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許可證

舊車組建的須出具行駛證複印件,車輛技術檔案原件和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以及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檢測報告。

概述,辦理條件,辦理依據,提供材料,過戶,

概述

2、《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4、《市貨運出租汽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
5、《營運廂式貨運車輛技術要求》
6、《關於加強本市專業性小型營運貨車管理的通告》

辦理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1、 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道路普通貨運(貨運出租)的,須擁有50輛(含)以上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牌照(滬B-H牌照)並符合《上海市貨運出租汽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道路運輸許可證》包含以下類別的許可證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
下面就僅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進行闡述:
[項目名稱]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其中1、道路普通貨運(含非專業)經營許可
2、道路普通貨運(貨運出租)經營許可
3、道路普通貨運(搬場運輸)經營許可
[辦理機構]市、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辦理依據

條件的廂式貨運車輛;
(2)從事道路普通貨運(搬場運輸)的,須擁有取得相應的市區通行權的廂式貨運車;
(3)從事專業性普通貨運的總質量在3000千克以下的小型貨車必須是單排座。
(二)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件;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從業資格證;
(4)從事貨運出租須由經崗位培訓合格的營運調度人員和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車輛管理制度;
(3)駕駛員管理制度;
(4)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5)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提供材料

(一)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表9)[辦理道路運輸證時另提供《上海市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基本信息採集表(主表)》(表1)、《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信息登記表》(表2)、《道路貨物運輸車輛信息登記表》(表3)];
(三)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四)新車須出具購車發票或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
(五)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複印件,擬聘用外地駕駛員的須提供本市公安部門發放的《外省市機動車駕駛人登記憑證》;
(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許可證18元

過戶

1.目標公司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2.現公司的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3.登記證書、行駛證、照片
4.過戶申請表、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
5.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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