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醫藥產業發展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醫藥產業發展的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市第四次黨代會和全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大會精神、集聚全市力量、推動重慶醫藥產業規模化、集群化和國際化發展、不斷提升醫藥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出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醫藥產業發展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3〕19號 
渝府發〔2013〕1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醫藥產業是集公益性、戰略性、競爭性為一體的朝陽產業。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市第四次黨代會和全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大會精神,集聚全市力量,推動重慶醫藥產業規模化、集群化和國際化發展,不斷提升醫藥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快建成千億級醫藥支柱產業,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到2017年,累計投資650億元,全市醫藥產業規模以上企業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提高到10%,建成包括4大百億級和2個50億級產業在內的醫藥產業集群,形成產業鏈完善、規模效應明顯、核心競爭力較強的千億級醫藥支柱產業;到2020年,累計投資1000億元,規模以上醫藥工業企業總產值超過1500億元,占全市工業的3.0%,建成我國重要的現代醫藥及醫療器械研發製造基地。具體目標為:
(一)形成六大支柱產業。加快建設700億級化學藥、350億級中藥、150億級健康製品、150億級醫療器械、100億級生物製藥、50億級藥用輔料及配套等六大支柱產業,形成化學原料藥、化學藥製劑、中藥飲片、現代中藥等4個超百億級特色產業集群。到2020年,六大支柱產業產值占全市醫藥工業的95%以上,形成結構合理、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的現代醫藥產業體系。
(二)建成“五園七基地”。突出打造以醫藥研發和醫療器械等為重點的500億級兩江綜合性醫藥產業園、500億級涪陵現代中藥及健康製品產業園、300億級巴南化學藥產業園、200億級榮昌生物技術藥產業園4個超百億級特色產業園以及重慶高新區生物醫藥創新孵化園;以三峽庫區和武陵山區為重點,加快秀山山銀花、石柱黃連、酉陽青蒿、南川玄參、開縣雲木香、雲陽淫羊藿和佛手、巫山黨參等七大藥材種植及加工基地建設。到2020年,“五園七基地”產業集中度達到80%。
(三)造就30戶龍頭企業。通過現有骨幹企業改造提升、兼併重組和招大引強,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形成一批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好的領軍企業。到2020年,有百億級企業3戶,50億級企業5―8戶,10億級企業15戶以上,10億級以上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80%。
(四)推出150個“拳頭”產品。樹立“重慶造?高品質”形象,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和大品種培育計畫,構建“成品+原材料”產業鏈,完善本地配套體系。到2020年,形成中國馳名商標15個,單品種年銷售額10億級產品20個、5億級產品30個、億元級產品100個,大品種本地化配套率達80%。
二、實施路徑
以開放引進增量、改造盤活存量為主要路徑,強化技術和人才支撐,實施七大工程,促進醫藥產業跨越式發展。
(五)招大引強工程。建立市與區縣、政府與企業招商聯動機制,組建10支高水平醫藥專業招商團隊。策劃2000億元的醫藥產業重點項目庫,推動100個重點項目滾動招商。重點支持引進國內外醫藥大企業和戰略性大項目。鼓勵在市外發展的重慶籍優秀企業家回渝發展,引導國內外知名企業與本市醫藥企業合資合作。到2020年,引進全球醫藥500強企業和國內製藥100強企業5―10家,新增內外資規模以上企業300家,年銷售產值達到500億元。
(六)兼併重組工程。支持全球製藥500強企業和藥品流通100強企業兼併重組重慶醫藥企業;鼓勵重慶醫藥骨幹企業在全球範圍內開展企業及研發機構併購、重組;推動市內醫藥企業強強聯合,鼓勵優勢企業重組其他企業有效資源,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形成一批競爭力強的行業支撐企業。到2020年,兼併重組10億級及以上龍頭企業10―20戶,新增銷售產值200億元。
(七)技術改造工程。制定《醫藥產業技術改造項目指南》,每年滾動實施30個符合結構調整方向、對醫藥產業升級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重點項目技術改造工程,以及50個市場前景好、產業優勢突出的項目技改擴能工程。鼓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改造提升現有企業,按時通過國家新版GMP認證,提高藥品生產質量標準。到2020年,累計技改投資400億元,醫藥生產技術及裝備達到全國先進水平;新增工業銷售產值400億元,再造一個重慶醫藥工業。
(八)技術創新工程。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鼓勵國內外知名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在渝設立區域研發總部或分支機構,支持重慶企業到已開發國家設立研發中心,鼓勵與國際大企業開展多中心臨床試驗,同步上市國際創新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在全球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新機制。加快現代中藥、醫療器械、創新藥、生物藥等4大國家級技術創新基地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藥物分析測試中心、臨床前安全性評價GLP中心、醫藥中試轉化中心、臨床研究GCP中心、藥品及醫療器械檢驗檢測中心等平台。到2020年,建成國家級產業和企業技術創新平台15個以上,成功研製新藥及醫療器械200個,新藥證書年均取得量超過15件,平均每年有30個創新藥物進入臨床研究,企業R&D占銷售收入的比重提高到3%以上。
(九)產業化工程。支持符合條件的我市醫藥企業新辦醫療機構或參與公立醫療改制,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聯合,推動技術成果優先在本地產業化和推廣。鼓勵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支持醫藥項目引進和成果購買,引導國內外技術成果在我市產業化和推廣。強化醫藥產業外包服務支撐平台建設,重點支持契約加工外包(CMO)、信息諮詢、數據存儲和服務、國際申報等產業化服務體系建設。到2020年,累計技術轉化和產業推廣醫藥新產品200個,實現銷售產值600億元。
(十)市場開拓工程。舉辦中國藥品交易會、原料藥交易會和高端醫藥學術會議,鼓勵企業參加製藥原料藥CPhI會、醫療器械博覽會等國際國內有影響的展會,提高我市醫藥產品知名度。幫助重慶造藥品及醫療器械優先準入本地市場,支持各類企業優先銷售我市藥品及醫療器械。推動重慶藥交所升格為國家醫藥產品交易平台,建立國家級中藥材交易中心,力爭到2015年建成全國性的醫藥交易中心、結算中心、信息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到2020年交易量達到1000億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獲取國際市場訂單,承接國際醫藥外包,開展國際註冊與行銷,到國外投資設廠。到2020年,通過已開發國家認證的新藥及醫療器械達到100個,國際市場占有率第一的通用藥品牌產品15個,出口交貨值占醫藥產業的比重達13%。
(十一)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加強執業資格培訓,建立重慶醫藥人才資源信息庫。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聯合組建醫、藥學院。實施“3211”人才計畫,加強人才特別是人才團隊的培養和引進。到2020年,有國家“千人計畫”、重慶市“百人計畫”、兩江學者等高層次海外人才30名,國家和市級中青年技術與學術帶頭人、技術創新人才200名,醫藥優秀管理人才和行銷人才1000名,各類研發和高級技能人才10000名,形成完善的高層次醫藥人才體系。
三、扶持政策
(十二)加大對醫藥產業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統籌整合工業發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科技等專項資金,重點向醫藥產業傾斜,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醫藥產業發展,用於企業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建設、新版GMP改造、新藥及生產批文購買等的貸款貼息以及招商引資、產業化及創新平台打造、新藥新器械開發、大品種培育、生產批件受讓、市場開拓、人才培養、GAP中藥材基地建設等的補助和獎勵。
(十三)稅費優惠政策。醫藥企業按規定實行西部大開發15%所得稅政策。企業銷售自產的符合規定的藥用植物免徵增值稅;企業銷售自產的符合規定的生物製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計算繳納增值稅。企業上繳生產及配套用房房產稅全額返還。以上年實際繳納增值稅為基數,對本年實際繳納增值稅同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返還企業,用於抵扣企業研發和項目技改投入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對醫藥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部分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十四)投融資政策。政府、企業和民間機構共同籌資成立50億元醫藥產業投資基金,組建重慶醫藥產業投資集團,建設全球性醫藥產業擴張平台。推動建立10億元醫藥產業創業投資平台,加快創業人才引進及項目孵化;建立5億元醫藥產業天使投資平台,加快新產品研發。鼓勵企業採取股權、租賃、信託、基金等方式融資,鼓勵並推進符合條件的我市醫藥及醫療器械企業改制上市,對新上市企業給予獎勵。
(十五)市場準入政策。
1.支持進入醫保目錄。經聯合審定後,將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藥物、獨家品種、大品種優先納入本市醫保目錄或基藥增補目錄,積極幫助其進入國家和其他省(區、市)醫保或基藥目錄。積極爭取將可以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等使用費列入本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國家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將使用本地原始創新的大型醫療設備開展的診療項目優先列為醫保報銷項目。
2.鼓勵採購本地產品。對本市生產的創新型醫藥及醫療器械產品,實行“首台套、首批次”等優先採購制度,二級以上醫院在同等條件、滿足醫療需要情況下優先採購,並給予採購單位一定補助。藥品應急採購在同等條件下向本地企業傾斜。鼓勵本地醫療機構優先採購本地藥品及設備,列入備選品規庫的本地產品可與常用品規庫和低廉價品規庫同通用名藥品視為等同並納入同時採購之列,每年對各醫療機構本地化採購情況進行排序,對本地採購金額占其採購總金額比例高於30%的給予獎勵。
(十六)招商引資政策。對牽頭引進醫藥產業重大外資項目的有關機構或個人,按規定予以獎勵或表彰。對新藥品種在重慶實現產業化或將行業領軍人才及其項目引入重慶的外來投資企業,給予貸款擔保;對購買新藥臨床批文、生產批文的新建企業給予獎勵。對新引進的重大外資項目,予以積極的財政扶持。新入駐企業和新建項目免徵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優先保障“五園七基地”製藥項目建設用地,並從土地優惠、金融服務、行政審批、企業服務保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
(十七)兼併重組政策。減免企業兼併重組的相關稅費,對本市企業參與國內外兼併重組給予貸款擔保和貼息。對重大兼併重組項目中政府配套投資的資金,在一定期限內可以本金形式退出。
(十八)產業化政策。對在重慶實現產業化的新藥和醫療器械新產品,年銷售產值達到1億元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鼓勵培育中藥材優良新品種,對培育成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批的國家研發項目以及產業化和技改投資項目等重大項目建設,給予一定配套資金。對年銷售產值十億級增長企業,以及年銷售產值億元以上且增幅超過30%的成長型企業,對領導班子予以獎勵。對中藥材種植予以補貼,GAP認證種植基地給予獎勵。
(十九)平台建設政策。對企業到已開發國家併購設立研發中心給予一定補助。對國內外知名企業、大學、科研機構在渝設立區域研發總部或分支機構給予補助。對國家級創新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給予獎勵。
(二十)質量品牌政策。對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單品種,優先幫助其進行國家定價和醫保目錄續評,給予生產要素保障傾斜。在我市實施產業化、市場套用效果明顯的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以及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和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專利權人獎勵。
(二十一)市場開拓政策。對獲得歐美等已開發國家主流市場的藥品、醫療器械市場準入認證和藥材有機認證的企業給予獎勵。幫助重點高新技術產品列入國家出口退稅單列目錄。實施新增出口創匯獎勵政策。億元級醫藥企業境外參展費補貼按現有政策執行,境內參展給予一定補貼。
(二十二)人才激勵政策。對引進的公司高管和博士以上專家,其在我市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全額返還。對引進的科技領軍人才,其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且可產業化的,按規定給予安家補助。
四、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過程服務。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與產業主管部門、區縣對口聯繫及跟蹤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加快獲取GMP和GAP證書,國家科技創新、產業化、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和項目,國家各類新藥生產批件。在兼併重組中,支持藥品批准文號向重慶轉移,做好創新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定價申報工作。爭取國家將我市列為糖尿病、高血壓等特病醫療卡和國家基藥定點生產的試點省市以及藥品審評審批機制改革的先行先試城市。加強醫藥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保障醫藥產品質量安全。
(二十四)工作機制保障。建立市醫藥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市農委、市外經貿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國稅局、重慶藥交所等為成員單位。市政府領導同志通過定期召開市醫藥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指導和統籌協調全市醫藥產業發展,審議決策重大事項。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濟信息委,負責日常工作。建立醫藥產業專家庫,組建市醫藥產業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提供諮詢和建議。產業主要集聚區要將發展醫藥產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管理機構,制定醫藥產業發展規劃與配套措施,落實目標責任,切實加強引導和協調服務。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措施,增強服務意識,建立市級部門之間以及市、區聯動機制,開展“一站式”服務,打造醫藥產業發展“綠色通道”,合力開創重慶醫藥產業發展新局面。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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