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規模購物中心

超大規模購物中心(SHOPPING MALL)產生於二十世紀初,五六十年代在美國等已開發國家盛行,掀起了商業經營方式的新浪潮,並逐漸以其購物、餐飲、休閒、娛樂、旅遊等綜合性經營模式與完美的環境配套設施而風靡歐、美、日及東南亞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大規模購物中心
  • 外文名:Shopping Mall
簡介,特徵,一是大:,二是全:,

簡介

SHOPPING MALL的定義是:“大型零售業為主體,眾多專業店為輔助業態和多功能商業服務設施形成的聚合體。” MALL全稱SHOPPINGMALL,在中國一般音譯“摩爾”或“銷品貿”,意為超大型購物中心,屬於一種新興的複合型商業業態。西方國家也稱SHOPPINGCENTER,即“購物中心”。
超大規模購物中心
SHOPPINGMALL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形態從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盛行於歐美等已開發國家,現已成為歐美國家的主流零售業態,銷售額已占據其社會消費品總額的一半左右。隨著,MALL開始席捲中國,迅速刮遍了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地。
Shoppingmall其英文原意為“散步道式的商店街”。Mall的原意是林蔭道,shoppingmall意為超大型購物中心,即購物猶如在林陰道上閒逛一樣舒適愜意。Shop-pingmall其實就是集美食、娛樂、購物於一體的超大規模的購物中心,這種商業模式於二十世紀初產生於美國,在七八十年代開始盛行於歐美,在進入日本、東南亞等國家後,也受到了歡迎。一個真正意義上的shoppingmall大體包括主力百貨店、大型超市、專賣店、美食街、快餐店、高檔餐廳、電影院、影視精品廊、滑冰場、大柵欄的茶館、酒吧、游泳館、主題公園,另外還配有停車場等。這樣大的購物空間以及各種娛樂設施,即使逛上一整天都逛不完,最適合消費者全家出動。一個shopping-mall其實是一個小型社區。這個公共場所為人們提供吃、喝、玩、樂的一站式服務,同時在建築物的遮蔽下,不論天氣如何,都可以進行購物、遊玩、休閒或聚會。
超大規模購物中心
SHOPPING MALL作為商業零售業發展歷程中的最高形式,在其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不同的階段,也呈現出不同的經營風格:
美國SHOPPING MALL主要依託市郊高速公路建立封閉式大型購物中心,規模巨大、設計簡潔是其顯著的特徵。
歐洲在沿襲美國模式的基礎上,不斷以舊城市商業中心的改造和復古建築、人文設計,賦予購物中心新的發展內容。
日本、東南亞地區自70年代大量出現的購物中心,是以“大型倉儲式超市”替代"百貨店"作為主力店的發展趨勢,重點突出休閒娛樂功能和商品成本優勢。
SHOPPINGMALL是一種集購物、餐飲、住宿、休閒、娛樂和觀光旅遊為一體的“一站式”消費場所。在美國,MALL已占有全國50%以上的零售額,僅2000年其營業額就已達到了1萬億美元。

特徵

比較通俗的觀點認為shopping-mall具有如下2個特徵:

一是大:

占地面積大、公用空間大、停車場大、建築規模大。由若干個主力店、眾多專業店和商業走廊形成封閉式商業集合體,從嚴格意義上講,大於10萬平方米且業態複合度高的方可稱作mall。

二是全:

功能全,集購物、餐飲、休閒、娛樂、旅遊甚至金融、文化功能於一體,進行全方位服務。
這種商業地產投資巨大,對發展商的資金、管理、招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Shopping—mall跟百貨商場最大的區別就是,shopping—mall經營的是業態,是各種各樣的商店,而百貨商場裡經營的是各種各樣的品牌。一個完整意義上的shopping-mall必須擁有多種不同業態的主力店。shopping mall絕對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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