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老工業基地改造振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有關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
  • 事情內容: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 時間: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檔案全文
渝府發[2010]7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老工業基地改造振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成長質量和效益的重大舉措;是加快我市老工業基地改造振興,推進產業升級,建設“國家重要的現代製造業基地”和“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的重要任務;是加快我市節能減排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由小變大、由大變強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市積極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減排的部署要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到2009年年底,全市累計淘汰落後水泥生產能力758.4萬噸,總計181條生產線;累計關停淘汰小火電機組31台,裝機容量35.86萬千瓦;淘汰落後煉鋼產能350萬噸、落後造紙產能0.75萬噸、落後製革產能10萬張、落後電石產能7萬噸。
作為全國重要的老工業基地,由於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落後產能在我市部分地區和行業仍占有一定比重,成為制約我市工業整體水平提升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淘汰落後產能作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淘汰落後產能長效機制;要抓住關鍵環節,突破重點難點,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目標任務
以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造紙、製革、印染等行業為重點,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我市確定的淘汰落後產能的範圍和要求,按期淘汰落後產能。各區縣(自治縣)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制定範圍更寬、標準更高的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
我市近期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的具體目標任務是:
電力行業:2010年淘汰小火電機組12.75萬千瓦。
煤炭行業:2010年年底前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小煤礦197處、淘汰產能958萬噸。
焦炭行業:2010年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機焦(3.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
鐵合金行業:2010年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
電石行業:2010年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
鋼鐵行業:2011年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
有色金屬行業:2011年年底前,淘汰100千安及以下電解鋁小預焙槽;淘汰密閉鼓風爐、電爐、反射爐煉銅工藝及設備;淘汰採用燒結鍋、燒結盤、簡易高爐等落後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淘汰未配套建設制酸及尾氣吸收系統的燒結機煉鉛工藝;淘汰採用馬弗爐、馬槽爐、橫罐、小豎罐(單日單罐產量8噸以下)等進行焙燒、採用簡易冷凝設施進行收塵等落後方式煉鋅或生產氧化鋅製品的生產工藝及設備。
建材行業:2012年年底前,淘汰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窯徑2.5米以下水泥乾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的除外)、水泥濕法窯生產線(主要用於處理污泥、電石渣等的除外)、直徑3.0米以下的水泥磨機(生產特種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窯、普通立窯等落後水泥產能;淘汰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等落後平板玻璃產能。
輕工業:2011年年底前,淘汰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製漿生產線,淘汰以廢紙為原料、年產1萬噸以下的造紙生產線;淘汰落後酒精生產工藝及年產3萬噸以下的酒精生產企業(廢蜜糖制酒精除外);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的味素生產裝置;淘汰環保不達標的檸檬酸生產裝置;淘汰年加工3萬標張以下的製革生產線。
紡織行業:2011年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產線、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前處理設備、浴比大於1∶10的間隙式染色設備,淘汰落後型號的印花機、熱熔染色機、熱風布鋏拉幅機、定形機,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淘汰R351型酸性老式粘膠紡絲機、年產2萬噸以下粘膠生產線、濕法及DMF溶劑法氨綸生產工藝、DMF溶劑法腈綸生產工藝、滌綸長絲錠軸長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動卷繞設備、間歇法聚酯設備等落後化纖產能。
分解落實目標責任
(一)市經濟信息委要根據國家下達我市的年度淘汰落後產能任務,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提出我市年度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分解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分解到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行政區域內和所屬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職責,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認真制訂實施方案,將目標任務落實到企業,並將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組織督促企業按要求淘汰落後產能、拆除落後設施裝置,防止落後產能轉移;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在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牽頭負責全市煤礦整頓關閉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三)有關企業要切實承擔起淘汰落後產能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履行社會責任,積極主動淘汰落後產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務。
(四)有關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政府和企業間的橋樑紐帶作用,認真宣傳貫徹國家淘汰落後產能政策,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健全監督檢查機制
(一)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每年向社會公告本地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名單、落後工藝設備、淘汰時限和總體進展情況。市淘汰落後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經驗總結和交流推廣,廣泛宣傳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先進區縣(自治縣)、先進企業的有效做法,營造有利於淘汰落後產能的輿論氛圍。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進展和職工安置情況;市淘汰落後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定期對各區縣(自治縣)、市屬國有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重點區縣(自治縣)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進行指導,並將進展情況匯總上報市政府。
(三)實行問責制。市政府將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由市監察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政府督查室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區縣(自治縣)和市屬國有企業進行通報,限期整改;對瞞報、謊報淘汰落後產能,進展緩慢或整改不到位的區縣(自治縣)和市屬國有企業,要依法依紀追究該區縣(自治縣)和市屬國有企業主要領導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強化政策約束機制
(一)嚴格市場準入。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要進一步加強項目審核管理,強化安全、環保、能耗、物耗、質量、土地等指標的約束作用,對產能過剩行業堅持新增產能與淘汰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的原則,嚴格環評、能效評估、土地和安全生產審批,遏制低水平重複建設,嚴防新增落後產能。
(二)強化經濟和法律手段。充分發揮差別電價、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等價格機制在淘汰落後產能中的作用,對電解鋁、鐵合金、鋼鐵、電石、水泥等高耗能行業中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範圍的,嚴格執行國家差別電價政策。市物價局、市經濟信息委要對我市能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能耗限額標準的產品提出懲罰性價格政策意見。市環保局要加強環境保護監督性監測、減排核查和執法檢查,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市經濟信息委、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要加強對企業執行產品質量標準、能耗限額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提高落後產能企業和項目使用能源、資源、環境、土地的成本。採取綜合性調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產品的市場需求。
(三)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市監察局、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要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核查力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區縣(自治縣),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要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要暫停對該區縣(自治縣)項目的環評、供地、核准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要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等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和核准新的投資項目,市國土房管局不予批准新增用地,金融機構不提供金融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停止落後產能生產的供電供水。
完善政策激勵機制
(一)加強財政資金引導。認真落實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獎勵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支持作用,調動企業淘汰落後產能的積極性。市財政局要會同市經濟信息委做好中央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的申報、安排、使用和監管等工作,確保資金安排對淘汰落後產能產生實效。市級財政配套資金和各區縣(自治縣)財政資金重點支持解決淘汰落後產能有關職工安置、企業轉產等問題。
(二)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和市經濟信息委要指導各區縣(自治縣)和市屬國有企業妥善處理淘汰落後產能與職工就業的關係,認真落實和完善企業職工安置政策,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妥善安置職工,做好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移與接續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避免大規模集中失業,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三)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要引導和支持企業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對落後產能進行改造升級。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有關金融機構要對淘汰落後產能任務較重且完成較好的區縣(自治縣)和市屬國有企業在安排技術改造資金、節能減排資金、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土地開發利用、融資支持等方面給予傾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重慶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研究解決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經濟信息委主任任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監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商委、人行重慶營管部、市國資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煤炭工業管理局、重慶銀監局、市物價局、市中小企業局、市三電辦、市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濟信息委,負責統籌協調淘汰落後產能日常工作,研究解決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編制全市“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目標和規劃,做好任務分解和督促落實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監管到位,確保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順利推進。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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