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戩

鄭戩

鄭戩(992年—1053年),字天休,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北宋大臣。

鄭戩早孤,客居京師,師事於楊億。為天聖二年(1024年)進士一甲第三名,授簽書寧國軍節度判官,歷越州通判、三司戶部判官、知制誥,遷權知開封府、三司使,累官至樞密副使。慶曆元年(1041年),為宰相呂夷簡所忌,以資政殿學士知杭州,遷給事中,累徙知永興軍,奏歲減輸木二十餘萬,又奏罷括糴,嚴治豪惡,為政有能績。後為吏部侍郎,拜奉國軍節度使

皇祐五年(1053年),鄭戩去世,年六十二(一作六十三)。獲贈太尉諡號“文肅”。《全宋詩》錄有其詩。

概述內圖片來源:《吳郡名賢圖傳贊》

基本介紹

  • 本名:鄭戩
  • 別稱:鄭文肅
  • 字號:字天休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宋人
  • 出生地:蘇州吳縣
  • 出生時間:992年
  • 去世時間:1053年
  • 主要作品:《送餘姚知縣陳最寺丞
  • 主要成就:鉏豪繩猾,強善聽決
  • 官職:宣徽北院使、奉國軍節度使
  • 封爵:滎陽郡開國公
  • 追贈太尉
  • 諡號:文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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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鄭戩早年喪父,因而發奮學習。寓居京城,事奉楊億,以善寫詩文聞名,後又返回吳地。等到楊億去世,其賓客弟子都四散離去,鄭戩卻兼程前往參加葬禮。
鄭戩石刻像鄭戩石刻像
天聖二年(1024年),鄭戩中進士一甲第三名,被任命為太常寺奉禮郎簽書寧國軍節度判官事,召試學士院,任光祿寺丞集賢校理、越州通判。回朝後,改任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禮院,為御製的《發願文》、《三寶贊》作注釋,升任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知制誥。兼掌國子監,挑選明經生講解經義。遷知審刑院,其後升任起居舍人、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

不懼權貴

小吏馮士元非法謀取私利,有人告發馮士元受賄藏有禁書,鄭戩徹底追查。供詞牽連到宰相呂夷簡、知樞密院盛度、參知政事程琳,鄭戩便逮捕呂夷簡之子呂公綽呂公弼,彈劾其情狀。不久,馮士元被流放海島,盛度、程琳因曾與馮士元結交往來而被免職,其它被貶受罰的有御史中丞孔道輔、天章閣待制龐籍等十多人,朝議怕他明白切實。
鄭戩精明能幹善於決斷,喜歡出其不意,獨自寬貸平民,如果是豪門大姓,則懲治更加急迫,為政頗有能幹的名聲。調任權三司使,又任轉運使考核官吏的政績,評定出高低等級。又查對三司的支出與收入,得到余錢四百萬縉,以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改任樞密副使。

治理杭州

鄭戩與參知政事宋庠因被宰相呂夷簡忌恨,都遭罷免,鄭戩以資政殿學士知杭州錢塘湖灌注民田數十頃,吳越曾設撩清軍,以疏通淤填之患。吳越歸順後不再治理,葑土堙塞,被豪族僧舍所強占,使湖水益發狹小。鄭戩調撥屬縣丁夫數萬人加以整治,百姓得到好處。 此事被上奏仁宗,仁宗詔令本州島每年按鄭戩之法治理錢塘湖。

改知永興

慶曆二年(1042年),升任給事中,遷知并州,路上又改知郫州,又遷知永興軍。鄭戩向朝廷建議說:“但凡行軍所必需的,希望下發到有關部門審查其輕重緩急,分為三等,不急需的則取消。”從前,衙門中的小官向京師運木材,將其漂流在渭水黃河上,多有漂汝,到達目的地後,則因不合要求而被斥責,往往傾家蕩產也不能賠償。鄭戩奏請每年減少二十多萬,又奏請取消括耀,以鼓勵百姓存糧。長安是故都,多有強暴兇惡之徒,鄭戩對其嚴加懲處,直至被刺配邊地,不法之人都提心弔膽。

出守陝西

不久,任陝西四路都總管兼經略、安撫、招討使,駐守涇州,允許其便宜行事,又升任尚書禮部侍郎。 當時慶州知州滕宗諒、渭州知州張亢濫用公款對過往官員請客送禮,鄭戩將其依法查處。他巡視邊疆到達鎮戎軍,奔赴蓮花堡,天氣寒冷,與將士們安排酒食,當時西夏李元昊正擁兵逼近邊塞。適逢黃昏塵姻大起,有人報告說敵人的騎兵來了,鄭戩說:“這一定是三川的將士巡邊返回,不是敵人的騎兵。”隨後事情果然如此。
等到邊疆戰事稍稍平息,仁宗令其返回,知永興軍。當初,靜邊寨主劉滬計畫修築水洛、結公二城,以使秦、渭的援兵通行,招生羌大王族作為邊衛。 鄭戩讓劉滬與著作佐郎董士廉督辦此項工程。適逢鄭戩被改任,宣撫使韓琦、知渭州尹洙都認為此舉不宜,徵召劉滬、董士廉停工返回,二人不肯聽命。於是令副將狄青率兵前往,將其解往德順軍監獄。鄭戩在朝廷上據理力爭,最後二城得以修成。

晚年生活

後升為戶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并州知州。當時遼夏交戰,邊境奏報交相而上,只有鄭戩沒有奏報。仁宗派使臣詢問原因,鄭戩回答說:“敵人自己在互相攻打,中原不值得為之憂慮。”麟、府之間有荒廢不用的土地叫草城川,鄭戩招募土人為弓箭手,按人口分配田地。 當初,興兵作戰,費用不足。河東一帶流通鐵錢,山地多產炭、鐵,鼓風煉鐵鑄造錢幣的利潤豐厚,嚴厲懲辦屢禁不止。鄭戩於是奏請錢以三當一。命令既已發布,士兵百姓相互煽動鬧事,數千人攔截走馬官承受抗訴。承受是宦官,面對騷亂不能制止。成群的人在州門前叫嚷不休,守門的士兵攔住他們不得進城。鄭戩聽說後,將他們全部召至庭前,推出主謀者數十人,刺配他州,此事才得以平定。再升任吏部侍郎,改任宣徽北院使,拜奉國軍節度使
皇祐五年(1053年),鄭戩去世,享年六十二歲(一作六十三)。朝廷追贈他為太尉諡號文肅。

人物評價

總評

鄭戩遇事果敢必行, 但他任性近俠,嚴刑峻法,士民大多心懷怨恨。

歷代評價

葉清臣:議論之敏者,莫如鄭戩。
胡宿:公外濟以和,內果於斷,倜儻以尚,風誼慷慨,而好功名,精力過絕於人,英詞鼓動於物,尹都府幹大計,二職並劇,萬事倚辦老吏,持案待決訟者,操契滿前,準量錙銖,判別皂白神無滯用,機應不差,旁接談賓,行答尺牘,毫法俊健,書意婉,文理盡親疏,體甚閒暇,參以善謔,杳然虛舟,前史稱發百函、占十吏,殆無以過也,有一善既稱道之不捨,又申以獎拔,故出門下者多台閣名彥,貧賤有舊接之者,驩然有恩,為振其乏。……才高而兼華實,文雄而有氣骨,蓋人倫之華袞而材林之傑藻也,攻詩出於餘力,尤極清麗。
王稱:戩初以文章有聲場屋間,性強毅明峻,意所欲必行之,衣冠子有豪縱犯法者,必法外黥配,餘皆惕息雲。
脫脫:戩明偉宏放,亦一時之俊。
石韞玉:鉏豪繩猾,方漢趙張(趙廣漢張敞)。置酒偵敵,邊塵不揚。

個人作品

全宋詩》錄有鄭戩詩作《送餘姚知縣陳最寺丞》及一斷句。

逸聞趣事

鄭戩交結中書官黃元吉。黃元吉被降職外調後,鄭戩的同僚對他開玩笑說:“老天不要走卻我的啊!”鄭戩聽後笑著說:“你不知道我還有一個爺在。”

親屬成員

妻子:李氏,贈職方郎中李昌言第四女,封丹陽郡夫人。

史料記載

《文恭集·卷三十六·文肅鄭公墓志銘》
東都事略·卷五十五》
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傳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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