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遼寧省教育基金會,接受社會各界捐助。主要從事募集教育基金、開展獎勵優秀教師、資助教育事業發展的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性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 性質 :非營利性、社會公益性
  • 地點:遼寧
  • 宗旨 :為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籌措資金
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理事成員

理事:(按姓氏筆劃排序)
大熊昭萬寶至馬達大連有限公司總裁
王懷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王寧撫順新撫鋼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王中宣遼寧電台副台長
王守彬遼寧營口青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兆和遼寧省實驗中學校長
王學禮遼寧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王春鵬中國石化遼河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王冠遼寧教育電視台台長
王悅省審計廳廳長
王新權遼寧省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方威遼寧方大集團總裁兼撫順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長
盧鴻德原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寧紅瑩聖邦集團北京聖邦康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齊再光省教育廳紀檢組長
劉玉中國教育報駐遼寧記者站副站長
劉?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劉忠田遼寧忠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強中國石油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撫順石化分公司總經理
邢貴和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黨委書記
伊藤正志日本富士計器株式會社社長
任慧英遼寧出版集團董事長
沈殿成中國石油遼陽石化分公司總經理
李方勇瀋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蘭芬省實驗學校副校長
李樹森省教育廳副廳長
李桂蓮中國大楊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裁
李喜平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楊勇撫順供電公司總經理
楊成廣本溪鋼鐵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邴志剛遼寧省財政廳廳長
何曉淳省教育廳副廳長
張玉文省地稅局局長
張紅營口阿斯創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張學廣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
張述禹遼寧大學黨委書記
張明元鐵法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張錫林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張殿華瀋陽商業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毓茂遼寧省政協副主席
張德祥遼寧省教育廳廳長
林安西大連理工大學黨委書記
林福全福建富貴鳥鞋業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總經理
陳香梅美籍華人、著名社會活動家
陳麗華省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明志友朝陽北票市教育局局長
金竹花撫順市李石寨朝鮮族學校校長
金連武北綠墨尼啤酒分公司經理
金曉輝瀋陽大學師範學院教師
周永前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北方航空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周承鋒加拿大中華教育風險投資公司董事長
周浩波省教育廳副廳長
孟凌君遼海出版社社長
姚亞園遼河油田勘探局副局長
姜鐵軍撫順"哥倆好"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郝慶堂原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趙成峻蒲金鋼板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首先省電力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郭明順瀋陽農業大學黨委書記
都本偉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
徐德馨台灣航欣科技集團董事長
梁金升遼寧電視台副台長
韓召善遼寧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蔣凡中石油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分公司總經理
董仁平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東北銷售分公司總理
董樹奎省國稅局局長
崔景懿省教育廳財務處處長
魯昕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蒲若梅遼寧日報要聞部副主任
廉瀛北京天人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
薛恆遼寧省民政廳廳長
戴萬津中國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魏書生盤錦市教育局局長

組織章程

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第一條為進一步落實教育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弘揚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和文明風尚,推動遼寧省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使教育更好地為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成立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第二章 性質 第二條本基金會是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經民政部門批准並登記註冊,團結社會各界朋友,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籌措資金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章 任務第三條團結組織並動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為發展我省教育事業募集、管理和分配使用基金,並使基金增值。
第四條實施教育扶貧工程,扶持我省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確定教育扶貧資助項目,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資助活動。
第五條制定獎勵條例,確定獎勵項目,獎勵大、中、國小及幼稚園的優秀教師。獎勵熱愛祖國和人民,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學習成績優秀,為祖國爭得榮譽的品學兼優的大、中、小學生。
第六條發揮紐帶和橋樑的作用,為教育基金會理事、理事單位服務,搭建教育與社會各界聯繫、溝通的平台,組織教育系統優秀人力資源,開展各種有益活動,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和遼寧老工業基地的振興而添磚加瓦、拾遺補缺。
第七條負責辦理中國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下達的各項任務,指導、協調我省各市、縣(區)教育(教師獎勵)基金會的工作。
第八條開展與港澳台同胞、海外華僑、國內外友好團體和友好人士及國內、國際教育組織的友好往來與相互合作。
第四章 基金和財產的受贈與管理
第九條基金和財產的受贈
1.省教育基金會接受省財政的專項撥款;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的現金、股票、有價證券、產權契約,各類物資(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接受有利於促進教育及公益事業發展的各項贊助和資助。
2.基金會根據捐贈者的捐贈意向,就捐贈的資金和財產等內容與捐贈者訂立捐贈協定。在雙方依法履行協定的基礎上,基金會向捐贈者出具有效收據,頒發證書和紀念品並對捐贈者的善舉(徵得捐贈者同意後)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宣傳。
3.基金會對捐贈人捐贈財產、興建學校、興建教育扶貧基地等公益事業的工程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積極支持。
第十條基金和財產的用途
1.用於扶持發展我省基礎教育事業;
2.表彰優秀教師、獎勵優秀學生、獎勵尊師重教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開展其他各種獎教獎學和教育扶貧等公益活動;
3.開展基金會的正常業務和各種籌集教育基金的活動。
第十一條基金和財產的管理與監督
1.教育基金按專項資金管理,由當地銀行設立專戶儲存;
2.教育基金和受贈財產設專人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基金和受贈財產管理制度、監督制度;
3.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積極實現受贈基金和財產的保值增值。
4.基金會辦公室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及使用情況;定期向理事大會報告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5.對基金與受贈財產的管理和使用,要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五章 對捐贈者的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遼寧省教育基金會對尊師重教、捐資助學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捐資數額巨大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用其單位名稱和個人姓名命名學校或建築物,可以為其樹碑;對在捐資活動中成績顯著者,可以適當形式進行表彰;對籌集資金貢獻較大者,也要給予適當獎勵。基金會對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將尊重捐贈者的意願。
第六章 優惠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和其他企業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向基金會捐贈教育基金,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分別享受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第十四條境外向基金會捐贈的用於教育或公益事業的物資,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征或者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第十五條對於捐贈的公益性工程項目,基金會將協調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和優惠。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基金會未徵得捐贈人的許可,不許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性質、用途;不許挪用、侵占或者貪污捐贈款物,發現受贈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贈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領導機構 第十七條基金會由理事若干人組成。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若干人,設常務副理事長1人,設常務理事若干人,均在理事中推選產生。
第十八條理事會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常務理事會任免。
第十九條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職權
1.制定和修改基金會章程;
2.推選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3.任免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4.聽取和審查常務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提出的工作報告。
第二十條理事長、副理事長主持基金會工作,秘書長、副秘書長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下設辦公室,處理日常事務。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遼寧省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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