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瞋痴

貪瞋痴

貪瞋痴,是佛教語言,貪慾、瞋恚與愚痴三種煩惱。此三者毒害人最劇,故稱三毒。 南朝 齊 蕭子良 《淨住子·發願莊嚴門》:“原眾惡所起,皆緣意地貪瞋痴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貪瞋痴
  • 拼音:tān chēn chī 
  • 注音:ㄊㄢ ㄔㄣ ㄔㄧ
  • 解釋:貪慾、瞋恚與愚痴三種煩惱
佛家煩惱,意義,

佛家煩惱

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慾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並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他教的心理。《大乘五蘊論》中說:“云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痴一起被稱為“三毒”。
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生爭鬥,或導致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社會,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俱舍論》中說:“痴者,所謂愚痴,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痴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痴故。”
痴既為一切煩惱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而且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將隨煩惱中覆、誑、諂、昏沉、妄念、散亂、不正知等作為痴的具體表現。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滅無明,斷滅痴愚。夫道者;以寂滅為體。修者;以離相為宗。故經云: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佛者覺也;人有覺心,得菩提道,故名為佛。

意義

佛認為,人類的種種苦難(如煩惱、爭鬥等)主要來源於自身的貪慾心、怒心和愚痴心,即所謂“三毒”。也是人類身、口、意等一切惡行的根源。其實,貪慾是對名聲、財物等自己所愛好的東西沒有滿足的一種精神作用;怒是對不合自己意思的憎恨,從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寧的一種精神作用;愚痴是指愚昧無知、不明事理的一種精神作用。這些精神作用的擴張,使得人類相互間爭奪不已、仇恨不已,以至永遠不知道解脫苦難的真正道路在哪裡。佛陀教導我們要“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痴”,就是要人們通過戒定慧的自我修養,去除貪慾心、怒心和愚痴心,淨化自己的心靈。而在具體實踐上,則是要人們以布施去轉化貪慾心,以慈悲去轉化怒心,以智慧去轉化愚痴心。佛認為,“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大乘起信論》),說:“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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