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小微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

小微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扶持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和《重慶市完善小微企業扶持機制實施方案》(渝府發〔2014〕36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小微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44號
渝府辦發〔2015〕4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小微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扶持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和《重慶市完善小微企業扶持機制實施方案》(渝府發〔2014〕36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足額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微型企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等市級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各區縣(自治縣)要結合實際情況,適當安排小微企業扶持資金,並加強資金整合和統籌,對小微企業重點支持,提高各項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率。(市財政局、市中小企業局、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進一步做好融資服務工作。引導銀行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創新產品,最佳化服務。引入跨境低成本資金,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政策性信貸投放機制,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落實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發展各類小微企業投融資服務平台,幫助小微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建立健全小微金融服務專項評價機制,鼓勵銀行機構提高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規模。督促銀行機構完善內部激勵考核機制,切實落實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各項政策。進一步發揮產業發展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做好相關項目儲備和對接工作。最佳化小微企業貸款流程,由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受理小額擔保貸款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申請。同時滿足兩類貸款條件的企業,由人力社保部門優先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範圍。企業在小額擔保貸款還本付息後,仍可繼續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研究成立市場化運作的資產管理公司,打包處置不良資產。(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委等部門負責)
三、進一步發揮小微擔保機構作用。加快組建再擔保機構和市級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機構。設立市級擔保風險代償補償資金專戶。進一步發揮國有擔保機構主導作用,擴大業務規模、最佳化投入結構,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扶持力度,落實擔保機構稅收優惠政策、保費補貼政策,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銀擔合作。(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部門負責)
四、進一步抓好小微企業集聚發展載體建設。堅持用好存量與合理增量相結合,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小企業創業基地、樓宇產業園、微型企業孵化園、微型企業特色村、創業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等載體建設,為小微企業提供集聚生產經營場所。充分發揮各類專項資金和優惠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微企業抱團發展,促進產業集聚。(市財政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聯等部門負責)
五、進一步落實好小微企業各項減負措施。在貫徹落實渝府發〔2014〕36號檔案各項減負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微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諮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微型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相關規定享受補貼。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市或區縣(自治縣)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小微企業創業和開展生產經營需通過的各類培訓按規定享受財政補貼。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減免稅費。簡化申報審批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高效落實各項支持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抽樣監測和數據分析,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提高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服務實效。(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中小企業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質監局、國家統計局重慶調查總隊等部門負責)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扶持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認真吃透政策,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要加強信息互通和協調聯動,增強執行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2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