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郵政匯兌業務

國際郵政匯兌業務是指匯款人在郵局營業視窗交匯一定數量的現金,由兌付國郵政以現金付給收款人。如果兌付國郵政規章允許,也可以記人收款人郵政活期賬戶貸方。國際匯兌業務由相關郵政根據萬國郵聯《郵政支付業務協定》經協商後簽訂雙邊協定辦理。它是郵政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郵政匯兌業務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postal money order service
  • 繁體:國際郵政匯兌業務
  • 分類:國際普匯、國際銀郵匯、西聯匯款
國際郵政匯兌業務的分類,我國國際郵政匯兌業務的內容,基本業務,特殊業務,

國際郵政匯兌業務的分類

按與境外機構合作方式分為國際普通匯款、國際銀郵匯款、西聯匯款3類業務。
1.國際普通匯款,指按兩國雙邊協定規定在兩國(或地區)郵政間辦理的國際匯款業務。國際普通匯款按其匯款信息的傳遞方式,分為電子匯款和實物匯款兩種方式。國際電子匯款的匯款信息轉換實現境內、境外全程電子化,目前該項業務暫未開辦;國際實物匯款,匯款信息僅在中國境內實現電子化傳送,實物匯票與電子信息的轉換在郵政儲蓄銀行總行國際匯兌中心處理。國際實物匯款自1992年開辦以來至今已有十餘年,目前與我國郵政辦理此項業務的國家有日本、法國等19個國家和地區。
2.國際銀郵匯款,指郵政與銀行間辦理的國際匯兌業務,信息轉換實現全程電子化。目前推出的是中國郵政與德意志銀行合作開辦的銀郵匯款業務,通過EUROGIRO資金劃撥系統,匯達世界200多個國家(地區)的近2萬家銀行。同時也可通過上述銀行向國內進行匯款。
3.西聯匯款,指郵政與西聯國際匯款公司間辦理的國際匯兌業務(以下簡稱西聯匯款業務),信息轉換實現全程電子化。自櫃檯受理業務起,匯款數分鐘內到達。目前全球有200多個國家13.5萬個代理點受理西聯業務。

我國國際郵政匯兌業務的內容

基本業務

一、發匯
(一)西聯匯款
網點櫃員接受客戶用英文填寫的“西聯匯款發匯單”,審核所填內容是否齊全、正確,並收取外幣現鈔。櫃員根據發匯單,在系統中錄入發匯信息並進行核對確認後,系統返回匯款號碼、匯款費用和附加服務費用,與先前收取的金額核對。櫃員再次確認後,系統返回匯款監控號碼,並列印西聯發匯單。如進行外幣零星調節交易,則還需列印外幣零星調節單。
櫃員在發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上加蓋名章和日戳,將客戶聯交與客戶,計收本金、匯費和附加服務費,並回找零鈔。
櫃員應提醒客戶將發匯單上列印的匯款監控號碼及時通知收款人。
(二)銀郵匯款和普通匯款
網點櫃員接收客戶用英文填寫的“中國郵政國際匯兌發匯單”,審核所填內容是否齊全、正確,並收取外幣現鈔。櫃員根據發匯單,在系統中錄入發匯信息並進行核對確認後,列印發匯單。如進行外幣零星調節交易,則還需列印外幣零星調節單。
櫃員在發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上加蓋名章和日戳,將客戶聯交與客戶,計收本金和匯費、附加服務費,清點現鈔並找零。
櫃員必須按規定時限將發匯單、零星調節單交覆核員進行覆核處理。
二、收匯
(一)西聯匯款
網點櫃員接受客戶用英文填寫的“西聯匯款收匯單”和身份證件,審核所填內容是否齊全、正確,有效身份證件是否符合規定。櫃員根據收匯單,在系統中錄入相關兌付信息,選擇兌付幣種,確認無誤後列印收匯單。在美元兌付時,如需外幣零星調節,則還需列印外幣零星調節單。
櫃員在收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上加蓋名章和日戳,將收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的客戶聯、身份證件交給客戶,支付匯款並找零。
(二)銀郵匯款和普通匯款
網點櫃員接收客戶用英文填寫的“中國郵政國際匯款收匯單”和身份證件,審核收匯單填寫項目是否齊全,有效身份證件是否符合規定。如為普通匯款兌付,收款人還應提供取款通知單。櫃員根據收匯單,錄入相關兌付信息、選擇兌付幣種,核對無誤後進行兌付處理,列印收匯單。在美元兌付時,如需外幣零星調節,則還需列印外幣零星調節單。
櫃員在收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上加蓋名章和日戳,將收匯單和外幣零星調節單的客戶聯、身份證件交給客戶,支付匯款並找零。
三,日終處理
網點櫃員日終列印“郵政國際電子匯兌網點櫃員軋賬單”,核對結存現金以及相關憑證。
網點會計根據原始憑證錄入繳撥(存提)款、應付款、收還應收款、付還應付款等,按幣種列印“郵政國際電子匯兌營業日報單”一式兩份。核對營業員交來的現金軋賬單、發匯單和收匯單等原始憑證,核點營業結存現金。無誤後,將營業日報單(一份)連同發匯單、收匯單、支票存根、繳款回單或繳協款單等原始憑證按日送交或寄送縣(市)局審核。
日終工作全部結束後,櫃員應及時做簽退處理。

特殊業務

一、查詢
(一)西聯匯款
網點櫃員根據客戶提供的匯款監控號、匯票號碼、發匯人電話、發匯人姓名或收匯人姓名等信息,在系統中通過查詢交易為客戶辦理匯款信息的查詢。
(二)銀郵匯款和普通匯款
網點櫃員遇發匯人查詢匯款情況時,應先通過系統查閱匯款狀態,根據系統顯示匯款狀態直接答覆客戶:如匯款清分出境,客戶如需進一步查詢匯款詳細情況,應請客戶填寫“中國郵政國際匯兌特殊業務申請書”。櫃員接收審核客戶填寫的特殊業務申請書及原發匯單,在系統中選擇查詢特殊業務種類,錄入相關查詢信息。根據系統顯示匯票內容與特殊業務申請書進行核對,將原發匯單加蓋日戳並批註“查詢”字樣後退還客戶,並在客戶填寫的特殊業務申請書上加蓋日戳及經辦員名章。
發匯局接收國家局查詢答覆的信息,系統自動將客戶改匯、客戶退匯、查詢業務回復的日期和處理結果登記在“特殊業務處理答覆書”,網點列印後,電話或郵寄通知客戶。
遇收匯人查詢時,先查看收匯人證件,按收匯人提供的匯款信息,至少錄入匯票號碼、發匯國家、發匯金額、發匯人姓名、收匯人姓名等其中兩項或以上,且符合條件後,查詢匯款狀態,答覆收匯人。
二、改匯
(一)西聯匯款
1.更改收匯國家、收匯人姓名和發匯人姓名
網點櫃員致電西聯客戶服務中心申請改匯,在接到客服中心更改成功信息後,再通過匯款查詢交易確認更改後的匯款信息。
2.更改發匯金額、增加附加服務
網點櫃員先在系統中做內部退匯(詳見退匯處理部分),然後再通過系統重新發一筆正確的匯款。
(二)銀郵匯款和普通匯款
除下列手續外,其餘處理過程與查詢相同:
櫃員驗視發匯人身份證件後,根據特殊業務申請書內容,在系統中選擇“改匯”特殊業務種類,錄入相關改匯信息,收取手續費,列印“特殊業務手續費收據”:加蓋名章和日戳後,將客戶聯交與客戶。
發匯局接收國家局更正匯款信息的回覆信息,系統自動將回復的日期和處理結果登記在“特殊業務處理答覆書”上,網點列印後,電話或郵寄通知客戶。
三、退匯
(一)西聯匯款
1.客戶申請退匯(只退本金,不退手續費)
網點櫃員致電西聯客戶服務中心申請退匯,客服中心將收匯國家更改為中國,收匯人姓名更改為發匯人姓名,待接到客服中心更改成功確認信息後,進行正常兌付,並在所列印的收匯單上加注“客戶退匯”標誌。
2.西聯或郵政內部原因造成退匯(本金和手續費全退)
網點櫃員致電上海客戶服務中心申請內部退匯,客服中心將收匯國家更改為中國,收匯人姓名更改為發匯人姓名,同時通知客服中心將該筆匯款做“內部退匯”調賬處理,待接到客服中心更改成功確認後,進行正常兌付,並在所列印收匯單上加注“內部退匯”標誌,並要求其他櫃員在收匯單上籤字確認。如果手續費需要退還給客戶,請客戶在收匯單上註明已收到手續費並簽字。
(二)銀郵匯款和普通匯款
1.客戶申請退匯
除下列手續外,其餘處理過程與查詢相同。
網點櫃員驗視發匯人身份證件後,根據特殊業務申請書內容,選擇退匯特殊業務種類,錄入相關退匯信息,收取手續費,列印“特殊業務手續費收據”並將客戶聯交與客戶。
市縣局或網點列印退匯取款通知單,投遞通知客戶。
2.無法兌付匯款的退匯收匯局遇匯款無法兌付時,向國家局發“中國郵政國際匯款特殊業務處理單”請求退匯,錄入需退匯的匯票號碼,調出原匯票信息,錄入退匯原因,做退匯處理。
按址投遞匯款無法兌付直接作無法兌付匯款退匯處理。
電話通知匯款一周內至少通知5次,一周內通知不到收款人,向國家局發“中國郵政國際匯款特殊業務處理單”請求處理意見。待國家局答覆後,網點根據國家局的答覆意見處理。
自行通知匯款不做無法兌付匯款退匯。
3.逾期退匯
進口匯款90天取款有效期滿或雙邊協定規定的匯款兌付有效期滿後,應按規定做逾期退匯處理,逾期退匯處理全部由系統自動完成。
4.無著匯款
出口匯款退回(包括客戶申請退匯、無法兌付匯款退匯和逾期退匯)90天取款期滿後仍未兌付,系統自動做無著匯款處理。
無著匯款2年內無著匯款取款期內客戶要求兌付,網點可向國家局發“中國郵政國際匯款特殊業務處理單”申請無著匯款撤消,經國家局批准回復後方可兌付。超過無著取款期匯款仍未兌付,該筆無著匯款不能再申請撤消及兌付。
四、註銷
網點註銷處理分為發匯匯款信息註銷和已兌匯款信息註銷。發匯匯款信息註銷分未覆核發匯匯款信息註銷、已覆核未清分發匯匯款信息註銷和已覆核已清分發匯匯款信息註銷。未覆核發匯匯款信息和已覆核未清分發匯匯款信息註銷後無法傳送出境。己覆核並已清分匯款註銷時,交易局傳送註銷交易處理單,等待國家局處理結果回復。進口已兌匯款信息註銷後,該信息作為待兌信息。實物匯票已兌匯款信息註銷只限在原兌付處理交易發生當月辦理。
西聯匯款無註銷處理。
五、其他特殊業務
(一)凍結及解凍結
凍結匯款、解凍結匯款在網點辦理。網點根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國家安全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提供的相關匯票信息,在系統中查看相關匯款是否兌付。如已兌付,將兌付情況詳細答覆;如未兌付,進行凍結操作,錄入匯票號碼、匯款金額、在原因說明位置錄入申請凍結機關名稱,列印凍結匯款處理記錄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相關部門,一份與相關部門的法律文書日終隨日報表上交。
收到相關部門解除凍結通知書時,錄入匯票號碼,調出原凍結匯票信息,作解除凍結處理,並列印解除凍結記錄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相關部門,一份與解除凍結通知單日終隨日報表上交。
(二)沒收
沒收匯款在網點辦理。網點根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國家安全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提供的相關匯票信息,在系統中查看相關匯款是否兌付。如已兌付,將兌付情況詳細答覆;如未兌付,沒收處理視同正常兌付。匯款沒收後,列印收匯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員簽收,一份與相關部門的法律文書日終隨日報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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