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軌理論

越軌理論是一種解釋越軌行為的理論。美國社會學家默頓根據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的失范論提出。默頓的《社會結構與失范》和《社會結構與失范理論的連續性》兩文中有詳細闡述。認為越軌行為的許多重要形式(如少年犯罪)由社會規範本身的職能和社會結構及社會結構發揮作用的方式引起,以文化或規範的方式描述的目標和以結構的方式描述的實現目標的手段在理解越軌行為方面有重要意義。當社會成員願意追求社會為其規定的目標並能獲得社會為其規定的手段時,正統的目的和手段處於一種平衡狀態;當社會成員不願追求社會為其規定的目標,或被排斥在正統手段之外,或對正統目標和手段不感興趣時,目標與手段之間即出現不平衡狀態,默頓稱之為“社會失范”。

此時,個體會體驗到壓力或失范性緊張,並試圖加以緩解,便產生越軌行為。默頓還列舉失范狀態下人的五種行為方式:遵從、創新、形式主義、退卻主義、造反。默頓認為,創新是人對因結構而產生的失范性緊張作出的最普遍、最重要的反應,亦是最常見的一種越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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