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收容遣送條例》的決定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收容遣送條例》的決定在2003.08.01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收容遣送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8.01
  • 實施時間:2003.08.01
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重慶市收容遣送條例》。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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