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交納車輛購置稅後,由稅務機關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 監製部門:國家稅務局
  • 核發部門:稅務機關
  • 依據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條例
作用,內容,相關材料,丟失補辦,

作用

一.既是納稅人交納車輛購置稅的完稅依據,也是作為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的主要依據.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手續;
二是便於攜帶,是車輛通行公路的合法證明之一,便於車輛通行公路和稅務機關稽查車輛繳(免)稅時查驗;
三是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有利於強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偷稅漏稅現象;
四是核發完稅證明有利於車輛管理部門加強對車輛的分類管理和年檢查驗。

內容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分為正本和副本.主要內容有:編號、納稅人(車主)名稱、車輛廠牌型號、發動機號、車架(或車輛識別代碼)、牌照號碼、完稅(免稅)、徵收機關名稱、經辦人簽章等。

相關材料

辦理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需要提供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0〕294號)、《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第15號)規定,辦理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原件及複印件;
3.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4.車輛價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車輛合格證明及複印件;
6.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凡納稅人能出具有效證明的,計稅依據為其提供的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註明的價格。
5月1日起將正式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月1日起將正式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舊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同時停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取消了塑膠皮與白卡紙外皮,正、副本為單頁上下版面設計;取消“徵稅欄”、“免稅欄”,由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根據征、免稅情況自動列印“徵稅”或“免稅”等字樣。
同時,成都市國稅系統在近期啟動了“廉潔從稅,優質服務”全員“雙承諾”活動。《“廉潔從稅、優質服務”承諾書》將在各局入口網站、辦稅服務廳或當地政務中心國稅視窗公布,同時在各地報刊或電視台向社會各界和納稅人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最新稅收政策提示自2013年4月1日起,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金、銀、鉑等貴金屬交易業務,可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是指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其從事貴金屬交易業務的批覆檔案,或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的備案檔案,或行業主管部門未限制其經營貴金屬業務的有關證明檔案。
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的,其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這裡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污染物排放地的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納稅人排放污染物的類型,所確定的應予執行的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對未達到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納稅人,自發生違規排放行為之日起,取消其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的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納稅人自發生違規排放行為之日起已申請並辦理退稅、免稅的,應予追繳。武侯區國稅局溫馨提示
為進一步搞好納稅服務工作,拓展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互動途徑,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武侯區國稅局將於近期完善稅收簡訊平台建設。請未在稅務機關留下法人、財務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座機、手機號碼或號碼有變動的納稅人,及時到該局核對信息,確保納稅人能夠正常接收稅收簡訊,暢通稅宣渠道.

丟失補辦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發生丟失,納稅人須持《機動車行駛證》向原發證稅務機關申請補發,並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明申請表》。補發時,如屬個人,應親自辦理,不可代辦;如屬單位,須在申請表上蓋章,經辦人提供身份證及複印件,在申請表上籤名。
購置稅本補辦流程:
1、出具需補證車輛的行駕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機動車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車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查詢並領取“車購稅換補證申請表”。
2、在《中國稅務報》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指定的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申請表》。
3、見報後,持“換補證申請表”、車輛行駛證及複印件或機動車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車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到車購稅過戶補證視窗辦理辦理補證手續。
小提示:購置稅本丟失是非常麻煩的,其他車輛證件丟失也很麻煩,所以請您妥善保管好機動車相關證件,避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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