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容納彈性

貨幣容納量彈性是指由於貨幣資產、金融資產實物資產之間的相互替代效應貨幣流通速度的自動調節功能,而使MS可以在一定幅度內偏離Md, 仍能保持貨幣供求均衡的經濟狀態。

計算公式,焦點之一,

計算公式

貨幣容納量彈性的計算公式:
1、貨幣容納量彈性=商品供應總額增長率÷貨幣購買力總額增長率
貨幣均衡不能機械地理解為Ms與Md絕對相等。因為,貨幣供應量對於貨幣需求量具有一定的彈性或適應性,理論界稱之為貨幣容納量彈性
貨幣容納量彈性是利用了貨幣資產、金融資產實物資產間的相互替代效應貨幣流通速度的自動調解功能,使貨幣供應量可以在一定的幅度內偏離貨幣需求量,不至於引起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的性質。
例如,當Ms>Md時,首先會引起社會成員(個人和企業)的持幣量增加,消費傾向上升。但由於商品供給量有限,不可能使大家的消費願望都得到滿足,於是,必然造成部分人持幣代購或購買其他金融資產――股票、債券、存款等。前者會引起貨幣流通速度減慢,後者會使購買力分流,從而使名義貨幣供應量同實際貨幣供應量基本相適應。

焦點之一

貨幣容納彈性是貨幣供給理論的重點與難點,也是我國央行和學界較長時間關注的焦點之一.貨幣容納彈性是貨幣流通量的一個有限度的區間範圍,它反映了經濟運行客觀存在的容納量彈性.貨幣容納彈性的測度方法有多種,運用基準法測算我國"十五"期間貨幣容納彈性區間為:廣義貨幣M2的年增長最高限應為21﹪,最低限應為6.5﹪,最佳線應為13.75﹪,貨幣容納彈性範圍圍繞基準線上下波動幅度平均為7.25﹪.我國貨幣容納彈性的主要成因是:信用貨幣仍然具有貯藏手段職能和貯水池的調節作用,貨幣流通速度充當貨幣流通量"自動調節器"的角色,貨幣供給對經濟的作用具有"滯後效應"等.中央銀行利用貨幣容納彈性原理制定貨幣政策時應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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