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琛(台灣大學、陸軍大學教授)

趙琛(1899-1969),浙江東陽人,字韻逸。中學畢業後留學日本,入明治學習法律。台灣大學、陸軍大學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琛
  • 性別:男
  • 籍貫:浙江東陽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1924年歸國,歷任安徽大學、復旦大學和政治大學教授
1925年加入國民黨。1928年在上海兼行律師業務。
1933年任行憲前立半委員,參訂“五五憲章”(即1936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1936年任中央警官學校教授。
1943年受聘中央訓練團台灣行政幹部訓練班司法組導師。
抗戰勝利後,任首都高等法院推事兼院長、審理漢奸溥侗、殷汝耕王蔭泰梅思平周佛海、林伯生等案。
1948年底,任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代理部長職務。
去台灣後歷任台灣大學陸軍大學等校教授,及至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等職。

研究方向

刑法學、監獄學、行政法學、保險法學。

主要貢獻

趙琛為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涉獵廣泛,在刑法學、監獄學、行政法學、保險法學等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詣。尤在刑法學上造詣與影響最大,與王寵惠居正、王覲、郗朝俊陳瑾昆張知本蔡樞衡瞿同祖等人為中國刑法學的創立與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除了《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外,趙琛的其它重要法學著作還包括《刑法分則實用》、《中國刑法總論 》、《新刑法原理》 《刑法總則講義》、《刑法總則》、《最新行政法各論》、《最新行政法總論》、《監獄學 》、《法理學講義》 、《保險法綱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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