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飛重量

飛機的最大起飛重量,是指該型飛機根據結構強度、發動機功率、剎車效能限制等因素而確定的飛機在起飛線加大馬力起飛滑跑時全部重量的最大限額,故又稱為最大起飛全重。

這個數據是由飛機製造廠規定的。

最大起飛重量的影響因素,分類重量估算,

最大起飛重量的影響因素

1)場溫、場壓和機場標高——機場上空的溫度、氣壓高低,以及機場標高的高低均影響空氣的密度,導致飛機受到的升力發生變化。當場溫高或者場壓低或者機場標高高時,空氣的密度就小,使飛機的加速力減小,受到的升力小,這就要使飛機的離地速度增大,起飛滑跑距離增長,否則飛機就得減少重量起飛。
(2)風向、風速——飛機起飛時如有頂風,可以縮短起飛滑跑距離。風向越是正頂,風速越大,影響也越大。在飛機需要減重起飛的情況下,如有頂風,可以按照規定計算出能夠增載入重的重量,用以抵消一部分減重。但若飛機不是減重起飛,雖有頂風也不能增加起飛重量。
(3)跑道長度——飛機的起飛重量大,需要的升力大,飛機的離地速度也大,這就要求起飛滑跑的距離。
(4)跑道坡度、道面結構、道面乾濕狀態——跑道的縱坡向上,飛機起飛滑跑時阻力大,加速困難,需延長滑跑距離。道面越粗糙,阻力越大。道面潮濕,飛機不易增速,使滑跑距離延長。當滑跑距離受限制時,只能減重起飛。
(5)機場周圍的淨空條件——要考慮在飛機起飛時若發生一台發動機停車,飛機繼續起飛時能安全超越機場周圍飛行航道上的障礙物。如果不能超越,必須減重起飛。
(6)航路上障礙物情況——要考慮飛機在航路上飛行時,如發生一台發動機停車,能安全超越障礙物(一般指高山)。如若不能,則應減重。

分類重量估算

飛機的起飛重量由結構重量、動力裝置重量、固定設備重量、燃油重量(包括任務燃油與死油)、乘員重量和有效裝載重量組成。
結構重量結構重量主要包括機翼重量、機身重量、尾翼重量和起落架重量。
1)機翼重量機翼結構屬薄壁結構,構造上主要分為蒙皮和骨架結構。機翼重量一般為起飛重量的 7% ~ 12%,占結構重量的 30% ~ 40%,每 m2 機翼參考重量為 7 ~ 17kg。
2)機身重量機身結構是由縱向元件(長桁、桁梁)和橫向元件(隔框、蒙皮)組合而成。機身重量一般為起飛重量的8% ~ 12%,占結構重量的 30% ~ 40%,每平方米機身表面積重量約為 6 ~ 12kg。
3)尾翼重量尾翼的結構與機翼類似。尾翼重量一般為起飛重量的1% ~ 3%,占結構重量的 3% ~ 8%,每 m2 尾翼參考重量為 5 ~ 10kg。
4)起落架重量起落架重量一般占起飛重量的 3% ~ 5%,占結構重量的 8% ~ 15%。
動力裝置重量動力裝置重量通常由發動機、進氣系統、螺旋槳、燃油系統和推進系統(發動機操作、啟動系統、螺旋槳操作和滑油系統等)重量組成。動力裝置重量一般占起飛重量的 8% ~ 20%。
固定設備重量固定設備重量一般包括飛行作業系統重量、液壓與氣壓系統重量、電氣系統重量及儀表和通信導航設備重量四類。
燃油重量飛機燃油包括任務燃油與死油,其中任務燃油又分為可用燃油和備份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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