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工程師考試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適用對象為在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除外)。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

根據2014年8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人社部發[2014]53號檔案《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5年起,質量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將取消,同時按照人社部函[2014]144號《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後續工作通知》,質量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質量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量工程考試
  • 關鍵字:質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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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簡介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取得初級資格,作為質量專業崗位職業資格的上崗證,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為工程技術員或助理質量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作為某些重要產品生產企業關鍵質量崗位職業資格的必備條件,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為質量工程師職務。
2000年12月,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了《關於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國家開始實施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以下簡稱質量專業資格)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量管理司的質量專業資格考試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重要性

一、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分項工程技術覆核工作,檢查評定分項工程質量等級,及時辦理有關質量檢查記錄手續。
二、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檢查督促質量整改的落實情況,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三、對施工現場出現的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協助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四、以有關工程質量緝拿眼評定標準和驗收規範為依據,對各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督。
五、負責技術資料的監督、檢查及收集,做到技術質量資料的完善與工程施工進度目標的完成。
六、嚴格遵守公司財務制度,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質量員本身是一份職責,是一份擔當。無論你待遇怎么,也不能因此而忽略質量管理工作。在崗一日,也要把好本職工作。得不到重視,已不重點,工程質量良好才是重點。

註冊管理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到所在省(區、市)質量技術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

報考條件

報考初級

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報考中級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質量工程師考試質量工程師考試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具備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

合格標準

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一般為卷面分的60%,2009年合格標準公布如下:
專業名稱
級別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70
102
質量
中級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170
102
初級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150
90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150
90
以後的合格標準,要以當年公布的為準。

成績管理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報名材料

簡介

關於報名材料各地或有不同,應以當地報名通知中的要求為準
網上報名一般都是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基本內容提供如下例:
例:北京,網報

非首次報考人員

非首次報考人員,須於2010年1月6日至2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略),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首次報考人員

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於2010年1月6日至16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2、提交完成後,使用A4紙列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後蓋章;
質量工程師考試質量工程師考試
3、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以上均為原件),於2010年1月13日至16日到北京市質量監督檢驗培訓中心(地址:略;聯繫電話:略)進行資格審核;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於2010年1月22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時間

職位描述

從事技術質量和服務質量等的研究、管理、監督、檢查、檢驗、分析、鑑定等。
(1) 進行產品質量、質量管理體系及系統可靠性設計、研究和控制;(2) 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查;
質量工程師考試質量工程師考試
(3) 進行質量的檢查、檢驗、分析、鑑定、諮詢;
(4) 進行產品認證、生產許可證、體系認證、審核員和評審員註冊、質量檢驗機構和實驗室考核等合格評定管理;
(5) 調節質量糾紛,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分析;
(6) 研究開發檢驗技術、檢驗方法、檢驗儀器設備;
(7) 制定質量技術法規並監督實施;
(8) 設計、實施、改進、評價質量與可靠性信息系統。

考試時間

2011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1年6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2:00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初級)
下午 2:00—5:00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初級)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
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3年6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級別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6月23日
中級
上午9∶00-12∶00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2∶00-5∶00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初級
上午9∶00-12∶00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5∶00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科目設定

初級和中級考試各設2個科目。具體是: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各考試科目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編輯存儲功能)。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髮帶稿紙。
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對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或《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檔案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相關知識

一、 每年什麼時候舉行質量專業資格考試?
答:每年年初進行報名,每年6月舉行質量專業資格考試。
二、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依據是什麼?
答:2000年12月22日人事部和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頒發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三、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考試報名、證書領取、繼續教育等聯繫方式?
答:具體事宜請聯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管理中心
四、為什麼要實施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產品質量的總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是,與經濟發 [質量工程師考試] 展要求和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比較大的差距,許多產品檔次低、質量差、可靠性不高,抽查合格率較低,重大質量事故時有發生,部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較低。質量工作是經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質量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個國家的綜合經濟實力,是影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也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每個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而提高質量的關鍵是要有高素質的質量專業技術人才。
建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加強質量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我國質量專業人員業務素質的重大舉措。由於我國高等教育中質量管理內容比較薄弱,目前企業在崗的質量專業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許多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和技術人員缺乏基本的質量管理知識。質量專業人員缺乏系統的質量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質量工作在企業是一個重要的崗位,需要管理和技術的專門人才。因此,建立資格考試制度,經過專門的培訓和嚴格的考試,使從事質量專業工作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是提高質量的重要保證。
在我國建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按照國際通行的作法評價質量專業人才、完善現行的專業職務聘任制的一項改革措施。目前,美國、歐洲、日本和我國香港、台灣地區都有一套專門的質量專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和註冊制度,對提高質量總體水平和市場競爭力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深入,許多外資、合資企業明確提出需要具備一定職業資格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許多國內企業也提出需要合格的質量專業人才,並多次向我局提議建立我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因此,這項制度的建立,為企業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吸引優秀人才從事質量工作提供了依據。
五.國外是否有質量專業人員培訓、考試和註冊制度?
答:1966年美國最先在世界上實行質量工程師的考試註冊制度。70年代以後,又陸續建立了質量技術員、質量檢驗員、質量可靠性工程師、質量審核員、軟體質量工程師、質量經理的考核註冊制度。從1982年開始,實行了質量人員的培訓制度。至今已有九萬多人通過培訓、考試而獲得了各類質量專業人員證書。對保證企業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美國實行的質量工程師考試註冊制度,在世界上影響很大,目前已發展到在世界上19個國家和地區的30多個城市舉辦美國質量工程師的考試和發證,包括亞洲的東京、香港和新加坡等城市。
日本從五十年代初期開始進行以統計質量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質量管理人員專門培訓,培訓學時180小時。近50年來,已培訓了七萬多名高素質的質量管理人員。歐洲質量組織針對EOQ質量師、EOQ質量體系經理、EOQ質量審核員三種資格分別制定了150、200、240小時的培訓內容以及考試註冊制度。我國台灣地區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試和註冊制度始於1980年,職業資格分為質量工程師、質量技術師和可靠性工程師,培訓學時為162小時。
六、我國實施的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在哪些方面借鑑了國外的經驗?
答:主要在四方面借鑑了國外的經驗。一是考前資格認可,確認考生是否有從事質量管理的經驗和相應的學歷;二是全國在同一時間統一命題考試;三是證書管理,獲得證書後要進行定期登記。四是考試的內容參考了先進國家同等資格的考試大綱。
七、我國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國外是否認可?
答:我們在實施過程中借鑑了國外的經驗,雖然我國起步晚,但起點高,我們希望與國外同等資格取得互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國外的一些質量專業人員考試註冊制度將會引入我國,如果取得互認,我國質量專業人員就可以一次考試,獲得互認國家的認可。
八. 什麼樣的人可以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為什麼要把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排除在外?
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工作和相關工作的人員都可以報考。對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有的專業國家已實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如棉花、珠寶玉石等,有的專業國家正在醞釀建立執業資格考試制度,這部分人員可以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的其他檢驗人員可以參加考試。
九.已經取得技術職稱的質量專業人員是否需要再參加考試?
答:已經取得技術職稱的質量專業人員也需要參加考試。按國家統一規定取得職稱的質量人員,只參加一個科目的考試即可獲得質量專業相應資格證書;企事業單位內部自行評定的職稱,需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十.不同行業的人參加考試是否要考各行業的專業知識?
答:質量專業知識具有通用性,原則上說可以適合任何領域,不同行業的人參加考試不用再考各行業的專業知識。質量專業資格證書只證明獲證人具有從事質量專業工作的能力,在某個行業從事質量工作,該行業所需的專業知識由用人單位把關。
十一.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一次,表明不是終身制,這與評定職稱不同,意義何在?
答:質量專業資格證書是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知識範圍內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證明,因此它不是終身制。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後,需提供接受繼續教育、學習新知識的證明,方可登記,延長證書的有效期。這一點學習了國外資格證書的管理辦法。
十二.如何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答:取得質量專業資格證書,填寫註冊登記申請表,提供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和近期小2寸照片1張,到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十三.獲得質量專業職業資格是否就是質量工程師?
答:不是。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證書是具有從事質量專業工作能力的一種證明。獲得證書者可以應聘企事業的質量工程師崗位,單位聘用時,才是質量工程師。質量工程師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
十四.初級資格是從事質量工作的上崗證,這是否是強制的?
答:上崗證是從事質量專業技術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某些重要產品生產領域將採取強制性的措施。具體辦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考試教材

圖書信息

書 名: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作 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量管理司
版 次:2002-2-1
開 本:大16開
ISBN號:978-780139-8062
定 價:58元

圖書簡介

本書首先介紹了質量管理概論,接著介紹了質量管理體系、質量改進、質量檢驗、機率統計基礎知識、常用統計技術、抽樣檢驗、統計過程控制等內容。
圖書目錄
上篇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第一章 質量管理概論
第二章 質量管理體系
第三章 質量改進
第四章 質量檢驗
下篇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第五章 機率統計基礎知識
第六章 常用統計技術
第七章 抽樣檢驗
第八章 統計過程控制(SPC)
第九章 可靠性基礎知識
第十章 計量基礎
附錄1
附錄2
附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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