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根據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連雲港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連發[2001]17號)精神,原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更名為市外事辦公室,為市政府主管全市外事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文號:連發[2001]17號
  • :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性質:政府主管全市外事工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成員,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市委和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2、提出制定本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檢查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的情況,協調本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本市重大的涉外事務;作為市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落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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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負責本市的外事調查研究工作,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當好市委、市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參謀和助手;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本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4、審核本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或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審核或承辦本市縣處級及其以下團組人員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士來本市訪問的有關事宜;具體承辦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和申請簽證手續和邀請到本市活動的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它領事業務。
5、了解和檢查本市所屬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本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省外辦提出書面報告。
6、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負責指導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的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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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開展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在政府和民間的經濟、貿易、文化、港口及教育、體育等領域的交流,發展我市與相關國家友好關係。
8、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代管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審核、報批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主要獎勵等具體事項。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有關邊境、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有關涉外會談、會晤工作;負責本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的業務聯繫和交涉事宜,統籌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
10、負責管理並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接待來本市採訪的外國記者。
11、指導本市各縣區、各部門做好在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及其年審年驗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
12、依照授權,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管理工作;辦理《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在授權範圍內,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應邀來訪的香港、澳門人士的通知函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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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及主管部門的檔案和材料,向有關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本市重要涉外報導和稿件。
14、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外事紀律和業務培訓;配合和協助本市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安全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15、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外交部及中央有關部門、省外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連雲港市外事辦公室共設4個處、2 個室:
1、人事秘書處(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草擬全辦工作計畫、總結,承辦機關檔案處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掌握和匯總全市外事工作情況,負責全市外事工作的調研、涉外問題的研究和外事信息收集、上報、反饋;負責地方法規涉及外事工作意見的協調、綜合,處理行政訴訟事務;負責外事志、外事史料的編纂;管理和核算機關行政、外事經費和預算外資金,指導市外辦所屬單位財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外事財務制度;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承辦外辦政府上網工程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的安排、協調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等工作,負責本辦有關人員的出國政審;組織全市外事幹部的培訓;管理全市翻譯專業職稱工作;負責市外辦及其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籌備、督辦、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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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友好交往處
負責我市與國外友好城市間結好和交往工作;負責編制本市對友好城市間年度交流計畫,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年度友好交流項目;協助有關處室接待來訪黨賓、國賓和其它重要外賓,了解研究各地區、國家的情況,掌握其形勢和政策動向,及時向上反映和提出建議;配合有關處室做好外國駐華和我國駐外使領館外交人員的來訪接待工作;辦理友城出訪的申報、聯絡等事項和邀請來訪團組的接待工作;辦理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手續;利用和拓展對外交往渠道,大力發展我市的對外交流合作,積極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審核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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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國來華管理處(港澳事務管理處)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出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草擬有關出國、出境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辦法;負責匯總審核各縣區、各部門出訪、來訪計畫;參加市政府組織的出國、出境會辦會議;承辦需報省政府、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審批的出訪任務的報批手續;審核縣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港澳地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依照授權,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管理工作;了解收集出國團組的出訪情況和結果;提供出國人員的教育材料;處理出國管理中要求我駐外使領館協助的有關事宜;負責辦理外國人來我市訪問的簽證函電;負責接待和管理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聯合國所屬機構、國際組織、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的來訪工作;處理與駐華使領館的交涉事項;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辦理應邀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簽證函電;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有關邊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有關涉外會談、會晤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負責出國來華有關數據的統計及上報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新聞交流工作;配合和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配合宣傳部門組織市內重大對外宣傳活動;負責邀請和接待外國常駐和臨時來訪記者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參與或組織市級重大節日、慶祝活動和重要外賓的來訪接待聯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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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護照簽證處
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申請辦理護照、通行證進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負責製作、頒發、收繳、管理本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赴港澳通行證及各類出國證明;負責申辦本市因公出國人員的外國簽證工作;負責對全市護照專辦員隊伍的專業培訓和指導;配合紀檢監察、安全、保密等部門做好各類因公出國(境)團組廉政和國家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護照、簽證辦理情況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5、友協辦公室
負責處理市友協日常事務;掌握和匯總全市友協工作情況,起草市友協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制定市友協年度對外交流計畫;負責辦理全國友協、省友協和本市布置、下達的各項民間外事活動任務;負責與各國對外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間的友好交往工作,舉辦各種活動,促進相互間的經濟、社會、文化、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6、監察室:負責外辦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成員

李 亞 (女) 現任連雲港市外事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於東君 現任連雲港市外事辦公室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鞠建春 現任連雲港市外事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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