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匯兌資金

郵政匯兌資金是指由匯款人向郵電企業交匯的款項而形成的郵電企業的一項業務資金。郵政匯兌資金存入國家銀行,又是國家資金的一部分。匯兌資金是隨著收匯、兌付、清理、結算等程式不斷增減變化。匯兌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郵電局分工辦理人民銀行是全國的金融和現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辦理一切國家和集體之間的匯兌業務。郵電局主要負責辦理個人匯款業務。個人匯款一律使用現金,不使用票據。

郵政匯兌資金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匯兌資金只能用於兌付匯款,不能移作其它使用。為了保證匯兌資金專款專用,並便於監督、檢査其運用情況,郵電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出通知,規定:省(市、區)和縣(市)局(包括所屬支局、所),均應在當地銀行單獨開立郵政匯兌資金的往來專戶,省(市、區)局的專戶,只辦理省際、省縣間的匯兌資金結算,不準支用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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