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州

涇州

涇州,(音

jīng zhōu)州名。

北魏神麚三年(430年),於安定郡城(今甘肅涇川北)置州,治安定縣,州因涇水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州
  • 拼音:jīng   zhōu
  • 類型:州名
  • 得名原因:州因涇水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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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涇州,州名。
北魏神麚三年(430年),於安定郡城(今甘肅涇川北)置州,治安定縣,州因涇水得名。隋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以州為郡,因改安定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復為涇州,治安定縣,領安定、靈台、臨涇、良原、潘原五縣。轄境相當於今甘肅涇川、靈台、鎮原以及寧夏固原東部等地涇水中游地區。天寶元年(742年)改置安定郡。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又改保定郡,安定縣改保定縣。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保定郡又為涇州。大曆三年(768年)後為涇原節度使治所,長期領有涇州、原州。 五代建置仍為涇州,宋屬涇原路,宋鹹平四年(1002年)昇州境長武鎮為縣,鹹平五年(1003年)又降為長武寨。大觀二年(1108年)復升為長武縣。金大定七年(1167年)改州治保定縣為涇川縣。元初,涇州屬陝西行省平涼府,後屬鞏昌總帥府。至元七年(1270年),靈台縣併入涇川,至元十一年(1274年),復置靈台縣,將長武縣併入涇川縣,涇州仍轄涇川、靈台二縣。 明仍為涇州,屬陝西布政司平涼府。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移涇州於今涇川縣治。裁撤涇川縣歸涇州直轄,同時領有靈台一縣。清仍為涇州,初屬陝西省。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涇州改屬甘肅省。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升涇州為直隸州,轄靈台、崇信、鎮原三縣。
民國元年(1912年)以涇州置涇縣,因與安徽涇縣重名,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改為涇川縣,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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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郡縣圖志》記載
涇州,上。開元戶一萬五千九百五十二。鄉五十五。元和戶一千九百九十。鄉三十。今為涇原節度使理所管州二:涇州,原州。縣九。都管戶墾田《禹貢》雍州之域。春秋時屬秦,至始皇分三十六郡,屬北地郡。漢分北地郡置安定郡,即此是也。漢以六郡良家子補羽林郎,案六郡,安定即其一焉。後漢安帝永初五年,徙其人於美陽以避羌寇,郡寄理美陽,在今武功縣界美陽故城是也。至順帝移於今理,後魏太武神?三年於此置涇州,因水為名,隋大業三年改為安定郡。大業末,金城賊帥薛舉侵擾豳、涇,武德元年太宗西討,會舉死,因平舉子仁杲,遂改安定郡為涇州。
州境:東西一百九十六里。南北二百八十六里。
八到:東南至上都四百八十里。東南至東都一千三百四十里。東北至寧州一百五十里。西北至原州平涼縣一百五十里。北至原州城三百三十里。北至慶州三百二十三里。南至鳳翔二百五十八里。東南至?州一百八十里。西南至隴州私路一百八十里。
貢、賦:開元貢:龍鬚席。賦:麻,布。
管縣五:保定,靈台,臨涇,良原,潘原。
保定縣,上。郭下。本漢安定縣地,今臨涇縣安定故城也,後漢省。後魏文帝大統元年,自高平城移於今理,屬安定郡。隋開皇三年罷郡,以縣屬涇州。至德二年,改保定縣。
涇水,在縣東一里。
折?庶故城,在縣東十里。西魏涇州刺史乙弗貴所築,隋末薛舉屯據於此城,舉死仁杲復竊據,武德元年討平之。
万俟醜奴餘趾,在縣東五里。醜奴,高平人,後魏建義元年僭號於此。
靈台縣,上。西至州一百里。本漢鶉觚縣,屬北地郡,周屬趙平郡,隋開皇三年屬涇州。天寶元年,改為靈台縣。今縣理西陰密故城,東接縣城,即古密國之地是也。《詩》曰“密人不恭。”
臨涇縣,上。東南至州九十里。本漢舊縣,屬安定郡。隋大業元年於今縣理置湫谷縣,取縣內湫谷為名。十二年,復為臨涇縣,皇朝因而不改。按:縣有彭陽川,去彭陽縣一百步。縣界兼有漢安武、安武、彭陽、撫夷四縣之地。
良原縣,上。東北至州六十里。本漢三水縣地,屬安定郡,今安定縣界三水故城是也。隋大業元年,分安定縣之地置良原縣,縣西南三十里有良原,因以為名。
?水,一名宜祿川,西自隴州華亭縣流入。
石原,在縣西南,即所謂良原也。
潘原縣,中。東至州一百里。本漢陰盤縣,屬安定郡,在今?州宜祿縣西二十三里陰盤故城是也。地有陰?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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