統稱外幣。

原幣

本位幣和原幣都是相對的概念。
比如中國,規定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意思是說在國內的企業所有的財務報表都要用人民幣來進行反應,方便統計、計畫等巨觀分析,也方便橫向、縱向對比;
而原幣則相對於本位幣來講,比如一家德國外資企業,老闆是德國人,企業的財務報表當然要讓德國老闆看得明白,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德國馬克來向老闆匯報財務報表的,這個時候的德國馬克在中國國內就被看作原幣。

主幣

又稱本位幣,是一國貨幣制度中的基本通貨,它是國家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單位。主幣具有無限清償能力,主要用於大宗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的需要。主幣在一國經濟生活中起主導作用。
同樣的情況如果到了德國,則馬克成了本位幣,而人民幣則成了德國人眼中的原幣。一般情況下,國內的外資企業在向國內的一些政府機構上報統計報表的時候,都要換算成本位幣的報表。
人民幣除了有主幣和輔幣之分外,還有一種為紀念幣。所謂紀念幣,是國家為紀念國內外重大事件、重要歷史人物或根據特殊需要,有選擇、有控制地發行的鑄幣

外幣

是指在一個官方的貨幣區域內所使用的一種其它貨幣或者利用一種其它貨幣所提出的付款要求。“外國貨幣”的簡稱,是指本國貨幣以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它常用於企業因貿易、投資等經濟活動引起的對外結算業務中。

輔幣

即輔助貨幣,是指本位幣單位以下的小額貨幣輔助大面額貨幣的流通,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它的特點是面額小,流通頻繁,磨損快,故多用銅、鎳及其合金等賤金屬鑄造,也有些輔幣是紙制的。輔幣一般是有限清償貨幣,即每次交付的輔幣數量有一定限制,超過限額,收方可以拒收。不少國家規定輔幣和主幣一樣具有無限清償的能力,我國採取了這種做法。
1、將進入流通領域的貨幣(通貨)可以區分本位幣和輔幣。本位幣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所鑄成的鑄幣,亦稱主幣。輔幣是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日常零星交易與找零之用。輔幣是本位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小額周轉使用,通常用賤金屬鑄造。 各國貨幣制度一般規定輔幣限制鑄造。輔幣只具有有限法償力。
2、本位幣的面值與實際金屬價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貨幣,國家規定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允許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的國家,對於流通中磨損超過重量公差的本位幣,不準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機構兌換新幣,即超差兌換。
3、輔幣一般用賤金屬鑄造,其所包含的實際價值低於名義價值,但國家以法令形式規定在一定限額內。輔幣僅具有限法償性,但可以與主幣自由兌換。輔幣不能自由鑄造,只準國家鑄造,其鑄幣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在當代紙幣條件下,輔幣與賤金屬鑄造的主幣經常標示國家名稱或者可以體現國家權威,但與歷史上金屬貨幣體系中將主幣與輔幣鑄造發行權分別授予不同部門比較,更多的是具有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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