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非阿貝爾規範場論

量子非阿貝爾規範場論

規範場論(Gauge Theory)是基於對稱變換可以局部也可以全局地施行這一思想的一類物理理論。非交換對稱群(又稱非阿貝爾群)的規範場論最常見的例子為楊-米爾斯理論。物理系統往往用在某種變換下不變拉格朗日量表述,當變換在每一時空同時施行,它們有全局對稱性。規範場論推廣了這一思想,它要求拉格朗日量必須也有局部對稱性—應該可以在時空的特定區域施行這些對稱變換而不影響到另外一個區域。這個要求是廣義相對論等效原理的一個推廣。

規範“對稱性”反映了系統表述的一個冗餘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量子非阿貝爾規範場論
  • 外文名:Noncommutative Geometry Gauge Theory
  • 領域:量子力學
規範場論簡史,電磁學中的簡單的規範對稱性的例子,非交換幾何,楊-米爾斯理論,參閱,

規範場論簡史

最早包含規範對稱性的物理理論是詹姆斯·麥克斯韋電動力學。麥克斯韋在他的論文裡特別提出,這理論源自於開爾文男爵於1851年發現的關於磁矢勢的數學性質。但是,該對稱性的重要性在早期的表述中沒有被注意到。大衛·希爾伯特假設在坐標變換下作用量不變,由此推導出愛因斯坦場方程時,但它也沒有注意到對稱性的重要。之後,赫爾曼·外爾試圖統一廣義相對論電磁學,他猜想“Eichinvarianz”或者說尺度(“規範”)變換下的“不變性”可能也是廣義相對論的局部對稱性。後來發現該猜想將導致某些非物理的結果。但是在量子力學發展以後,外爾、弗拉基米爾·福克和弗里茨·倫敦實現了該思想,但作了一些修改(把縮放因子用一個複數代替,並把尺度變化變成了相位變化—一個U(1)規範對稱性),這相應於帶電荷的量子粒子波函式受到電磁場的影響,給定了一個漂亮的解釋。這是第一個規範場論。泡利在1940年推動了該理論的傳播。
1954年,為了解決一些基本粒子物理中的巨大混亂,楊振寧羅伯特·米爾斯引入非交換規範場論,來建構將核子綁在原子核中的強相互作用的模型。(Ronald Shaw,在阿卜杜勒·薩拉姆指導下,在他的博士論文中獨立地引入了相同的概念。)通過推廣電磁學中的規範不變性,他們試圖構造基於(非交換的)SU(2)對稱同位旋質子中子對上的作用的理論,類似於U(1)群在量子電動力學旋量上的作用。在粒子物理中,重點在於量子化規範場論
該思想後來被發現能夠用於弱相互作用量子場論,以及它和電磁學的電弱統一理論中。當人們意識到非交換規範場論能夠導出漸近自由的時候,規範場論變得更有吸引力,因為漸近自由被認為是強相互作用的一個重要特點—因而推動了尋找強相互作用的規範場論的研究。這個理論現在稱為量子色動力學,是一個SU(3)群作用在夸克色荷上的規範場論。標準模型用規範場論的語言統一了電磁力、弱相互作用和強相互作用的表述。
1970年代麥可·阿蒂亞爵士提出了研究經典楊-米爾斯方程的數學解的計畫。1983年,阿蒂亞的學生西蒙·唐納森在這個工作之上證明了光滑4-流形可微性分類和同胚性分類非常不同。麥可·弗里德曼採用唐納森的工作證明奇異R的存在,也就是,歐幾里得4維空間上的奇異微分結構。這導致對於規範場論作為數學理論的興趣逐漸增加,獨立於它在基礎物理中的成功。1994年,愛德華·威滕和Nathan Seiberg發明了基於超對稱的規範場技術,使得特定拓撲不變數的計算成為可能。這些數學上的成果也導致了對該領域的新興趣。

電磁學中的簡單的規範對稱性的例子

電路接地的定義是規範對稱性的一個例子;當線路所有點的電位升高相同的值時,電路的行為完全不變;因為電路中的電位差不變。該事實的一個常見釋例是棲息在高壓電線上的鳥不會遭電擊,因為鳥對地絕緣。
這稱為整體規範對稱性。電壓的絕對值不是真實的;真正影響電路的是電路組件兩端的電壓差。接地點的定義是任意的,但一旦該點確定了,則該定義必須全局的採用。
相反,如果某個對稱性可以從一點到另一點任意的定義,它是一個局域規範對稱性。

非交換幾何

非交換幾何(英語:Noncommutative geometry,簡稱NCG)為數學的分支領域,內容為非交換代數的幾何方法。“空間”的架構在局域上是由函式的非交換代數所代表。非交換代數是一種結合代數,而乘積不是交換性的,亦即
不總是等於
。更廣義地說,這是一種代數結構,其中主要二元運算之一為非交換的。拓樸學或範數等概念可以延伸到非交換幾何中。

楊-米爾斯理論

楊-米爾斯理論是一種基於SU(N)群的規範理論。在1953年,沃爾夫岡·泡利最初寫下了這類的規範理論,概括了五維的卡魯扎-克萊因理論。 但他發現到無法讓當中的規範玻色子帶有質量,所以選擇不發表他的成果。
雖然這項成果沒有正式寫成論文發表,但他在之後的演講中談論過這個理論。
1954年,楊振寧羅伯特·米爾斯寫下了現今使用的楊-米爾斯理論,將原本可交換群的規範理論(套用的量子電動力學)拓展到不可交換群,以解釋強相互作用,因此又稱作非阿貝爾規範場論。最初這個構想並不成功。其原因在於楊-米爾斯理論的量子必須質量為零以維持規範不變性。如果其作用粒子質量為零,則其作用是長程作用力。然而實驗上沒有觀察到長程力的的作用。因此,這個理論在當時並未受到重視。一直到1960年代南部陽一郎傑弗里·戈德斯通、喬瓦尼·喬納-拉希尼歐等人開始運用對稱性破缺的機制,從零質量粒子的理論中去得到帶質量的粒子,楊-米爾斯理論的重要性才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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