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調節機制

財政調節機制是指國家自覺地依據經濟、財政規律的要求,運用多種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作用於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實現社會供需平衡、積累與消費適度、人財物有效地運用的方式。這裡,一是調節機制內在於社會再生產和社會總資金循環之中。調節機制是分配規律內在機理的集中表現。二是財政調節機制離不開社會生產方式,又受上層建築的影響,與人們的主觀意識分不開,它以分配為基礎,是分配結構和分配總量相結合的調節。三是從巨觀、綜合、總體、動態方面去認識和駕馭財政分配系統,調節機制通過運用多種手段,實現全方位、多目標的調節;四是財政調節機制能否正常運行,受制於一系列內外部因素,包括財政管理多層次認識巨觀規律的能力、巨觀政策的選擇、綜合決策的水平、體制改革目標的取向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調節機制
  • 外文名:Fiscal adjustment mechanism
  • 性質:經濟學名詞
  • 適用:國家
主要內容,構成要素,

主要內容

財政調節機制主要包括:
一是稅收調節機制,按照規範的分稅制要求,運用地方稅種和稅率調節轄區經濟發展。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統一財權,緩解各級財政困難。同時,在國家統一管理之下,允許縣以上行政區域政府從本地實際出發設立,開徵某些地方稅種,因地制宜地為地區非贏利設施建設和各項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提供必要的資金來源。
二是政府投資機制,運用行政區域政府投資活動引導區域性經濟行為。
三是轉移支付機制,運用財政補貼、轉移支付等手段調節轄區區域發展差異。要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加大轉移支付力度,逐步緩解各級行政區域的財政困難問題。
四是區域政策機制,在國家相關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資本利得、土地使用等優惠政策,吸引投資發展經濟。
五是政府採購機制,通過政府公開採購活動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

構成要素

財政調節機制的構成要素,是財政實施對經濟調節所需的最基本最必要的因素,它包括:
(1)財政調節的主體。財政調節以國家為主體,只有國家才能全面掌握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狀況,國民經濟中各種重要的比例關係,才能立足國民經濟全局進行巨觀調節,這是其它任何經濟組織,個人都不能勝任的。
(2)財政調節的客體,財政對經濟的巨觀調控是通過不斷調整社會總產品價值分配實現的,因此社會總產品價值是財政調節客體,財政以此為調節出發點,影響其它經濟變數,以達到財政調節目標。
(3)財政調節的目標,-是財政實施巨觀調節的政策依據,也是財政周節落腳點,財政調節的目標不明就會導致財;政決策的失誤,財政調節臣標是由國家巨觀經濟目標決定的其目標是一元的,也可是多元的。
(4)財政調節手段是財政實施巨觀調控達到預定目標的工具,其手段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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