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校級社會公益組織。協會成立於1999年12月5日,原稱“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團”,後於2001年加入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並改現名。協會為共青團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委員會附屬組織,接受團委領導與監督。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始終圍繞“立足校園、發揮優勢、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的宗旨”的宗旨,以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國際志願者精神為己任,通過廣大志願者深入、持久、實事求是地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弘揚社會正氣,踐行志願者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Sias Youth Volunteers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1999年12月5日
  • 協會地點:河南省新鄭市人民路東段168號
  • 官方微博ID:西亞斯校青協(新浪微博)
協會介紹,組織架構,領導幹部(第十九屆會長會議委員),部門職能,特色活動,黃帝故里拜祖大典志願服務,黃帝文化國際論壇志願服務,無償獻血活動,愛心捐衣活動,義務支教活動,會員大會,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綱,第二章 組織,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會長,第五章 會員大會,第六章 紀律與獎懲,第七章 會旗、會徽,第八章 附則,規章制度彙編,

協會介紹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校級公益組織。協會成立於1999年12月5日,原稱“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團”,後於2001年加入中國青年志願者協並改現名。協會現為共青團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委員會附屬組織,接受團委領導與監督。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圍繞“立足校園、發揮優勢、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的宗旨”的宗旨,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國際志願者精神,通過廣大志願者深入、持久、實事求是地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弘揚社會正氣,踐行志願者精神。
協會現有會員10578人,幹事115人,幹部19人。開展常規志願服務活動五個,志願服務點、實踐基地四處,所開展的公益活動得到學校、學生、社會的一致好評。為我校公益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的先鋒隊與引領者,在廣大青年學生中及社會上有巨大號召力和廣泛影響力。

組織架構

領導幹部(第十九屆會長會議委員)

會長:楊光輝(兼任會長會議主席)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副會長:周江濤、喬鈺茗(兼任會長會議副主席)
辦公室 主任:王燕冰;副主任:步若楠、張思敏
宣傳部部長韓琦瑤副部長:董晨星、劉陽妹
綜合協調部部長:劉豫;副部長:張金博、劉歡歡
支教實踐部 部長:王淼;副部長:崔澤、史一鳴
社會公益部 部長:牛佳文;副部長:趙丹晨、於航

部門職能

辦公室:
辦公室為校青協中樞職能型部門,是連線會長、副會長與各部門之間的重要樞紐。負責輔佐會長及副會長的工作;校青協各種重要檔案的起草、整理和保管;各項命令的上傳下達;各類公章的掌管、使用;各學院優秀分青協的評定。各部門策劃案都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和備案後再交由會長審批。
綜合協調部:
綜合協調部為校青協重要職能型部門,主要負責校青協內部各部門之間及校青協與分青協之間關係與工作的協調,並與宣傳聯絡部共同負責與學校各社團組織的聯絡溝通;各項公益活動中各部門與各分青協參與人數的確定、分配。條幅懸掛、教室徵用、攤位占用的申請及會長、副會長交付之其他事宜。
宣傳聯絡部:
宣傳聯絡部為校青協重要職能型部門,工作職能分為兩大板塊:宣傳工作及聯絡工作。宣傳職能有公益活動之前期和後期宣傳、展板繪製、節目排演、活動攝影、網路新媒體平台宣傳等。聯絡職能有與校內外各社團組織、商家及一切因工作原因需要之對象的聯絡。
支教實踐部:
支教實踐部為校青協重要任務型部門,主要任務為校青協支教活動的組織、策劃和總結;支教點的聯絡、考察。具體支教活動參與人數及配額由綜合協調部實地考察後統一分配給各部門,以校青協整體名義共同參加。
社會公益部:
社會公益部為校青協重要任務型部門,主要任務為校青協各種大型社會公益活動的策劃、籌辦。如義務獻血、公益講座、社會募捐、公益集會等等。各項活動參與人數及配額由綜合協調部統一分配給各部門,以校青協整體名義共同參加。

特色活動

黃帝故里拜祖大典志願服務

每年的漢歷三月初三,是中華人文始祖黃帝的誕辰日,也是全球華夏兒女祭拜祖先的日子。每年的三月三,新鄭市黃帝故里都會舉辦大型的祭祖大典,來自全世界各個地方的炎黃子孫共襄盛典,聖香裊裊,祀先祖。西亞斯青年志願者協會也會在這一天派出數十名志願者在大典現場進行志願服務活動,參與這一民族聖典。
黃帝故里拜祖大典黃帝故里拜祖大典

黃帝文化國際論壇志願服務

每年三月三黃帝故里拜祖大典開始前夕,由社會各界(省政府、省政協、各國家級協會、研究會等)共同舉辦的黃帝文化國際論壇都會在我校隆重開幕。各社會名流、知識精英等群英薈萃,在論壇上緬懷先祖、傳播知識。作為西亞斯公益活動的領導者,青年志願者協會在每屆論壇開幕前都會遴選一批優秀的志願者參與論壇服務,得到了論壇主辦方及學校的高度讚揚,並獲得國家級、省級證書嘉獎。

無償獻血活動

血,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間傳遞愛心的紅色紐帶。本著“愛心無價,血濃於水”的信念及“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每年都會與河南省紅十字血液中心聯合舉辦無償獻血活動。2014年12月5日至7日”12.5國際志願者日義務獻血“活動中,全校累計獻血人數709人,獻血量250500毫升。

愛心捐衣活動

當寒冷一年一度如約而至的時候,我們已早早準備好了過冬的衣物,期待著美麗的雪花如期降臨。可是,就在我們的身邊以及離我們不遠的山區,還有一些恐懼冬天的人,因為冬天給他們帶來的是無法忍受的寒冷,是滿身的凍瘡及疼痛,那是個痛苦的季節。在每年寒冬到來之前,西亞斯青年志願者協會都會舉辦愛心捐衣活動,號召全校師生捐出自己的衣服,幫助山區裡的貧困學生。2014年10月17日至19日的捐衣活動,共接收各類愛心衣物3786件,淨重約3噸,並於2014年12月送往四川省巴中市大涼山山區,捐贈給了數所希望中學。

義務支教活動

在社會的某個角落裡還存在著這樣一群可愛的孩子。他們出身農村甚至居住在大山深處,經驗豐富的老教師是學校的主力軍,他們沒有明亮的課堂,使用著我們已經淘汰的桌椅、文具,在課堂上汲取知識是他們唯一的幸福。作為大學生志願者,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去幫助那些孩子,帶給他們知識和快樂。為此,西亞斯青年志願者協會歷年來在新鄭市四個學校開展了義務支教活動,得到了受助學校的高度讚揚。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月召開一次。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於2014年11月13日在行政樓一樓報告廳舉行。出席本次大會的會員共331人,會長會議委員18人,校團委趙祖偉書記、段冬冬老師、郝怡傑老師以及各學院分團委書記等列席了大會。大會由會長會議任命輪值主席主持。大會上趙祖偉書記做了重要講話,郝怡傑老師、南曉丹會長等進行了發言。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述職報告(9月至11月)》,宣講了《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優秀分青協評定辦法》及《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星級評定辦法》等重要檔案精神。大會充分肯定了青年志願者協會2014年9月以來的工作成果,總結了經驗與教訓,並對下階段的活動等做了統籌安排。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章程章程
為弘揚志願者精神,規範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工作秩序,更好地發展志願者事業,根據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相關規定及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協會正式名稱為: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TheYouthVolunteersAssociationofSIASInternationalUniversity,SIASVolunteers,以下稱“本會”),簡稱“西亞斯志願者協會”、“校青協”。
第三條
本會隸屬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委員會,是由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學生髮起組成並運行之非營利性民眾組織。
第四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法規,遵守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規章制度,恪守中華優秀傳統道德,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之志願者精神為總綱領,以弘揚社會風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己任。
第五條
本會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委員會(以下稱“校團委”)附屬組織,接受其領導和監督。
第六條
本會之領導方式,以民主建立共識,以思想結合會員,以組織凝聚力量,以行動貫徹使命。

第二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之組織原則,以會員為本會之主體,結合廣大青年學子,貫徹志願者精神,努力實現志願者使命。
第八條
本會組織系統及權力機構如下:
本會下屬三個職能型部門:辦公室、綜合協調部、宣傳聯絡部;兩個任務型部門:支教實踐部、社會公益部。各部門負責人由會員大會任命之。
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
第十條
我校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以下稱“分青協”)同時隸屬於本會和各學院團委,各學院團委負責分青協之組織關係及日常管理,本會負責分青協之志願者活動召集和業務指導。分青協之會長、副會長於本會享有部長、副部長級別之待遇。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一條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學生、教師及工作人員,熱心公益事業,認同志願者精神,願以畢生精力投身志願者服務,認同本會章程,服從本會領導者,得按規定申請加入本會,經本會許可後成為本會會員。會員入會辦法另定之。
第十二條
會員有下述之權利:
一、在本會會員大會及例行會議中有發言權、質詢權提案權表決權
二、在本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
三、在受本會指派進行或自發進行之志願者活動中,有受本會支持之權;
四、有向本會提出組織興革建議或投訴之權;
五、有向本會提出質詢並要求在一定時間內給予答覆之權;
六、因致力於志願者事業而受困苦之會員或志願者,本會應予以最大限度之幫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除處罰外,本會任何人等無權剝奪任何會員上述之任何權利。
第十三條
會員有下述之義務:
一、宣揚志願者精神,弘揚社會正氣,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出席本會各項會議,積極參加本會組織之各項活動;
三、貫徹本會決議,服從本會領導,遵守本會紀律;
四、高質量完成本會交予之各項任務,不得消極怠工;
五、參加社會活動,努力為民服務;
六、介紹、引薦優秀學生加入本會;
七、維護本會團結,積極配合幫助志願者同事之工作。
第十四條
為加強本會之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體會員總登記。具體辦法另定之。
第十五條
為激發志願者工作熱情,凝聚組織力量,實行會員評星分級制度。具體辦法另定之。
第十六條
青年志願者加入本會時應面向會旗莊嚴宣誓誓詞如下所述:
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者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第四章 會長

第十七條
本會置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由校團委考核批准,會員大會形式任命之。具體辦法由校團委定之。
第十八條
會長、副會長任期一年,僅可連任一屆。會長、副會長之任期至次屆會長副會長選出之日止。
第十九條
會長總領本會事務,為本會及會員大會之領導,本會外事活動之全權代表,對章程負責。副會長輔佐配合會長之工作。
第二十條
會長於任期內缺位時,經校團委批准,由一副會長順位代理會長之職。若所余任期多於二個月者,得於一周內報請校團委任命會長補足所余任期;若否,則由代理會長任職至本屆任期末。

第五章 會員大會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會長會議負責召集之。
第二十二條
會長會議為會員大會之常設機構,由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於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其職務並對其負責。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由本會全體志願者及各學院分青協會員代表構成。分青協會員代表確定辦法由分青協自定之。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置輪值主席二人,由部長級幹部輪換任職,負責每次會員大會會議之主持。輪值主席每月改任一次,無正副之別。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有下述之職權:
一、修訂本會章程;
二、任命各部門負責人;
三、審議其他人事變動;
四、授予各種榮譽稱號
五、決定本會存在之終止;
六、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會員大會之任何決議應由與會全體會員以無記名投票,得有效票半數以上之贊同即為通過。
第二十七條
會員大會通過之決議任何人等無權否決。對決議存疑時,會長經會長會議四分之三贊同後可發回會員大會重審,若該議案再得三分之二與會會員贊同則當即定讞
第二十八條
會員大會應於召開之日前七日通知每位會員,各分青協應於召開之日前五日確定與會人選並上報本會知之。
第二十九條
會長會議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者,可提前或推遲召開會員大會。會員大會具體事宜另訂之。

第六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條
凡本會會員及其他志願者,能積極投身於志願者服務和社會實踐,遵守本會紀律,較好完成本職工作者,得依情況予以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定之。
第三十一條
會員有下述行為之一者,是為違反本會之紀律,應受處罰:
一、違反本會之章程、紀律、決策,不服從本會之領導者;
二、損害本會之聲譽者;
三、在會內結黨營私致使本會團結之破壞的個人或集體;
四、惡意攻訐本會致志願者事業之損害者;
五、消極怠工者;
六、違法、犯罪及違犯校規校紀或其他規定之本會會員,除相關部門給予制裁外,本會亦給予相應之懲處。
第三十二條
會員違反紀律之行為,分別依情節之輕重予以下述之懲處:
一、警告處分;
二、記過處分,並一定期限內剝奪會員權利;
三、開除會籍處分。
凡本會會員違紀者,若非錯誤嚴重,首次給予警告處分,再犯者給予記過處分,以此類推
第三十三條
凡有會員違犯紀律者,由會員所屬部門審查並報知會長、副會長,或由會長會議委派人選直接審查。所屬部門負責人瞞報者,以結黨營私論,一經查證連坐受罰。
第三十四條
一概處分決定皆由會長會議審議表決,會長簽發處分狀並書面通知全會。
第三十五條
被處分者不服處分決定時,可於處分下達三日內向會員大會、會長會議或校團委提出申訴,並遞交書面申辯。接受書面申辯後相關部門應在七日內告知複審結果。
第三十六條
關於違紀案件之檢舉、審議、申訴、執行,會籍之開除、恢復,處分撤銷之程式,另定之。

第七章 會旗、會徽

第三十七條
本會會旗為矩形,旗面長寬之比為4:3。
第三十八條
本會會旗旗面圖案描述如下:
旗面為紅色底色,象徵中華傳統道德和進步精神之結合。旗面正中央飾以金色心形紅色手型志願者協會會徽圖案,之下由左及右橫向書寫文字“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其下書寫文字“SIAS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第三十九條
本會會徽圖案描述如下:
標誌之整體構圖為心型,象徵英文“青年”首字母Y;圖案中央為和平鴿與手之結合。標誌寓意為中國青年志願者向社會上所有需要幫助之群體奉獻愛心,伸出友愛之手,面向世界、奔向未來,表現青年志願者“熱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之主題。
第四十條
會旗、會徽為本會之標識及志願者之象徵,全體志願者應愛護之並以之為榮。侮辱、無故污損會旗、會徽者,屬違紀行為。應於每次志願者活動中主動展現會旗、會徽或其標誌性圖案。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之權,屬於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屬於會長會議。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修改之權,屬於會員大會,本章程之修改應依下述程式為之:
一、由會員大會與會四分之一會員提議,與會三分之二會員同意得修改之;
二、由會長會議之決議,擬定章程修正案,提請會員大會討論,經與會會員四分之三同意得修改之。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一次會員大會2014年11月13日表決通過
自2014年11月15日起施行

規章制度彙編

學年開學以來,在校團委的有力領導下,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各項工作相繼有序的開展,整個西亞斯青年志願者系統已經步入正軌。在以往成果的基礎上,青年志願者協會大力進行制度改革,起草了新的《章程》作為青協的總綱領,之後又制定了《紀律條例》等一系列制度,逐漸形成了以《章程》為中心和基礎的制度體系,初步做到了青協各項事務皆有章可依、有例可循。青年志願者協會現有規章制度如下:
一、《章程》;
二、《紀律條例》;
三、《活動規範》;
四、《會員大會辦法》;
五、《志願者守則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優秀分青協評定辦法》
七、《會員星級評定辦法》
八、《會員入會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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