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併購

概括來說,企業併購可以分為如下三種形式:正併購、逆併購和反併購。

逆併購是指使企業規模及經營範圍縮小的各種行為,是正併購的逆過程。逆併購的一般操作程式:聘請中介機構、預備工作、準備買主清單、與買主的接觸、評價收到的報價、盡職調查和法律文書的準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逆併購
  • 程式:聘請中介機構、預備工作等
  • 目的:企業規模及經營範圍縮小
  • 形式:分立和剝離
形式,實例,

形式

逆併購可採取分立和剝離兩種形式。
1、分立(spin-offs)。分立是指母公司將其資產和負債獨立出去,成為一家或數家獨立公司,新公司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這樣,母公司現有的股東就在新公司中擁有與在原有企業所擁有的相同比例的所有權。然而,控制權卻被分離了,由於新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決策單位,就可能採取與母公司不相一致的策略。在分立方式中母公司收不到一分錢現金。例如,萬科集團在1995年為了使公司業務趨向專業化,分立了其下的適寶蒸餾水公司。
2、剝離(divestiture)。與分立相對應的還有另外一種形式的逆併購--剝離。剝離是將企業的一部分出售給外部的第三方,進行剝離的企業將收到現金或與之相當的報酬。如果說分立只是進行股權的轉移或交換,那么剝離則是資產的出賣,會有現金流入。在典型的剝離中,購買者是一家已經存在的企業,因此不會產生新的公司實體。

實例

剝離的一種常見形式是分拆上市,即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是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例如,2004年年初的TOM集團將其子公司TOM線上分拆上市,融資約1.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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