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

“醫療保障基金”不單單指醫療保險基金,除了基本醫保包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外,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專項基金也包括在內。

2019年4月11日,國家醫保局在官網正式公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標誌著首部醫保基金監管方面的法規即將出台。
徵求意見稿中首次將參保個人的義務進行了明確,要求其不得將本人醫療保障有效憑證出租(借)給他人;不得偽造變造證明材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對於偽造變造者,將暫停其聯網結算待遇不超過12個月,並處違法數額5倍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給予公開曝光、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等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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