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2.02.07由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鄭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2.02.07
  • 實施時間:2002.02.07
經2002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二○○二年二月七日
為了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對現行的133件規章進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主要內容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悖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不相適應的70件規章,予以廢止(目錄見附屬檔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