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

道宣

釋道宣(596~667),俗姓錢,字法遍,原籍吳興長城(今浙江長興),一作丹徒人,自稱吳興人,生於京兆長安。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開山之祖,又稱南山律師、南山大師,世稱“律祖”。東漢富春侯錢讓之後。

道宣研究戒律,盛名遠播西域。大師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築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後世尊為中國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數時間居終南山,故世稱“南山律祖”,而中國的律宗也被稱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為基礎,參考其他各部律典,綜合各家之所長,會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

基本介紹

  • 本名:道宣
  • 字號:字法遍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京兆長安
  • 出生時間:596年
  • 去世時間:667年
  • 主要作品:《廣弘明集》《續高僧傳
  • 主要成就:佛教律宗初祖
  • 原籍:吳興長城
  • 俗姓:錢
簡介,人物生平,主要著作,律學著作,歷史事跡,應化感通,

簡介

大師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築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後世尊為中國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數時間居終南山,故世稱“南山律祖”,而中國的律宗也被稱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為基礎,參考其他各部律典,綜合各家之所長,會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相繼闡揚他的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至今中國出家僧徒,還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學為行持的楷模。

人物生平

隋文帝開皇十六年(596年)四月初八,降生於京兆(即都城)。父親錢申任吏部尚書,母親姚氏懷孕時,夢見白月貫懷,有梵僧對她說:“這孩子是梁代的高僧僧祐再來,將來適宜出家弘揚釋教。”
九歲時已遍覽群書,能吟詩作賦。
十五歲時善習文墨,但厭倦了世間書典,喟然嘆曰:“世間榮祿,難可常保。”於是來到長安日嚴寺,隨智頵(又稱慧頵)(564—637年)學習佛法,開始誦習經典。十六歲誦《法華經》僅兩旬,就已經了徹。
道宣律師法像道宣律師法像
十六歲落髮出家。
二十歲,依止大禪定寺智首律師受具足戒。在受戒前,頂戴寶函,繞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進受具戒。智首律師戒德清淨,博覽三藏,開壇講律,獨步長安三十餘年,有“鈔疏山積,學徒雲涌”之美譽。
唐武德年間(610—625年),又依智首研究律學,但是他聽講《四分律》一遍之後,就不想再學了,準備去習禪。他的剃度師智頵得知後,對他嚴厲地呵斥說:“夫適遐自邇,因微知章,修舍有時,功願須滿,未宜即去律也”。命令他要聽講二十遍律之後,才準許他入山修禪。
唐武德七年(624年),高祖李淵命沙汰寺僧,他與其師所居舊嚴寺被廢,即移居崇義寺。不久,道宣入終南山,住白泉寺,當時有一位隱居的處士,名孫思邈,與道宣成為林下之交。從那時起,道宣在學業上已經成熟,開始整理自己十餘年來學律的心得體會。
武德九年(626年),撰成《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今作十二卷),闡發了他為律學開宗的見解。
貞觀元年(627年),撰制《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今作六卷)。
貞觀四年(630年),外出參學,廣求諸律異傳,拜訪名師。曾到魏郡訪問名德法勵律師,請決疑滯(見《量處輕重儀序》)。
貞觀九年(635年),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縣綿上鎮)山中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隨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
貞觀十一年(637年),在隰州益詞谷撰《量處輕重儀》(一作《釋門亡物輕重儀》)二卷、《尼注戒本》一卷。
貞觀十六年(642年),住終南山豐德寺。
貞觀十九年(645年),撰成《比丘尼鈔》三卷(今作六卷)。時印度留學多年的玄奘回國,帶回大批經論梵本,在弘福寺組成譯場,開始譯經工作。同年六月。道宣應詔參與其事,參與譯事。
道宣律師道宣律師
貞觀二十年(646年),他又回到終南山。在豐德寺將所撰《羯磨》一卷增廣為二卷,又將《疏》二卷增廣為四卷(今作八卷)。
永徽二年(651年)九月,增訂《含注戒本》並《疏》。於是他所開啟的南山宗義的五大部疏鈔至此完備。
顯慶二年(656年),撰成《釋門章服儀》一卷。
顯慶三年(657年)六月,他奉敕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請玄奘入寺譯經,他也參加譯業。
龍朔元年(661年),又撰《釋門歸敬儀》一卷。
乾封二年(667年)二月,他在終南山麓清宮精舍創立戒壇,依他所制的儀規為諸州沙門二十餘人傳授具戒。同年他撰有《關中創立戒壇圖經》一卷,《律相感通傳》一卷。
乾封二年(667年)七月,玄奘的譯場亦遷入西明,道宣再次參加譯經工作。同年十月逝世,終年七十二歲。
高宗詔令過手圖畫道宣像,並令名匠人韓伯通為道宣塑像,以作紀念。
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武宗會昌元年(841年),名士李邕、嚴厚本分別為道宣撰寫碑文,紀事頌德。
浙江長興道宣塑像浙江長興道宣塑像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776年),敕令每年從宮中出香1盒,送至西明寺道宣律師師堂為國焚燒,以作禱念。
唐穆宗(821—824年)並為之制贊,曰:“代有覺人,為如來使。龍魔皈依,岳神奉侍,聲飛五天,辭驚萬古。金烏西沉,佛日東舉,稽首皈依,肇律宗主。”
唐懿宗鹹通十年(869年),京城僧眾推舉令宵、玄暢上書朝廷,請求追贈道宣封號。十月下敕,諡號曰“澄照”,道宣舍利塔曰“淨光”。
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又加謚“法慧大師”。
道宣澄照淨光舍利塔雖然經過了以前多年的風風雨雨,各代不斷重修,至今仍然屹立在淨業寺後的山峰上,遙對著古城西安。

主要著作

道宣一生,著述宏富。根據內容和寫作的時間,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律學著作

“南山五大部”:
《四分律刪繁補閒行率鈔》(簡稱《行事鈔》)三卷,另有六或十二卷本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簡稱《隨機羯磨疏》)四卷,或有分為八卷
《四分律拾毗尼義鈔》(簡稱《毗尼義鈔》、《要義鈔》)三卷
《比丘含注戒本疏》(簡稱《含注戒本疏》)四卷
《比丘尼鈔》三卷
圍繞這五部作品,道宣還寫了許多簡明的或專題式的作品。有《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還有《章服儀》、《歸敬儀》、《正行懺悔儀》、《護法儀》、《量處輕重儀》、《淨心觀戒儀》、《關中創立戒壇圖經》,等等。這些作品都是對“五大部”的理論在實踐上的具體說明,形成了一套從理論到實踐的著作體系,從而奠定了中國佛教戒律學的寄基礎。《宋高僧傳》作者贊寧稱讚道宣說:“宣之持律,聲振竺乾,宣之編修,美流天下”。
道宣的著作被傳到日本,如道宣的徒孫鑒真將《行事鈔》等攜帶到日本,引起了日本學者的重視。

歷史事跡

完成新律學體系構建後,道宣為了正本澄源和維護佛教的地位,廣泛蒐集資料,研究印度佛教流傳華夏的歷史事實,開始了歷史事跡的編纂工作,出了一大批成果,具有很強的資料性和學術性,是了解中國佛教歷史不可或缺的參考書。
道宣道宣
以下五部作品為代表:
釋迦方誌》二卷
廣弘明集》三十卷,或作四十卷
是繼梁僧祐《弘明集》之後又一部文史資料集,但其內容比僧祐的《弘明集》更為豐富,其中文獻卜作者一百三十多人,全書共分十篇:一、歸正,二,辯惑,三,佛德,四,法義,五、僧行,六、慈濟,七、戒功,八、啟福,九、悔罪,十、統歸。書中不僅集古代一定時期的文獻之大成,而且有道宣自己的敘述、辯論和歷代王臣對佛教興廢等事的記載。
大唐內典錄》十卷
此是目錄學著作,其中除經律論書名之外,還有許多極其重要的資料。
續高僧傳》三十卷,或四十卷
本書自梁迄唐貞觀十九年的高僧四百九十二人立傳。在這些傳記中,還附見二百一十五人。其體例、編排和分類,基本上與梁慧皎高僧傳》相似。《續高僧傳》分科之嚴謹,其文辭之優美,為後世撰寫“高僧傳”一類史籍的僧俗視為典範。
此外還有敘述佛祖傳記的《釋迦氏譜》和《佛化東漸圖贊》、《聖跡現在圖贊》、《京師西明寺錄》等,可惜後三部已經佚失。

應化感通

主要有四部:
《遺法主持感應》已佚
《神州三寶感通錄》三卷
《感通記》一卷,又名《道宣律師感通錄》、《律師感通傳》、《感天侍傳》
《中天竺舍衛國祗洹寺圖經》二卷
這些都是道宣晚年所作。
道宣為維護佛門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唐李淵、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較開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國後,為維持統治地位,對日益壯大的佛教採取高壓政策。唐高宗李治時,敕令僧人跪拜君親。為維護佛門的地位與律儀的純粹,道宣率弟子多次與皇權周旋,終於護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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