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必要量

貨幣必要量亦稱“貨幣需要量”。是指一定時期 (如一年) 內在一定的商品流通規模下為保證國民經濟正常進行,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數量。貨幣必要量具有客觀性。流通中對貨幣數量的客觀需要,是由貨幣流通規律即由待實現的商品價格總額和貨幣流通速度等因素及其相互關係所決定的,它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貨幣必要量應包括現金必要量和非現金貨幣必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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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1、馬克思的貨幣必要量理論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
2、馬克思的研究是以黃金作為貨幣來進行的。
3、馬克思對於貨幣必要量的研究是基於簡單商品流通這一前提。

因素

待實現的商品總量、單位商品價格和單位貨幣平均流通速度

公式

流通中的貨幣必要量(M)=( 待實現的商品總量(Q)* 商品價格水平(P))/貨幣流通速度(V)= 待實現的商品價格總額(QP)/貨幣流通速度(V)

區別

貨幣必要量和貨幣流通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貨幣必要量是指流通過程對貨幣的客觀需要量,不取決於人們的主觀意志;貨幣流通量則是流通中實際存在的貨幣數量,通常稱為貨幣供應量。當貨幣流通量超過貨幣必要量時,會引起通貨膨脹,反之通貨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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