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提出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
  • 索 引 號:009275780/2015-00166
  • 發布機構:重慶市人民政府
  • 文號:渝府發 〔2015〕 27號
渝府發〔2015〕2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刻把握經濟運行“新常態”和重慶發展“新階段”時代特徵,堅持全市“一盤棋”,找準薄弱環節,進一步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等重點領域投資。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放開市場準入,完善市場規則,營造機會均等、權利對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更好地服務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支撐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吸引和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重點領域
(二)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領域。支持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央企加大在渝鐵路幹線投資。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運營市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園區貨運鐵路專(支)線、城市軌道交通等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收費公路建設,以城市綜合體等形式投資建設客運樞紐場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採取多種方式參與港口等水運項目、乾支線機場、通用航空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建設和運營。
(三)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能源設施領域。鼓勵和支持大型能源央企加大在渝大型電源、電網、油氣等領域投資。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常規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和風電、生物質能等能源項目,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建設、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領域。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分散式電源系統、分散式能源微網系統、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投資發展儲能技術。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配電網,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成立售電公司,參與售電業務。支持各類企業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加氣站,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
(四)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以國有民營、民有民營等多種方式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運輸、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途徑,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和運營。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調整、新增公共服務領域項目要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進入。
(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農業和水利領域。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重大水利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和運營等方式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並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鼓勵社會經營主體投資建設和經營小農水等設施,支持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存量項目採取國有民營、公有民營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
(六)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保領域。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生態國有林區從事生態採伐。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生態公益型林場開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經濟林產品開發等多種經營。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集體林林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鼓勵社會資本全面進入污染治理、環境監測、環保產品和性能認證服務等環境保護領域。
(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信息基礎設施領域。積極推動民營資本與移動、聯通、電信開展業務合作,支持民營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接入網業務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網路託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試點參與基站機房、通信塔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申請電信業務運營牌照,參股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信息網路系統集成、用戶管線建設以及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數據中心、物聯網套用相關基礎平台建設和運營。
三、創新重點領域投資模式
(八)確立社會資本投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優先地位。投資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定期發布行業發展規劃,滾動向社會公開推出相關領域項目建設計畫,並根據行業特點設定建設和運營的邊界條件、補償機制或採購標準,採用合營、私營等方式,優先吸引社會資本投資,並享受與國有投資項目同等政策待遇。市場機制暫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項目和領域,要發揮政府投資的“先導”作用和“托底”作用,切實保障公共產品供給;同時通過逐步完善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進一步增強市場信號,完善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受託管理。
(九)深入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以下簡稱PPP)。繼續深化重點領域PPP模式創新,結合不同行業特點,研究“影子價格”“影子流量”等可計量、可考核、易操作的新方法,探索項目特定受益對象成本分擔機制,合理構建商業模式,吸引社會投資。建立PPP試點項目“綠色通道”,加強與社會資本對接,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強化政策保障,啟動PPP投融資改革立法調研,研究明晰法律關係,推進有關特許經營權管理辦法立法工作,切實保障投資人權益。
(十)擴大政府購買服務。進一步擴大公共性、基礎性領域政府購買服務,公開購買服務項目和內容,以公開、公平競爭方式擇優選擇公共服務供給方。培育公共服務多元化提供主體,加快推進公用事業單位企業化改制,支持社會投資者組建新型公共服務提供主體,支持社會主體、企業主體、事業主體平等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競爭。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
(十一)積極盤活存量資產。採取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方式吸引、聚合社會資本,以股權轉讓、股權融資、公私合營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鐵路、公路、水運、航電樞紐、水電站、水利以及園區基礎設施等具有一定經營效益的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加大國鐵幹線鐵路地方合資股份等存量資產盤活力度,積極探索通過股權置換、“存量換增量”等方式,進一步擴大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央企在渝投資。存量資源變現資金要用於有關重點領域建設。
四、創新融資渠道和工具
(十二)探索創新信貸服務。加大對重點領域的信貸傾斜,推進信貸產品期限、還款方式、抵質押方式創新,健全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定預期收益、集體承包土地經營權質押貸款,以及利用土地經營收益和供水、發電、污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鼓勵銀行金融機構新設小微支行和社區支行,探索運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技術手段,最佳化信用評級體系,降低資金成本。
(十三)支持開展股權及債權等多元渠道融資。鼓勵、支持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通過股權或債權方式投資我市收益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及其企業通過銀行間市場、證券市場、私募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境外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探索發行棚改債、可續期債、併購債、境外點心債等創新債券品種。支持市內企業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積極開展以重點領域項目預期收益權為標的的資產證券化創新。鼓勵、支持開發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中長期融資優勢及綜合性金融服務能力,創新提供期限匹配、成本適當、多元可持續的金融產品,積極拓寬PPP項目及重點領域項目的融資渠道。
(十四)鼓勵發展重點領域投資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與市內企業合作,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向現代物流、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領域。做大做強重慶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充分發揮重慶股份轉讓中心作用,加強區域性場外市場建設,積極納入全國新三板市場體系,為基金投資提供退出通道。
五、創新政府資源配置方式
(十五)最佳化政府投資安排方式。政府投資要收緊拳頭、集中力量、補充短板,重點加強公益性和基礎性重大項目建設。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重點領域,政府投資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持,進一步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
(十六)完善重點領域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公益性項目和公用事業成本監審機制,加快改進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配置資源、價格合理調整等方式,達到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合作共贏、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目的。按照市場化方向和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健全合資項目投資收益回報分配機制,保障投資者合法收益。
(十七)落實重點領域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稅收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稅發〔2012〕53號)精神,切實落實社會資本發展公益性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市政府關於加快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養老等社會事業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實在用地、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方面的優惠政策,保障社會資本在人力資源培訓交流、醫保社保政策方面的同等權益,進一步增強社會投資信心。
六、創新政府服務和監管模式
(十八)營造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投資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加快辦理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規劃選址、土地預審、環境評價、節能審查等前期手續,同步開展投融資方案編制工作和招商洽談工作,推進項目儘快落地。要搭建服務平台,完善跟蹤機制,暢通民間投資主體反映訴求和交流溝通的信息渠道,切實解決投資項目建設運營中的矛盾問題,全力做好政府服務各項工作。
(十九)建立標準規範的市場契約制度。按照不同行業特點,規範完善契約範本,確保契約內容全面、規範、有效。要按照要約條件,由項目實施機構和社會資本依法簽訂項目契約,進一步明確服務標準、價格管理、回報方式、風險分擔、信息披露、違約處罰、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內容,以市場契約制度保障投資人權益。
(二十)形成公平公正的監護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業績效考評體系,確保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效率和延續性。鼓勵推進第三方評價,鼓勵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完善公眾諮詢、投訴和處理機制,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以及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作為價費標準、財政補貼以及合作期限等調整的參考依據。建立項目退出機制,明確項目退出路徑,妥善處理投資回收、資產接管等事宜,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
七、創新工作保障措施
(二十一)進一步簡政放權。繼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對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合併、取消和下放,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清理精簡前置審批條件。強化縱橫聯動協管,切實落實已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建立重大項目部門協調聯動推進機制,推進重點領域建設項目加快實施。
(二十二)建立服務對接機制。以項目為載體,由市、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建立與各類金融機構定期對接、推介的服務機制,協同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重點領域的融資服務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牽頭單位的銜接溝通,研究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具體方式,指導項目單位擬定合理的融資方案。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領域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努力為重大工程項目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二十三)建立項目推進責任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本領域實施細則,於2015年5月底前向社會公開。要根據行業規劃建立吸引社會投資的重大項目儲備庫,形成“試點一批、儲備一批、推出一批”的滾動發展機制。要瞄準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組織招商引資活動,積極推介重點項目。已簽約項目要建立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項目推進責任制,切實抓好跟蹤服務,確保儘快落地實施。
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具有重要作用。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網際網路入口網站,及時公布重點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及布局,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市政府督查室、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附屬檔案:重點領域吸引社會投資重點任務分工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屬檔案
重點領域吸引社會投資重點任務分工
序號
行業領域
目標任務
2015年重點工作
市級責任單位
1
交通基礎設施
引進社會資本建設一批市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園區貨運鐵路專(支)線項目。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市郊鐵路合川線、江津線、璧銅線,關壩鐵路支線、新田港鐵路支線。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運營價格方面,客運票價採用政府指導價,貨運價格由投資人自主定價;通過公開招標或邀約方式引進社會投資人投資建設(土建、設備)、運營。匹配資源方面,一是區縣(自治縣)可適當匹配土地等資源,提高項目經濟可行性;二是區縣(自治縣)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適當降低實際執行客運票價。
市發展改革委
2
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高速公路建設。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渝黔擴能、渝長擴能、南充至大足至瀘州、黔江至石柱、開縣至城口等新建項目,渝宜高速、渝湘高速等股權轉讓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對新建項目,採用BOT+EPC的招商建設模式,通過公開招標或邀約方式引進社會投資人投資建設、運營,並自負盈虧;對已建成運營項目,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引進社會資本持股,參與項目運營。
市交委
3
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利澤航運樞紐、雙江航電樞紐。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社會投資人享有與國有投資同等的資金、土地、稅費政策;通過發電收益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市交委
4
交通基礎設施
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支線運輸機場航站區建設經營。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武隆仙女山機場。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社會投資人享有與國有投資同等的資金、土地、稅費政策;通過競爭性比選方式引進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機場航站樓;出資人共同確定航站樓商業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招租方式,按出資協定收取商業回報。
市發展改革委
5
引進社會資本建設通用航空機場。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萬盛黑山谷直升機臨時起降點、永川大安通用機場、萬盛金橋通用機場。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有關區縣政府完成相關審批程式及場外配套工程,市場投資人出資建設機場工程,區縣政府給予國家規定許可權內優惠政策。
市發展改革委
6
盤活國鐵幹線鐵路地方合資股份等存量資產。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渝懷二線主城至涪陵段,渝利鐵路。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引進社會資本持股,參與項目運營,收益分成。
重慶交通開投集團
7
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營運。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軌道9號線、軌道3號線。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設定“影子票價”、政府補貼標準、資源匹配等邊界條件,通過公開招標、邀約等方式,引進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營運。
重慶交通開投集團
8
能源設施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源建設。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酉陽農林生物質發電、南川東升鋁業熱電、武隆大梁子風電場、萬州區新長灘電站等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於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水電站的指導意見》,細化和完善電源建設規劃,明確項目規劃布局,加快項目審批,設定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電源建設的邊界條件。
市發展改革委
9
能源設施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220kV平原輸變電工程、萬州區農網改造升級工程、110kV鎮泉輸變電工程、110kV萬州橋輸變電工程。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細化和完善分散式電源系統、分散式能源微網系統、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規劃,明確項目規劃布局,加快項目審批,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配電網,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成立售電公司,參與售電業務。
市發展改革委
10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和儲存設施建設運營。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萬州―雲陽天然氣輸氣管道工程、雲陽―奉節―巫溪天然氣輸氣管道複線工程、白濤―彭水―武隆―黔江頁岩氣支線輸氣管道工程、涪陵LNG液化工廠、潼南LNG液化工廠以及一批LNG加注站和加注碼頭。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出台《重慶市頁岩氣產業發展規劃(2015―2020年)》《關於推廣套用液化天然氣車輛(船舶)的實施意見》及配套實施檔案,支持民營企業或地方國有企業控股建設、運營油氣管網支線、城市儲氣設施、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對儲氣設施建設用地優先予以支持。
市發展改革委
11
公共服務
落實市政府鼓勵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意見。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3―5個主城區公共停車場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完善實施細則,吸引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投資營運。
市城鄉建委
12
公共服務
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重大路橋隧項目。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郭家沱大橋、白居寺大橋、曾家岩大橋、紅岩村橋隧、龍洲灣隧道、白市驛隧道、渝蓉高速連線道、茶惠大道、六縱線南段、寶山大橋。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採用“影子通行費”、ETC收費、ETC收費+財政價格補貼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營運。
市城鄉建委
13
大力發展民辦教育。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新創辦重慶資源與環境學院等民辦職業院校和2所民辦高中。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完善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意見,落實民辦教育在購買保險、自主辦學、土地徵用、稅費減免、資本運作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推動民辦教育為市民提供更多優質多樣化的教育供給。加強民辦教育辦學水平評估和非學歷教育機構規範管理。
市教委
14
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高水平醫療機構。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重慶醫科大學和重慶捷爾醫療公司合資共建醫院等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落實市政府關於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實施方案。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符合準入標準的社會資本。鼓勵社會力量與公立醫院共同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改制重組,支持發展專業醫療管理集團。
市衛生計生委
15
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文化產業發展。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萬達文旅城、萬盛動漫產業園、房庭珠寶城。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出台關於促進市文化與金融融合發展的意見、關於文化創意設計與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引導社會資本與國有資本聯合,發展新聞服務、出版、發行、電視、電影、網路視頻、動漫、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等產業門類。
市文化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16
公共服務
大力發展社會辦養老機構。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繼續推進巴南區、渝中區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長壽區養老服務中心公辦民營試點。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社會辦養老機構的意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機構。探索開展民間資本運營公辦養老服務設施試點。
市民政局
17
農業水利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大中型水利項目建設運營。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在巴南觀景口大型水庫、彭水鳳升中型水庫及其他具備條件的中型水庫、城市防洪工程、引提水工程等項目中推廣PPP模式。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支持社會資本以參股控股、特許經營等形式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完善項目財政補貼機制,對公益性強、收入不能覆蓋成本的項目,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制定具體補助辦法。適時調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由政府定價且不能調整到位的,可安排財政資金給予合理補償。
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18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加快推進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依託現有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市、區縣兩級水權交易市場,實施有償出讓水資源使用權等水權制度改革。
市水利局
19
支持社會資本建設和管理小農水等設施。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在江津、榮昌、雲陽等區縣開展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管理農田水利工程試點。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確權和移交、產權質押貸款融資,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用水合作組織、社會投資者等經營主體投資建設經營小農水等設施,並探索利用財政補助資金已形成的小農水項目“國有民營、公有民營”管理機制。
市農委、市水利局
20
農業水利
深化集體林林權制度改革。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鼓勵農民以林權入股發展合作經營,建立社會資本與林農、林業股份合作社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允許林地與其他農村土地按規劃用途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推進社會辦林業,探索對符合條件的社會投資人造林發放林木所有權證。
市林業局
21
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工程服務。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工程、農村沼氣工程。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在各類國家級(市級)現代農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示範工程區等項目建設中,推行部分政府補助投資“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探索以財政資金購買服務、依法拍賣、個人競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工程服務。開展社會資本投資興建在農業特色產業基地上設施設備的投資認定工作,支持金融機構對其抵押融資。
市農委
22
生態環保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國有、集體林區從事森林經營。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巴南東泉、南川樂村。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在國有林場和部分國家森林公園開展森林經營。
市林業局
23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西南合成醫藥集團等6個重點企業污染治理項目、萬州經開區等4個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項目、渝北區等3個區的小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武隆縣等2個縣的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對納入試點範圍的新建和改造污染治理設施,由第三方治理機構作為業主,按現有政策和標準安排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獎勵資金給予補助,或優先爭取國家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環境污染企業實際發生的用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費用,屬於企業經營成本,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24
生態環保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碳減排項目。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碳交易試點企業減排項目、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林業碳匯項目、重點單位碳排放核查以及水泥、平板玻璃、電動機、鋁合金建築型材等低碳產品認證。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依託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和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引導企業實施碳減排工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碳排放核查、企業碳資產管理、低碳產品認證等市場服務。
市發展改革委
25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環保服務產業。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環境損害評估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環境執法、環境質量目標責任考核、排污費徵收、總量核算等環境監管中的監測項目,環境標誌產品認證項目。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出台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政策檔案,穩妥開展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逐步放開認證市場,鼓勵社會資本開展消費品和污染治理產品環保性能認證服務。
市環保局
26
信息基礎設施
大力支持民營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寬頻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工作。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積極組織本市企業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爭取相關試點。
市通信管理局
27
繼續促進民營資本在駐地網服務、網路託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等領域的發展。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積極支持引導民營資本進入增值電信業務市場,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闢準入綠色通道。指導企業快速、規範辦理變更手續、按時報送年檢材料,減少企業過失性違規行為。
28
信息基礎設施
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民營企業開展合作。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在政策範圍內引導和支持本市企業進入相關業務領域,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民營企業加強合作,鼓勵民間資本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
市通信管理局
29
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數據中心、物聯網等相關建設和套用。
推出一批重點項目:政府採購雲計算服務、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全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務平台、水土政務資源數據中心。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依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市場手段發現信息類服務價格;推動雲計算服務進入政府採購目錄。
市政府辦公廳、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
30
綜合保障
深化基礎設施價格形成機制。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公益性項目成本監審機制,加快改進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配置資源、價格合理調整等方式,達到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合作共贏、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目的。
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31
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發展重點領域投資基金。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吸引社會資金參與重慶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物流等股權投資基金,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
市金融辦、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32
支持開展股權及債權等多元渠道融資。
落實政策保障措施: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及其企業通過銀行間市場、證券市場、私募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境外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市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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