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重慶市人民政府2008-8-1發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地區:重慶市
  • 文號:渝府發74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
教育科技
渝府發74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08-8-1

法規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才、研發試驗設施等資源優勢,全面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314”總體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企業為主體,以在渝地方高校、部屬院校、軍隊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主要依託,充分利用部市合作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充分發揮外資企業的積極作用,引導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探索產學研結合的新模式,形成推動產學研結合的新機制,圍繞市場需求加大科技開發力度,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增強企業競爭力,全力推進千億級產業鏈、千億級重點產業園區和百億級企業的建設培育,加快我市學習型社會和創新型城市的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企業主體與高校及科研院所融入相結合的原則。
引導企業進一步強化創新發展意識,加大研發投入,加強人才培養,積極整合利用各種社會資源推動自主創新,圍繞市場和企業發展需求,主動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強化企業在合作中的主體地位。引導高校和科研院所進一步提高對產學研合作的重視程度,鼓勵其主動圍繞市場和企業需求開展科研活動,主動幫助企業培養人才,向企業開放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等研發資源,為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人才支持、技術支持和優勢資源支持,主動融入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中。
(二)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
充分發揮政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服務保障的作用,通過政策引導和計畫導向,推進產學研一體化發展,促進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究掌握和重大產學研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促進各種技術創新資源的整合與最佳化配置。同時,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自願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前提下,利用經濟槓桿調節激發產學研合作的活力,通過經濟手段促進創新資源、技術成果和資本要素的結合。
(三)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重點推動重要技術領域發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與全面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相結合;堅持重點解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現實急需的基礎技術、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共性技術、專門人才培養與加強前瞻性、戰略性技術研究、全面提高市民科技素質相結合;堅持重點推動特色及支柱產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的產學研結合與強化提升對中小企業、邊遠區縣技術創新的服務支持能力相結合。
(四)推進市內外產學研結合與推進國際合作相結合的原則。
大力推進特色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與市內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間建立長期的產學研密切合作關係,形成長期穩定的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通過聯合設計、合作攻關、委託開發、共建研究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共同推進技術成果的產業化轉化,共同申報承接國家及市級重大專項項目和聯合培養人才等多種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解放思想,加大開放力度,加強國際合作,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力度,支持企業通過委託設計、聯合開發等方式與國外高校、科研院所、設計機構合作開展技術創新,支持企業購併國外科技企業和建立國外研發基地,積極利用國外技術創新資源提高創新能力,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
三、工作目標
2008年:繼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主體地位,初步建立產學研結合工作體系和機制。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銷售產值的比重達到2%,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全市研究開發費用支出的比重達到85%。規模以上企業新產品產值達到1500億元。
2010年:企業技術創新投入能力得到較大提高,產學研結合工作體系和機制基本建立。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銷售產值的比重達到2.5%,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全市研究開發費用支出的比重達到88%。規模以上企業實現新產品產值達到2100億元。
2012年:企業技術創新投入能力顯著提高,產學研一體化技術創新體系基本建立。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全市研究開發費用支出的比重達到90%。同時,通過產學研結合進一步推動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與產業化,加快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步伐,規模以上企業新產品產值達到3000億元。
四、工作重點
實施“四個一”行動計畫,探索完善產學研戰略聯盟、產業化基地等產學研結合的新思路、新模式,推進產學研由單純的項目、技術層面的合作上升到戰略、區域創新體系、行業或產業創新層面的結合,形成規範、持久、實效的合作機制,全面推進產學研結合。
(一)組建一批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
加強政府引導和推動,由重點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牽頭,整合優勢學科和技術優勢資源,圍繞我市重大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組建一批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聯合開展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高端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究和攻關,共同爭取承接國家重大專項研發課題,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提升重點企業、重點產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至2012年,在汽車機車、機械裝備、醫藥化工、新材料、電子及儀表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等領域培養建立50個以上重點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2008年重點推進10個以上重點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的建設,2010年全市重點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達到30個以上。
(二)推動一批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
圍繞產業、企業發展的產品與技術需求,梳理國家及市級各類專項計畫中的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收集整理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開展的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編制《重慶市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指導性計畫》,引導推動產學研合作項目的實施。從2008年起每年下達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指導性計畫,滾動實施50項產學研合作重點技術創新項目。
(三)培育一批產學研產業化基地。
引導鼓勵和調動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特色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創辦產學研產業化基地的積極性,探索並建立區域性、綜合性推進產學研結合的新機制、新模式,輻射帶動全市產學研結合的較好發展,推動產學研技術創新成果加速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以推進重點產學研項目加快實施為抓手,培育建立50個年銷售產值在億元以上,技術主要來源於產學研合作、產品主要來源於產學研合作成果的產學研產業化基地。2008年重點推進10個產學研產業化基地的建設,2010年培育建立30個以上的產學研產業化基地。
(四)搭建一批產學研合作服務平台。
政府搭台,社會推動,營造良好的產學研交流合作的環境和氛圍,充分發揮企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台、科技擔保機構等現有技術創新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加大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的建設培育,提升產學研合作的服務能力。支持鼓勵區縣(自治縣)、特色工業園區、高校及科研院所、其他社會團體及個人建立技術轉移中心、技術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培育建立20個市級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2008年重點推進5個市級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的建設,初步建立重慶市技術市場、產學研合作網等平台,不定期舉辦高校與企業的對接交流活動。2010年建成15個市級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
(八)節能減排。
節水技術與廢水處理利用技術,大氣污染控制技術,滷水直接利用及綜合利用技術,固體廢棄物的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技術及裝備,環境自動監測系統,綠色製造關鍵技術,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冶金節能技術,廢舊裝備綠色再製造技術,led產品及配套元器件,光伏產品生產技術,太陽能、風能利用技術,空氣源與水源熱泵技術等。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重慶市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經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研究部署全市產學研一體化工作,協調解決產學研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區縣(自治縣)、特色工業園區和市內高校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形成覆蓋全市的推進產學研結合的組織領導體系。
(二)發揮專家在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中的決策諮詢作用。
組織市科技顧問團的專家為我市重大技術創新成果的轉化、產學研重點技術創新專項的確定和重大產學研項目的實施提供決策諮詢。
(三)強化產學研結合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
用好國家和市政府已出台的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財稅政策,推動產學研一體化發展。市經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加大產學研合作工作的資金投入。進一步加大企業技術開發費150%加計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高校和科研機構技術轉讓收入免徵營業稅、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技術性服務收入免徵所得稅、市政府企業新產品開發財政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
(四)加大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投融資支持力度。
建立10億元的科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基金的粘合和多級放大效應,聚集20億元以上的海內外風險投資基金。繼續推進國家開發銀行30億元政策性貸款自主創新專項,加大產學研技術創新的資金投入力度。
各金融機構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的技術創新重大項目,在落實資本金的前提下優先安排承貸。
市政府金融辦對符合上市條件的產學研示範企業優先推薦支持其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產學研技術創新項目通過發行債券、信託融資等方式籌集項目資金。
三峽擔保公司,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特色工業園區以及社會資金建立的投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對產學研合作項目的實施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五)加強產學研結合項目的計畫管理。
市經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的《重慶市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指導性計畫》為市級科研項目計畫,作為市級新產品的立項依據。列入計畫的項目是市級各部門科研和產業化專項資金切塊支持的重點,符合國家相應專項申報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重慶市產學研合作技術創新項目指導性計畫》項目實施的協調服務、督促和跟蹤,積極推進項目的實施。
(六)強化產學研合作的考核與激勵。
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產學研合作的評價考核體系,將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成效等納入對高校、科研院所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高校教師參與產學研項目實施、為企業提供技術和諮詢服務等活動納入高校教師教學科研情況的考核內容,可作為其晉級、評定職稱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結合重慶市優秀新產品評比表彰活動,表彰產學研合作優秀新產品新技術、先進企事業單位和先進個人。
(七)促進人才的交流與培養。
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之間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動。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聘請企業的技術專家擔任兼職教授、研究生導師、學科帶頭人等。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兼任企業技術帶頭人,參與企業的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項目實施急需的關鍵人才到企業工作。
引導鼓勵高校結合企業需求開展人才的定向培養,引導支持高校在校博士、碩士根據企業需求選擇研究方向,引導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建立博士、碩士和專業人才培養點,支持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博士後工作站或流動站,引導支持園區、企業與高校聯合建立二級學院或二級學科,引導鼓勵高校與企業合作建設“教學?d科研?d生產實踐”相結合的本科生、研究生實習實訓基地,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實現人才培養與企業一線人才需求的對接。
(八)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
各高校設立專門機構,負責科研成果的推廣轉化。高校和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對研究開發該項科技成果的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給予獎勵。調動企業主動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積極性,對參與相應研究的企業,不論其規模大小,均可享有成果權。促進企業相關負責人與高校、科研院所負責人以及專家學者的交流溝通,引導技術創新中介服務組織開展技術沙龍、專題講座、項目對接以及高層聯誼等活動,創造產學研合作機會。逐步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資料庫,讓政府、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更好地開發利用科技成果資源。
(九)鼓勵和保護創造發明。
鼓勵發明創造。市科委、市經委、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大對產學研科技成果和突出貢獻人員獎勵表彰的傾斜力度。依據《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設立專利專項資金,支持發明專利的申請,促進專利成果的轉化,獎勵優秀專利項目。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查處力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完善產學研合作誠信評價機制。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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