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利用補償制度

關於因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引起自然資源的消耗和生態破壞而提供經濟補償的法律規則和措施的總稱。設立補償義務的依據是資源的開發、利用者的開發和利用活動,對自然資源或者生態環境的損耗或不利影響。其形式在各國大同小異。中國法律規定的資源利用補償費有水資源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和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等。補償機制的運作通常是資源開發、利用者向法定的國家資源利用補償費徵收部門繳納資源利用補償費,徵收部門用徵收的補償費組成專門用於保護和恢復自然資源的公共基金,國家通過此類基金向資源的保護者、恢復者和管理者提供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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