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準備金

財產保險準備金是未到期的保險責任所提留的準備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產保險準備金
  • 外文名:Property insurance reserve
  • 賠款準備金:尚未決定的給付金額
  • 責任準備金:未到期的保險責任所提留的準備金
  • 總準備金:保險企業的自有資金
定義,計算方法,

定義

保險公司為履行其承擔的保險責任或備付未來賠款,從收取的保險費中按照規定提存的資金準備,它是保險公司的一種資金的積累,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判決賠款準備金。
因補償內容的不同,準備金可以分為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總準備金
賠款準備金
即在年度終了結算時,對尚未決定的給付金額,所提的準備金。
這種準備金的提存,包括兩種情形:一是保險公司已接到保險事故發生的通知,但是否給付或給付金額尚未決定;一是保險事故已發生,但尚未接到通知索賠。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即保險人為未到期的保險責任所提留的準備金。
由於財產保險契約的生效期大多橫跨兩個年度,所以保險人需要從當年徵收的承保保費中留出一部分來,用於下一個會計年度保險責任的支付。即保險人當年的承保保費需要依據保險期限在兩個會計年度內所占的比例進行分配。
總準備金
是為了應付發生巨額賠款而提留的一種法定財產準備金,主要用於巨災風險的賠付。指保險企業從每一會計年度決算後的利潤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並逐年累積,用以應付巨額賠款的資金,是保險企業的自有資金

計算方法

單個賠案損失估計法
單個賠案損失估計法是指理賠人員通過經驗判斷來估計賠付金額。當賠案的金額較為確定並且案件數較小時,這個方法很有價值。許多公司都建立這種單個賠案的估損體制,而不論年度財務報告時使用什麼計算方法,因為這種估計對於賠案損失調整和評價理賠估損人員的經驗水平都很重要。
平均價值法
平均價值法是指通過將已報告的案件數量乘以案均賠款(由過去的經驗確定)來確定賠款準備金的總額。這種方法在賠案金額的偏差較小時比較適用(例如,車身損傷),並且具有簡單、經濟的優點。在這種方法下,還有必要說明在前一個會計期間發生的在本次報表日期前尚未賠付的賠案的情況。同樣,這個額外的部分可以採用逐案估計法或平均價值法。
公式或賠付率
公式或賠付率法套用這樣一個原理,即相對於保費收入損失率和查勘費用占一個特定的比例。例如,假設某項保險業務在過去三年中的賠付率(含查勘費用)為60%,那么應計提的賠款準備金就是已賺保費的60%(估計或預期的損失率及查勘費用)減去到目前已經支付的賠款和查勘費用。如果逐案估計的賠款金額大於按照賠付率法計算的準備金,那么必須以較大的金額作為提取準備金的依據。
IBNR的計算方法
確定IBNR準備金有不同的方法,最常用的方法是套用階梯模型,這個計算模型的基本原理是根據歷史數據來推測未來的賠款情況,並根據推測的未來賠款數據與現實數據的差來確定IB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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