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研究

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研究是指軍工企業多年來貫徹國家“軍品優先,以民養軍”的政策,按照國家對各企業的戰略定位,制定實施相關發展戰略,形成了以各軍工行業為特色的主營業務框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研究
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研究
1引言
國家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進程中,提出在軍工建設中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進一步明確了軍工企業新時期發展建設的方向。因此,探索構建軍民融合型的科技創新體系,建立軍民融合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促進科技層面的軍民融合發展,成為企業落實國家軍民融合戰略思想、推動科學發展轉型的本質要求和基本保證。
2構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的背景
2.1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現富國強軍的現實需要
軍工企業承擔著振興國防科技工業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雙重使命,作為國家戰略性產業,一直是國家重點投入的領域,國防軍工全行業擁有規模幾十萬的科技隊伍和國內一流的科研設施,是國家推進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一支骨幹力量,應當義不容辭地肩負起引領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任。已開發國家,都是通過積極推進軍民一體化發展,在不斷增強軍事實力的同時,促進了整個國家的科技發展和工業發展。因此,國防軍工企業要想肩負起引領科技發展和提升工業基礎的重任,只有突破軍是軍、民是民的體制束縛,通過建立軍民融合型的科技創新體系將軍用技術更多向民用領域轉化,促進國防科技工業與民用科技工業的良性互動發展,才能更好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服務。
2.2是落實國家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思想,促進軍工企業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軍隊人才培養體系和軍隊保障體系,堅持勤儉建軍,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從“軍民結合”到“寓軍於民”,再到“軍民融合”,這些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為新世紀新階段我國國防軍工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南和行動綱領。
建國以來我國在長期的臨戰思想指導下實施積極防禦的指導方針,建立了門類齊全,生產能力較強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忽略了國防工業同國民經濟的聯繫,自我封閉,制約了國民經濟的發展。由於客觀影響,軍工行業在軍轉民發展過程中基本維持的是一個軍民分離的工業模式,軍民品只在製造層面利用軍工製造技術實現工序間融合,而在科技研發創新層面還是分離的,維持的是一個傳統的科技創新體系。在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傳統的科技創新體系一般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服務於企業投資層(決策層)的企業技術中心,第二個層次是服務於企業經營層的產品開發中心,第三個層次是服務於企業生產層的技術部。軍民分離的工業模式再加上條塊分割的科技創新體系,對軍民融合戰略思想的貫徹實施產生了明顯的阻礙。首先造成科技資源分散,制約了企業科技發展,軍品科技投入結合民品發展不夠,民品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其次,在軍民品科技成果轉化中科研與製造工藝技術缺少統籌協調機制,存在脫節現象,導致軍民品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效率較低;三是軍品面臨武器裝備轉型升級,國外新市場開發,對自主創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些矛盾和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軍民科技層面融合不夠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根本在於在體制上尋求突破。因此,探索建立軍民融合型的科技創新體系成為企業推進戰略實施、促進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而且這也是國防軍工全行業普遍面臨和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沒有現成經驗可供借鑑,需要在探索中前進、實踐中完善。
3大型軍工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構建與實施的內涵
構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的內涵是以軍工企業發展戰略為指導,以支撐企業核心主業發展為根本,打破傳統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模式,突破軍是軍、民是民的科技體制束縛,最佳化配置軍民融合科技創新要素,建立新的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系。以新體系的“三個機構”替代傳統科技創新體系的“三個層次”,從戰略高度統籌軍民一體化建設和發展;整合軍民品科技資源,發揮企業優勢,以科研並行組織模式為基礎,搭建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建立企業科技系統的執行機構,以市場化、實體化為目標打造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的五項功能,形成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的旗艦;加強科技創新基礎建設,建立健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與機制;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有效激發軍民融合型科技自主創新的強大力量,推動軍工企業向高科技創新型企業跨越,更好肩負起強軍富國的神聖使命。
4主要的做法
4.1著眼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搭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框架
軍工企業作為國家的戰略資源,必須要面對國際化的市場競爭和適應國內外軍工企業的發展趨勢。軍工企業產品涉及國家安全和國際戰略地位,是國家國防安全的技術和物質保障,在市場條件下,軍工企業要具備二個能力:一是平時和戰時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供應能力,二是企業自身經濟成長和持續發展能力。軍工產品的對抗性決定了軍工企業不掌握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就沒有出路,軍工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必須依託軍工技術開展自主科技創新,發展軍民品產業。科技創新的成果是軍民品產品,科技創新的動力是鼓勵創新的組織制度,只有制度創新才有科技創新,軍工企業必須打破軍民品固有的發展模式,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戰略,整合科技創新要素,建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見圖1),才能保持企業經濟不斷增長和持續發展。
4.1.1加強戰略規劃,建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
以推進企業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戰略實施,促進軍民品科技發展為目標,在新的企業制度建設中實施戰略規劃。在構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過程中,在企業自上而下建立軍民融合型的科技創新體制與機制,促進科技層面的軍民融合發展。
指導原則,一是進行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組織設計。在企業最高決策層董事會設立科技決策機構,統籌母子公司軍民融合科技創新與發展規劃。軍民融合由企業頂層決策啟動並監督,企業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營造一個有利於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和體制機制。形成行政決策為科技決策提供保障的組織機構。在企業經營層建立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架構,在軍民品科技開發中形成統籌企業科技資源,實現軍民技術優勢互補,共贏發展的機制。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架構設計打破軍民品技術分割的傳統模式,發揮企業製造技術優勢和科研優勢,以並行研發組織模式為基礎,統籌專業體系和研發流程。將部門重組與任務劃分結合,通過職能組織、專業組織、項目組織的體系協同,在母子公司之間,軍民品科技開發中形成實體組織與虛擬組織互動的多維度開放式網路矩陣型管理結構。
二是建立更加開放的產學研官相結合的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環境。主動識別並獲取民用領域中產生的高新技術,將他們同企業民品結合,促進產品產業升級,將他們同部隊服役的新舊裝備結合,實現武器裝備跨越式發展,以此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和保持部隊裝備的技術優勢。
三是資源配置和機制創新相結合,以軍帶民。利用國家對軍事項目的投入,加強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基礎,帶動企業競爭力和企業經濟的增長,讓國防建設成為企業經濟建設的推動力。
4.1.2實行戰略牽引,加強軍民融合科技創新規劃
制定企業科技發展規劃,對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實行戰略牽引。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下企業科技發展規劃制定與實施的長效機制,制定“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及實施”辦法,納入企業標準體系規範執行。
4.2建立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組織體系
4.2.1在決策層的科技創新機構建設
在企業最高決策層董事會設立“科技發展規劃委員會及辦公室(以下簡稱科技委及辦公室)”,對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組織及活動實施科技決策、頂層設計、戰略牽引。董事會科技委及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企業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決定企業科技政策及重大科技發展方案;提出企業自
主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案,組織實施企業自主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企業重大科研項目的立項申請和獎勵,制定重大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建立企業重大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考核、獎勵制度;制定企業科技人才整體發展規劃;就科技
工作負責與上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企業各部門及企業工程研究院的協調,組織完成上級機關下達的各項任務;檢查董事會各項科技決策的落實。
同時設立由科技委主任擔任主委的專家委員會,作為最高決策層科技決策、頂層設計的諮詢機構。
通過組織創新,在法人治理結構中融入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元素,自上而下形成以決策機構、諮詢機構、執行機構(工程研究院)為架構的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建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的有機載體。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4.2.2在經營層的科技創新機構建設
(1)發揮企業優勢,以並行組織模式為基礎建立軍民
融合科技創新平台
軍工企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凝聚了強大的軍工技術優勢,但是在軍民品科技分離的模式下,科技力量分散在企業科技創新體系的三個層次中,管理協調困難,科技資源難以共享,容易出現重複建設,影響了企業科技創新的效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企業科技創新對市場需求反應迅速,顯然,原有的軍民品科技分離的模式已不適應企業發展。
並行組織模式是集成的、並行的設計產品及其零部件和相關的各種過程(包括製造過程和支持過程)的系統方法。在研發過程中不是頭連著尾循序漸進的進行,而是同時開展各個不同環節的研發活動,打破科技管理上的條塊分割,同時融入設計、工藝、質量、成本、進度計畫和用戶的要求等,使開發過程的各階段在時間上重疊,縮短開發周期,同時加強各個開發環節的互動。並行組織模式不僅縮短了開發時間,質量和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而且提高了產品的可靠性和實用性。由於其組織特點,成為企業建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和機制的首選模式,但並行組織模式強調團隊工作和開發過程的系統性,對開發過程的管理和協調要求很高。
綜上,軍工企業要在充分發揮軍工科技優勢和軍民品綜合製造加工優勢的思想指導下,以並行組織模式為基礎,以建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機制為核心,打破軍工企業固有的三層次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模式,將母子公司服務於投資決策層的企業技術中心與服務於經營層的科研開發中心和服務於生產層的工藝技術中心、計量檢測中心整合。重塑企業技術中心職能,建立企業工程研究院。
通過整合軍民品科技資源,建立軍民一體化科技發展平台,使軍民品科技形成合力,產生聚集輔射效應。企業工程研究院組織機構,由集團研發機構和分院研發機構及院職能機構組成,院領導由企業領導擔任。對外代表企業與國防科工局、行業科研院所等建立科研技術方面的業務聯繫;在企業內部對軍品科研、現行生產實行無償服務;與民品子公司之間經濟業務往來按市場化原則,採用契約制形式處理。
集團研發機構和分院研發機構按照專業技術成熟度要求,配置科技資源。工程研究院總部與分院在企業範圍內可實現專利、科技成果、科技資源的共享,在科技研究、試驗
中可以按照企業生產組織原則利用現行生產綜合加工能力。
企業工程研究院將研究與開發及工藝技術融為一體,基礎研究與產品開發並行,產品開發與工藝設計並行,製造技術研究與工藝設計並行。打破研究與開發的組織界面,基礎技術研究與產品開發、工藝設計緊密結合,統籌安排,由於消除了研究與開發及工藝技術之間的隔離,提高了科技工作效率和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同時使基礎技術研究有的放矢,避免了研究成果被擱置、外流的弊端,形成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
(2)打造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的五項功能
一是研發功能,不僅從事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開發,同時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與之相關的中間試驗,以及圍繞產品進行相關技術、工藝、裝備和材料的研究開發;而且重視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主導產品和專有技術。成為企業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研究開發平台。
二是決策諮詢功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對本行業及相關領域的技術和市場信息有較強的獲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參與企業發展戰略和科技創新規劃的制定,組織企業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的評估和論證,提出建議供企業
參考。成為企業產品和技術的決策諮詢平台。
三是產學研官結合功能,擔負企業對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與有關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國外同行建立長期、穩定的技術交流和合作關係,從各級政府科技管理部門爭取項目及經費支持,充分利用企業外部的研究開發力量和成熟的技術成果,使企業以最少的投入和最短的周期,獲取新產品和新技術,形成企業在產品和技術上的優勢。成為企業產學研官聯合和對外合作交流平台。
四是人才培養功能,以較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吸引國內外科技人才以各種形式為企業工作,為企業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科技人才,使企業科技人員素質獲得提高。成為企業人才吸收、凝聚和培養平台。
五是技術服務功能,對企業相關機構的產品開發和工藝改進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引入成熟的共性技術,組織在企業內部推廣套用,組織企業內部可擴散技術和成果進行轉移。成為企業產品和技術的服務和輔射平台。
4.3建立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機制
4.3.1建立適應軍民融合型科研並行組織模式的組織與管理機制
(1)建立適應軍民融合多項目管理的矩陣式管理機制
多項目矩陣式管理體系,將實體組織與虛擬組織相結合,將軍民品技術相融合,建立有機的協同機制,強化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制。可充分發揮並行研發組織模式在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中的組織效果。
在複雜項目研究開發中軍工企業集團應採用項目負責人領導下以總設計師為核心的“三師一長”負責制矩陣式管理,(見圖3)。
項目負責人由企業領導擔任,下設項目辦公室負責對“三師一長”系統和項目日常工作的管理、協調;專業總師系統按照專業體系架構
設定崗位,包容了企業內外參與項目研製的人員,組成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團隊。分別制定“三師一長”工作條例,總師體系制定各自的工作計畫和技術攻關計畫,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檢查、協調項目研發過程中的各類問題。使軍民技術實現全方位融合。
矩陣式總師體系,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跨專業,綜合了設計、工藝、質量、成本、進度計畫等科研並行組織模式的要素,職能人員直接參與項目,在重要決策問題上有發言權,保證了軍民融合項目研製中總師體系間的協調、同步,滿足了科研並行組織模式在項目研製過程對協調方面的高水平要求。
在矩陣式總師體系基礎上可實現多項目矩陣式管理。企業領導中一人可負責多個科研項目,根據項目的特性,從企業工程研究院、
企業職能部門、相關單位等機構選擇若干人員組成項目辦公室和“三師一長”系統。在企業工程研究院本部研發機構和分院研發機構內,可同時策劃啟動若干個項目開展研發工作。實現了“一崗多能”、“一專多用”,一個人可同時參加幾個項目,大大提高了人員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2)實行對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策劃的管理
為適應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下科研並行組織模式在管理上
的高水平要求,保證科研並行組織模式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下優質高效運行。制定軍民品“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策劃管理辦法”,
以及與之配套的多個檔案,如“試製產品管理辦法”、“產品研製計畫管理”、“風險管理技術套用”、“可靠性技術套用”等。明確“三師一長”及其業務系統的職責,在產品研發中引入先進的開發技術,並
納入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策劃中予以管理,規避產品開發中軍民品技術融合可能帶來的風險,提高軍民品技術融合產品的可靠性,為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供技術保障。
將科研並行組織模式中所蘊含的設計、工藝、質量、生產、試驗等內容,結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通過對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策劃的管理使紛繁複雜的科研流程及產品實現過程“模式化”、“線性化”,每一項關鍵技術或產品都形成獨立的策劃書。以克服軍民融合科技創新中,由於軍民技術工作標準、管理程式等方面不統一而產生的“水土不服”現象,避免軍民技術融合中的管理衝突。使各研究環節以邏輯關係形成銜接,按策劃要求形成見證性資料,科研項目在質量管理上具有“可追溯性”,產品研究開發、技術創新中在技術上具有“可繼承性”。在軍民品系列產品研究開發過程中各系統各項目實現高度協同。尤其是工藝技術系統,在軍民品系列產品研究開發過程中與科研系統保持高度協同,在攻克關鍵零部件製造工藝技術難關及工藝技術難點中,從試製到批量生產,實現製造技術研究與產品科研並行,工藝設計與產品試製並行,最終達到批量生產技術準備先行。使科研和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得到提高。
(3)建立企業科技系統工作考核評價體系
制定“科技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並納入企業“綜合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及考核規範”,系統科學地設計評價指標、程式、方法,使之更加符合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制的建設要求,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工作的優劣與各級領導和職工經濟收益掛鈎。通過考核評價推動企業科技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和企業科技系統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的目標導向和激勵約束作用。
4.3.2加強軍民融合科技創新保障,建立科技創新投入工作機制
(1)以發展軍民兩用技術作為軍民科技融合的基點,建立科技投入的長效機制。依據企業科技發展規劃,企業每年按上一年度銷售收入3%以上的比例提取科研經費,納入企業年度預算管理。並利用企業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優勢和條件,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政府主導的科技項目的研究,爭取國家和地方政府對企業科技經費的投入。為加強對企業科技投入的管理和子公司科技創新的引導,推動軍民融合科技創新與進步,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科技項目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規範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驗收程式,以及科技費用的管理,提高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工作的成效。
(2)設立基礎技術研究基金,基金有償使用,確定使用期限,一次性歸還。制定“基礎技術研究基金管理辦法”,企業和各子公司按比例籌集一定額度的研發經費,由企業統一管理,發揮資金集中使用的作用,企業工程研究院負責項目審查,支持子公司基礎技術、軍民兩用技術、前瞻性技術研究。以此明確科技創新的主體,充分調動子公司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子公司與企業總部的技術交流,形成內部開放的軍民品融合的研發環境。
4.3.3在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工作中,建立健全軍民技術轉移工作機制
為規範企業軍民兩用技術的發展和轉移,制定軍民技術轉移工作條例,採用具有法律效率的契約文本,軍民技術轉移打破企業、行業界限,鼓勵將用於軍品的科技成果,成熟技術按國家保密要求傳遞給民品,將民品先進的產品技術轉移到軍品套用中來。在軍民技術轉移工作中產生的費用和收益本著誰主導誰受益,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由企業按比例統一划撥。
通過軍民技術轉移工作條例的制定與實施可有效調動有關方的積
極性,提高軍民科技創新工作成效,降低科技成本,加快並深化軍民技術的融合。
4.3.4建立自主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機制
自主智慧財產權是企業軍民融合技術創新的基礎,在軍民融合科技創新中應作為企業的戰略資源進行管理。制定“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專利工作管理辦法”、“專利評審管理辦法”、“科技成果評審管理辦
法”、“商業秘密管理辦法”等法規,軍民品專利和科技成果由企業統一管理,企業設立專利基金,科技成果評審獎勵基金,對獲得專利和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給以獎勵,將專利發明收益的10%返給發明人,在保護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同時,有效調動科技人員軍民融合技術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3.5加強高科技人才團隊建設和科技創新引導激勵
軍工企業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建設中,要制定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實施“科技領先人才先行”戰略。
(1)貫徹落實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實施人才戰略
一是圍繞企業戰略發展要求,加強科技人員的分類研究,最佳化人員配比結構。二是進一步推進市場化選人用人新機制。三是強化學習機制,提高人員素質。加強科技人員終身教育和知識更新工作,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人才培養上的合作,形成科研、教育相結合的學歷教育、繼續教育體系。
(2)加強高科技人才團隊建設,以人為本實施人才價值實現設計
落實“長家分離,長師分設”制度,對各類科技人才實行差別化、個性化管理,對各級各類專業技術骨幹積極開展職業生涯設計,暢通骨幹科技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建立企業科技帶頭人評定聘任機制,構建“企業各單位級科技帶頭人—企業級科技帶頭人—軍工行業級科技帶頭人—軍工行業首席專家—工程院院士”的職業發展階梯。
(3)建立“多位一體”的約束激勵機制,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動力
一是建立企業分類、分層、分級動態考評機制,以及體現能力、業績為主的全員量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科技人員實行日常任務考核、年度考核、晉級考核、任職期滿考核。二是建立“多位一體”的激勵機制。實行“一崗多級”的崗位能級績效薪酬制,在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礎上將科技崗位薪酬、績效薪酬分別提高50%和20%。
實行工程項目責任制,按照市場運作模式,公開招聘項目組成員,簽定項目承包書,項目通過驗收後兌現獎勵。實行新產品研發項目技術提成獎勵制,新產品研發項目投入生產3至5年內,每年按新產品帶來的經濟效益或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獎金,獎勵有關技術人員。建立科技帶頭人管理體系,按期發放技術津貼。
實行特殊獎勵,對於技術上取得突破,為企業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技術人員,給予特殊獎勵。有條件的企業可實行股權激勵。
4.4拓展軍民融合創新方式
4.4.1開展以社會科技資源為補充的產學研官合作
制定企業“產學研管理辦法”、“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管理辦法”、“院士專家工作站管理辦法”,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中建立以社會科技資源為補充的產學研工作體系,利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平台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共建科技套用研究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與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等學術機構共建院士工作站。借腦引智不僅可縮短軍民品技術開發和產品研製的周期,同時使軍民品技術開發和產品研製產生質的飛躍,帶動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建設獲得穩步提升。
4.4.2開展以社會化協作配套為依託的企業間合作
引入市場機制,建立企業軍品零部件外購外協新機制,通過軍品採購促進軍民技術融合。
(1)在建立新的企業制度形成母子公司體制的過程中,企業總部與子公司在軍品協作配套方面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契約制關係。依據國防科工委頒布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子公司整合內部科技、生產資源,首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審查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保密資格認證後,然後向國防科工局系統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三證俱全的子公司才能生產軍品零部件,這一舉措可有利促進企業內部軍民技術融合,擴大並提高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及其成果的轉化範圍和效率。子公司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資格後,其產品不僅可以給所在企業軍品提供配套,而且可以為其他軍工集團軍品提供配套。
(2)為採購更先進的軍品部件和技術,軍工企業要向國內先進企業延伸,將技術先進具備資質的民用產品生產企業納入配套範圍,為保證技術質量,以本企業軍品總裝總體為龍頭,建立廠際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廠際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工作條例”,將給本企業軍品配套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納入體系,定期舉行年會,總結廠際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工作,研討軍民品技術質量問題,將軍民科技融合推向更高更廣層面,為企業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奠定深厚的社會基礎。有力推進軍民品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
(3)整合軍民品協作配套資源,建立以總體和總裝總成為龍頭、以核心繫統和關鍵零部件專業化研製為支撐、以社會化協作配套為依託的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運行機制。在新技術、新產品研究開發中,企業工程研究院重點圍繞軍民品總體和總裝及關鍵系統部件推進科研工作,並通過戰略合作形式統一組織協調企業內外協作配套單位同步研發,企業工程研究院與專業院所或企業簽定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突破關鍵技術,並依託聯盟成員完成科技成果產業化,為企業產品配套,在盟員間實現軍民技術融合,優勢互補,互利雙贏。不僅可保證整體研發進度,而且縮短了科研產品產業化進程。
4.4.3開展以建立企業完整的市場體系為導向的國際間合作
為適應平戰轉換帶來的軍品彈性訂單需求,軍工企業在幾十年的發展中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均開拓了國際軍貿市場和民品國際貿易。
為適應國內外兩個市場的需求,在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中尤其要融入國際合作科技創新機制。制定“外貿工作管理辦法”,使軍民品外貿科研、工程項目、生產、交付、售後服務工作及管理工作程式化、制度化,將國際市場競爭機制有機的融入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中,有效提升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在國內外兩個市場中的競爭力和適應能力。
在國際合作科技創新中瞄準主導產品的世界先進水平和國際市
場需求,一是加快推進引進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這種形式不僅有利於建立企業完整的科研開發體系,而且可以提高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並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二是加快推進國際間合作研發,積極開展國際合作科技創新,不僅可以開發出新技術、新產品,而且往往可以先期占領國際貿易市場。
4.5強化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基礎條件
加強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利用承擔國家重點型號產品研製中條件保障資金、技術改造資金、企業自籌資金,圍繞提升軍民品科研、總裝總調、關重零部件檢測等方面進行規模性的技術改造和建設,提高科研試驗能力。建立科技檔案中心、信息網路中心,形成軍民科技融合,成果共享平台。
4.5.1建設先進高效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信息平台
軍工企業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企業資源管理(ERP)、產品
數據管理(PDM)、辦公自動化管理(OA)。大幅提升軍民品科研信息化水平,普及CAD技術、CAPP技術、CAM技術、CAE技術等技術套用。在信息化建設中以科研生產的數位化技術為重點,建成若干個技術創新平台,建立產品數位化研發平台、產品數位化製造平台、技術創新服務平台。為軍工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的運行築就一條信息高速公路。
4.5.2建設先進高效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計量檢測、試驗技術平台
作為現代科技和現代工業基礎技術的計量檢測、試驗技術是現代軍工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和生產中生產成本控制、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的重要手段。多年來,計量檢測、試驗技術在企業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活動中發揮了重要基礎保障作用。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軍工企業對科技基礎條件要不斷強化和提升,形成覆蓋軍民融合型科技創新和生產的計量檢測、試驗平台,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
5結論與啟示
在貫徹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戰略的進程中,國內一些大型骨幹軍工企業建立了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制,確立了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的各項機制,形成了完整的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體系。突破了傳統的停留在產品生產層面的軍民結合體制和機制,開創了在科技的更高層面實現軍民融合發展的先例。
一些大型骨幹軍工企業,通過科技層面的軍民融合發展的創新與實踐,取得了軍民科技資源的聚集放大效應、互促轉化作用,使軍工企業的軍民結合優勢和自主創新優勢得到了充分發揮,這一經驗對國防軍工企業全行業走軍民融合發展之路積累了寶貴經驗,具有重大的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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