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班

清代外官因保舉捐納遷升官階之稱。道員為最高班次,以下則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縣,佐雜各為一班,分別稱為道班、府班,同通州縣班、佐雜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員,即稱為過道班。

清中下級官員有種種班次,外官因保舉或捐納而升撾官階稱過班。外官道員為最高班次,稱道班;其次,知府稱府班;再次,同知、通判、知州、知縣稱同通州縣班;再次,佐雜稱佐雜班。凡升遷班次如由知府捐升道員,即稱過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