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出台背景,內容介紹,

出台背景

2017年3月15日,記者從軍委機關有關部門獲悉,新修訂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近日發布施行,我軍首個《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同時出台。

內容介紹

新修訂的《標準》分10章共68條,在原《標準》基礎上增加了11條,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如增加了心臟超聲、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婦科超聲5項輔助檢查項目,細化明確了裝甲、測繪、水面艦艇、潛艇、潛水、空降、雷達和特種作戰等特殊專業的身高、視力、骨關節、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項目合格標準,增加了低視力者的矯正視力、屈光不正矯正術後眼底檢查項目,進一步細化增加了7項女性學員不合格標準,將體重標準上限放寬了5%,調整放寬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傳染性麻風病人接觸史、暈車、暈船、慢性副鼻竇炎等檢查項目予以取消。
新制訂的《辦法》規範了體檢組織實施相關內容、臨床相關檢查內容和方法、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的組織與方法,對數字值表述方法、體檢表填寫、體檢結論填寫進行詳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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