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惠濟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鄭州市惠濟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是惠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人員88人,負責全區農業、水利、畜牧、農機、水產、糧食、新農村、農業綜合開發、邙嶺項目以及相關產業的行政管理、執法等工作。

摺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惠濟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 性質:惠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級別: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
  • 人數:88人
機構職能,領導詳情,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發展農業農村經濟、水務工作、畜牧獸醫行業、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等方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參與農業發展的重大基本建設和生產管理。
(二)擬定全區農、牧、水戰略目標,參與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產業的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管理。
(三)擬定全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思路、工作方案、推進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組織起草農、牧、水各產業的政策性、指導性方案、辦法,並組織實施,及時反饋意見,提出合理建議。指導全區農業生產;負責全區植物檢疫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地、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動植物工作。
(五)研究擬定全區糧食行業、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制訂本地區糧食安全保障計畫,搞好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建立糧食應急機制;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負責擬定區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輪換和銷售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全區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
(六)擬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意見,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監督實施各產業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承擔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責任。
(七)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財務會計及審計;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農民負擔違法案件。
(八)制定全區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各產業(含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技術推廣項目和科研項目的遴選與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科技開發、農業技術推廣、農民技術培訓、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九)宣傳貫徹涉農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涉農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農業法規的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案件;承擔農業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代表區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承擔全區的農機監理和管理責任。
(十)制定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檢驗責任,負責農產品、綠色食品、飼料產品、農機產品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認證。
(十一)承擔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責任,負責惠濟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定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供水、飲水工作;負責全區防洪、除澇、河道整治及水生態、水環境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生態水系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區水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全區的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區疫病防控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動物防疫工作,負責擬定防控預案;組織實施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負責重大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區畜牧業項目申報、論證和審定,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管工作;負責農藥、獸藥經營的審核、發證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建設農產品商品基地;扶持培育優秀企業,延伸農產品加工;參與制定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發展農產品流通中介組織;協調和最佳化農產品流通環境。
(十四)擬定全區農業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擴大並深化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農業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利用。
(十五)抓好農委系統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宣傳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委屬單位班子的配備、任免工作;負責管轄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管單位的經營發展。
(十六) 研究制定全區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指導鎮(辦)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撥付和回收;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情況和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協助搞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內部審計工作;研究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
(十七)指導協調全區扶貧開發工作;落實上級對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區社會扶貧,督促、指導、協調對口扶貧工作;監督、檢查、管理農業扶貧開發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詳情

黨委副書記、主任:李瑞
黨委書記:韓國林
副主任:孫建喜
黨委委員、副主任:段培元
紀委書記:高傳映
黨委委員:張宏偉
農開辦主任:趙梅
辦公室主任:劉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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