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通化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9月6日發布的政府檔案。

東昌區、二道江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實現綠色轉型發展,支持主導產業、特色優勢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4〕38號)和《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科發高〔2015〕3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鼓勵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揮財政資金槓桿效應
(一)設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由市、區財政預算安排設立,其宗旨是促進大眾創新創業,引導我市高新技術產業不斷最佳化和發展,培育新興產業,發揮財政資金槓桿放大效應。
(二)專項資金支持的對象為在市本級行政區域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信用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
二、鼓勵投資興業增產擴能
(三)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重點支持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態食品加工等主導產業。鼓勵企業增產擴能,對固定資產投資超5000萬元的,並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3%給予獎勵(3年內兌現獎勵)。
(四)推動企業做大做強,促進企業提檔晉位。加快培育“巨人”企業,年產值首次達到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和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五)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對圍繞我市支柱產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優勢產業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攻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明顯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實施後形成規模化生產能力,產生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
(六)鼓勵科技創業。支持高層次人才、科研人員、大學生等各類人才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初創企業的人才團隊水平、技術研發能力、市場套用前景、融資能力等要素,對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初創科技企業,已經產生經濟效益的,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
(七)鼓勵企業引進技術和科技產品。鼓勵企業開發和引進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技術、新產品,重點結合“醫藥城”建設,鼓勵製藥企業開發和引進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品種。開發和引進一類新藥,產生經濟效益的,單品種最高獎勵500萬元;開發和引進二類新藥、開發和引進全國獨家品種,產生經濟效益的,單品種最高獎勵100萬元。對中藥大品種二次開發項目,經認定補助其技術開發契約金額的20%,最高獎勵50萬元。
(八)支持企業建立健全高水平研發機構。實施企業研發機構提升計畫,鼓勵企業組建省級以上企業(示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等高水平研發機構,通過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中間環節,推動工程化成果向行業輻射、擴散,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對當年度獲批建設的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機構,並取得一定成效的,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資金支持。
(九)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鼓勵和支持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火炬計畫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0萬元的資金獎勵,並在科研立項、重點項目要素配置等方面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
(十)鼓勵企業申報政府科技進步獎。對當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的,給予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當年度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給予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的資金獎勵。
(十一)支持標準創製和品牌建設。對牽頭制定並獲批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當年度新獲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當年度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給予 5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當年度新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著作權示範單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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